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房子到底该如何分配呢

  1998年,45岁的杨阿姨带着自己两个年少的孩子和58岁的老李再婚了。去年2月,身体一向健康的老李突然得了癌症,三个月后就撒手人寰了。老李的后事处理完毕后,他的五个儿女和杨阿姨聚在了一起。老李的子女认为,该房是自己亲生母亲在世时和父亲一同购买的,与杨阿姨无关;如果杨阿姨要继续住在这里,可以掏钱买下来。杨阿姨则认为自己和老李是合法夫妻,自己至少应该有一半的房产,而且自己的两个儿子作为老李的继子,也有权分得遗产。那么,这个房子到底该如何分配呢?

  /律师回答: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在老李的前妻去世后,他前妻所拥有的那一半房屋由老李和他的5个子女共同继承,另一半房产则属于老李的个人财产。

  由于该房屋属于老李的份额是其在再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而非他与杨阿姨的共同财产。因此老李死后,杨阿姨只能和老李的5个亲生子女和两个继子女共8人一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属于老李的那份遗产。

  父母出资购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广州高阿姨问:

  我的儿子已经结婚,为了孙子以后上学方便,我想给他们买套二手房。但是我又有顾虑,现在年轻人的离婚率比较高,万一他们俩以后离婚,这套房子会不会成为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媳妇会分走一半?请指教。

  /律师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该规定,只要购买的房产是由你全额出资(而不是只付首期),并且产权登记在儿子一个人的名下,就可以认定该房产是你儿子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媳妇无权分割该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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