愿美丽中国长盛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美丽中国,风景区,十八大
  • 发布时间:2012-12-27 15:30

  名山大川历来是中国人精神之家园,无论是王维眼中“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边塞之雄壮,还是陶渊明“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田园之闲适,均寄托着中国人对美丽大自然的憧憬。

  但是名胜风景区的现实却多少令人揪心,诗句中的美丽中国仿佛成了一个依稀可辨的梦境:人满为患的景象、遍地狼藉的垃圾、突兀豪华的建筑、名目繁多的收费,将游客心中的盛景砸个粉碎。2012年国庆长假,华山大批游客的滞留,长城黑压压的人流,对于身处其间的每个人来说,都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

  滔滔人流,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收益,更反映着人们对名胜古迹的向往。近日第八批国家风景名胜区名单出台,迄今已有208处自然景观被纳入国家级保护名录。设立国家级名胜风景区的本意也在于此:这些区域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通过保护和适度开发,让所有人都能够欣赏与体验。

  2006年9月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了基本原则:“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然而,规定是一回事,现状则是另一回事。在不少风景区,“以景养景”、“靠山吃山”、大兴土木的情况并不鲜见,神神鬼鬼、牵强附会的所谓文化景点亦随处可见,而架索道、建豪华宾馆、搞娱乐城等,也是司空见惯。扛着名胜的旗,谋着实在的利,至于风景的原貌、游客的体验则变成次要的。

  风景区自然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不可取代的资源,部分景区过度开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以世界通行的国家公园模式为例,可窥斑知豹。

  美国自1872年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以来,其发展经历了130多年,其模式的精要是:经国会通过、由总统批准、并立法保护、通过国家管理,将这些不可再生的资源直接纳入国家控制。

  1916年颁布的《国家公园管理局基本法》是美国国家公园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明确提出,“保护风景资源、自然和历史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并在能够保证子孙后代不受影响地欣赏上述资源的前提下,提供当代人欣赏上述资源的机会”。毫无疑问,风景资源的保护居于优先地位。

  相较而言,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在法律层级上还不够高,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制定本条例”---没有突出强调保护的优先次序。

  该规定基于我国特殊国情而设。中国面积广大,风景名胜区半数以上集中分布在四川、浙江、福建、贵州、云南、江西、安徽、湖南八个省区,中、西部省份居多,因经济欠发达而导致收益不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路几乎主导了各地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加之中国风景名胜区管理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收入,经营盈利动机明显。

  当保护管理与经营发展之间的天平倾向于后者时,难免会导致失当和过度开发。无节制地开发名胜区,无异于竭泽而渔。

  美国国家公园的经费则主要是由中央国家公园管理局通过国会预算直接拨给,同时也接受社会团体、私人慈善家的捐赠,如美国黄石公园就有专门的黄石公园基金会。在规划设计方面,美国国家公园的规划设计由国家公园管理局下设的丹佛设计中心独家承担,该中心拥有知识多元化的专家学者,全权统一负责。

  英国国家公园的授权和管理同样具有明显的“由上至下”的痕迹。每一个国家公园都有自己的国家公园管理部门,其成员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代表共同组成,其中国家代表须占1/3到1/4。由于其人员组成的原因,管理人员与中央政府关系密切,使得国家公园能够得到足够的资金和外来资源,进行公园的基础调查、专题研究及管理。

  尽管我们仍然是发展中国家,但是我们已经是现代国家,我们追求的是人类的进步和文明。风景名胜资源是难以再生的,任何鼠目寸光、急功近利式的开发利用,都会带来难以挽救的灾难。在保护和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方面,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早些借鉴。

  刚刚结束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可视作对风景名胜区发展战略的方向性调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观念恰恰是对自然文化资源最切实的理解和态度。愿美丽中国长盛!

  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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