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实施两周

  2013年1月1日,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开始施行。

  这是自2004年5月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以来,在2006年和2009年两次修订之后,公安部第三次对这一交通法规进行修订。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立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目前我国交通事故多发,这一规章的修订非常及时且意义重大,有利于提高我国驾驶人整体素质。“新规定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形成共同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范立说。

  新规定实施以来,据公安部交管局通报,新年1日至3日晚上6时,全国没有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道路秩序良好。全国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数目、交通违法行为都同比大幅下降。

  在官方统计数据呈现出新交规成效的同时,新交规中部分细节,尤其是闯黄灯处罚规定等引发社会争议。1月6日,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据各地公开报道,在上述通知颁发前,北京、深圳、哈尔滨等大部分地区尚未出现“闯黄灯”处罚案例的报道,而成都、武汉等地已开出相关罚单。此次公安部新决定,使各地不同处罚的争议暂且搁置。

  人民日报微博发表评论,认为公安部的最新通知“尊重民意,考虑了执法中的现实困难,值得赞赏。但对现有争议,并不因 暂不处罚 而消失”。

  提高记分分值 增加记分项目

  此次新法规之所以被民间称为“史上最严交规”,起因在于新交通规则提高了多项违法的记分标准,记分项也由2009年的38项增加至52项,对机动车牌遮损、校车驾驶、醉酒驾驶等均有了新规定。

  此前2009年的修订相对于2006年的版本,曾将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

  当年主要是针对当时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偏多、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因而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

  取消对“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合并了9种项目;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与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9种性质类似、分值相同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合并;降低“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在今年实行的规定中,则重新出现了“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记分处理,并且重新提高“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3分提高到6分。

  在记分的做法上,国外普遍采取交通违法记分与吊销驾驶证相结合的办法加强驾驶人的日常动态管理。德国规定驾驶证在2年内交通违法记分超过18分的,将吊销驾驶证,美国规定营运性大客车驾驶人每五年仅能记8分,记满8分被吊销驾驶证。

  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是本次修订的特征。多项涉及中大型客货车的违规行为均是首次提高到记12分这一档。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这是为了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和日常管理。近年来,全国每年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驾驶人2000多万人。与此同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事故伤亡惨重。2009~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70%以上。

  强调校车驾驶安全

  相较于2009年版本,新规中有大量涉及“校车”的条文。在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这一章里单独列出一小节来表述校车驾驶人管理规则。2009年版本《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如果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人将被扣除12分,而在新规中改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专门强调了校车。

  在这次新规的52项记分中,涉及校车的就有14项,扣12分的3项,扣6分的4项,扣3分的1项,扣2分的6项。可见新规对于校车安全的重视

  2011年11月,温家宝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2012年3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要求校车通行优先。2012年4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并施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此次有多条涉及校车的详细规定并不让人意外。

  除了对于校车驾驶者的要求,还有一条规定引起社会关注,即驾驶机动车如若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将会被扣6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马林公开说,这一规定体现校车拥有优先道路通行权,如果其他车辆阻碍了校车行使这个优先权,就可判定为不避让。

  但车辆驾驶者应该在哪些具体情形避让校车?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记分标准将会参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表述。例如,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细节落实还需跟进

  新规自2012年10月颁布后便在网上引发热烈讨论,关注点主要在一些贴近日常驾驶的细致规定,如违反信号灯和开车打电话等。

  屡遭吐槽的闯黄灯处罚暂且搁置争议后,闯红灯扣分的争议仍未停歇。此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公开采访中表示,虽然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是刚性的,但对闯红灯行为的认定则是审慎的、弹性的。对于“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等特殊情况,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情况属实可免罚。

  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地点交通信号灯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公安部表示将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听取网民意见等形式,科学调整与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周期配时与空间位置。

  事实上,从去年10月左右,在公安部的整治要求和新交规将要实施的呼声下,数十个城市的交管部门已经对当地的信号灯设置进行改进。

  例如,在树叶繁盛的广州,当地交警协调绿化部门,着手解决绿化遮挡交通灯及标志牌等问题,确保信号灯无绿化遮挡。海口等多地交巡警亦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交通信号设施”。

  1月7日,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微博宣布将在全市开展交通信号灯集中排查整改工作:“主要针对绿灯闪烁不足3秒、黄灯闪烁不足3秒,或者没有黄灯闪烁状态的情况等故障情况,如果亲发现哪儿的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可拨打交巡警支队长热线电话”。

  《瞭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叶雨岑|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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