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液化气重回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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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6-08 13:35
2013年5月6日下午6时许,株洲中燃铁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中燃)白关配送站大门被堵了。
一辆挖机铲横在配送站大门前,铲来的泥土堵断了白关配送站唯一进出通道,围观者密密匝匝。
堵门事件是当地燃气乱象引发的一次偶然冲突。作为湖南省第二大城市的株洲,市民苦于燃气市场之乱已有年头。
距今最近的株洲“二甲醚掺假事件”爆发于3年前,该事件曾因媒体报道为国内所熟知,后有工商、公安“重典”治市,相关燃气公司副总被抓。
几年中虽有地方政协委员献计献策,株洲燃气市场体制亦屡有变通、革新,但隐藏其间的顽疾似难剔除,以致再起冲突。
暗访燃气充装
株洲市民易某5月初在株洲中燃先锋配送站购买瓶装液化气后发现有猫腻,“一瓶12公斤的瓶装气,足足少了3公斤。”
投诉之后,尽管先锋配送站的工作人员登门道歉,换了一罐足量的气,但易某还是很不满意,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回了。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在株洲采访,一名正在购买瓶装液化气的市民也同样遭遇“缺斤少两”。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就株洲中燃的问题,株洲市民向当地政府部门屡有投诉,但一直未得解决。
5月上旬,本刊记者曾以顾客身份随购气车进入株洲中燃充气站。
经过几道严密关卡,到了一处车间大门,工作人员示意将车停靠在一处装卸台前。随后工作人员清点钢瓶数量,购气方交付费用,索取单据。
在车间装卸台上,摆放着三台兰天科技充气、计量设备。一名卸货师傅将气瓶放置在设备前,3名充气工负责充气。
一名工人忙着用一个罐状蒸汽设备给充完气的钢瓶压上封条,他数着手里的一叠单据说,这次要送的气中,有10公斤、11公斤、12公斤三种,分别送到不同单位,必须分开装,否则会混淆。
对于这一操作,一名业内人士向本刊记者介绍,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株洲销售的瓶装气必须是12公斤,不存在多个规格的标准要求。因此这种特殊分装模式应有蹊跷。
记者在现场3台充气机旁发现,机器数显面板上确实表明,3组设备充装的液化气规格与装卸师傅所述一致。
正在这时,充气工因未弄清装卸师傅在瓶上的记号而错装,双方发生了争执。
约半小时后,所有气瓶充装完毕。司机驱车经历三道关卡检核后离开这一厂区。
期间,本刊记者查看一些车辆上的气瓶,发现部分并没有封装。对于记者的疑问,司机态度谨慎。
上述业内人士介绍说,封装了的气瓶必须是符合重量要求的,如果不封口,就会给“短斤少两”提供机会。
“用不到一瓶合格的气”
株洲中燃公司一名总经理助理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该公司销售的瓶装液化气一般是12公斤,没有出现过11公斤等类别。
本刊记者将上述现场调查情况告之这名负责人时,一位自称负责安全生产的胡姓副总经理解释说,就充装标准来说,政府定的是每瓶12公斤,但有些用户有特殊要求,“这个并不违法,我们是按照重量开的票。”
本刊记者从一份《株洲瓶批销售日报表》的登记数据上也印证了上述现象。当问及“特殊要求”的顾客有多少时,这位总经理助理表示,他不能证实该报表的真实性。
他说,2013年4月,株洲市质监局对株洲液化气公司作了一次检查,并分组暗访,该公司两个充装站均通过了检查。
他进一步解释,从法律上说,该公司是株洲唯一的供气站,但在现实中,公司并不能控制液化气销售终端,“每天株洲大约30吨的液化气销售量,我们的销量只占了市场的六分之一。”
对于外界质疑的短斤少两问题,该助理认为很可能发生在下面的配送站,因为公司没有办法约束配送站老板。
“外界以为配送站是我们的二级机构(直属),其实(配送站)是和公司原来兼并的单位有一个加盟协议。现在合同也到期了,双方只有业务关系,但出了问题都来找我们。”
他说:“株洲市老百姓就是用不到一瓶合格的气,他们没有办法,我们也没有办法。”
与这名总经理助理的说法不同,曾在该公司一充装站从事管理的曹先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自己在充装站做了多年,很多客户都很熟,不好意思短斤缺两克扣人家。
“但公司看到这个情况,就要调整我的岗位。”他说,“公司对我们有规定,比如100吨卖出去,就要扣5吨重量,如果达不到要扣工资,为了这个事情我们还跟他们争起来了。”
此信息未获株洲中燃确认。
株洲中燃内部整肃
配送站一度进入株洲市工商局的视线。该局竞争执法科副科长任海志带队突击检查了株洲液化气配送站。
其中,被抽查的王家坪配送站台账显示,该站于4月14日购进11公斤规格的液化气63瓶。
配送站负责人文攀提供了5月10日的进货凭证,均为12公斤规格的液化气,卖出也只有这种规格。此前的进货凭证,他无法提供。
对此,文攀解释,凭证都在运输司机手里,每次进货时,配送站一般都不会向司机索取。
此次检查结束时,配送站大量钢瓶阀门的封条被执法人员发现。文攀又解释,封条来自株洲中燃,因为有的用户使用钢瓶时发现损坏,配送站在修好后,要重新给钢瓶阀门贴上封条。
“用户都用过液化气了,还要封条做什么?”执法人员的质疑让他无言以对。
本刊记者了解到,2012年7月9日,株洲市政府相关部门向株洲中燃、株洲凯士隆锦申燃气有限公司下发文件,同意自2012年7月14日起,株洲市瓶装燃气企业将YSP-15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调整为12公斤(±0.5公斤)。
这一充装标准系由株洲中燃先行提出申请,相关部门鉴于株洲周边的湘潭、衡阳分别为12公斤、13公斤两种标准,并考虑夏季温高,液化气钢瓶内压问题,担心安全隐患,继续充装14.5公斤可能不适宜,因此批准调整充装标准。
但株洲市工商局一名负责人依据湖南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予以反驳。按照该文件第11条规定:全省所有经营民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GB17267-1998国家标准规定,居民常用的YSP-15钢瓶液化石油气充装量为14.5公斤,必须足量充装,并应按规定明码标价。
他说,显然,株洲市目前的充装重量已经违反了国家标准,然而,在这种情况之下,株洲中燃充装的液化气在12公斤以外,还设立了11公斤和10公斤两种规格,“这不合常理,只会让老百姓吃苦。”
2013年5月9日株洲市质监局也对株洲中燃进行了调查。执法人员抽查了株洲中燃5月8日的销售统计表,该表格显示,其中11公斤销售了85瓶,单价为77元;10公斤的销售了55瓶,单价为70元。
本刊记者了解到,株洲中燃在接受质监部门调查前,该公司内部已开始处理相关责任人。
5月8日,株洲中燃通报,因违反公司生产制度,开除2名充装员,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站长、市场经理、副经理等4名管理人员被予以警告处分并罚款。
市场垄断弊病
“如果有几家企业竞争,你短斤少两,人家会选择其他供应商。现在是没得选。”一名市民向《瞭望东方周刊》说。
株洲县液化气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以前株洲市燃气供应有13家单位,但都是对自己单位人员供气,他们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成立株洲县液化气公司则承担了整个株洲市的对外供气。
1996年之后,当地又成立了一家安达液化气站。此时,整个株洲液化气市场基本由两家控盘。
2002年以后,前述10多家厂矿单位都进行了改制,其下属的液化气站也都面向市场,竞争突然变得激烈。
之后,“特许经营”在株洲市开始尝试。2006年1月1日,当时的株洲车辆铁达燃气有限公司(简称铁达燃气)从株洲市政府获得了特许经营权,成为株洲市液化气市场唯一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其他单位都退出株洲市场。
特许经营没给市场带来福音。
2010年11月,铁达燃气在液化气中以次充好,从中加塞二甲醚的问题频频暴露,引发大量投诉、上访,此即前文所述的“株洲二甲醚掺假事件”。
2010年,株洲安达液化气公司(简称安达)起诉株洲市政府、株洲市建设局,提出株洲市政府同意授予株洲铁达燃气“瓶装燃气特许经营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请求政府撤销铁达燃气的特许经营权。
各种质疑迫使政府调整政策,“特许经营”悄然退出。
此后,除了铁达燃气外,市场上又出现了两家企业,但像株洲县液化气公司这样的企业仍然只能靠边站。
自株洲液化气市场被爆出“二甲醚掺假事件”,株洲液化气市场开始呈现安达、铁达燃气、锦申三足鼎立的局面。
2011年底,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安达,并与铁达燃化合资组建、控股中燃铁达能源有限公司,由此与锦申形成对峙。
这一格局截至2012年底发生转变,株洲的罐装液化气市场再度为一家公司掌控。
一份中国燃气总体合作协议材料显示,曾经作为竞争对手的株洲中燃和锦申,如今已成了“一家人”---锦申已被合并到株洲中燃的控股母公司株洲中燃能源有限公司。
协议显示,签约双方是上海中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油)和锦申。作为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液化石油气总部平台的上海中油,持有株洲中燃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株洲中燃能源有限公司则持有株洲中燃铁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两公司合称株洲中燃)80%的股权。
上海中油和锦申于2012年11月20日在深圳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从2012年11月25日起,锦申将现有全部有形和无形资产、业务注入株洲中燃,最终取得株洲中燃30%的股权,从此退出株洲市行政管辖区域内液化石油气相关业务的经营。
绕了一圈,又回到原点
株洲中燃的一名负责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大吐苦水,他表示,目前株洲中燃亏损严重,中燃总部已认为在株洲投资是一个错误,“株洲一些市民自己开着私家车、面包车到周边地区去灌气。”
该负责人说,株洲市原有近十万个螺丝瓶、报废瓶在使用,他们进驻株洲后,无偿投入50万个合格钢瓶,后来却发现用户拿了瓶子去他处灌气,出了问题,责任还要算在株洲中燃头上。
“一年投入几百万元,没有听到响声,政府问你们投钱到哪去了?集团也在问,每年投入这么多钱,你们收回来了多少?”
该负责人说,原先总部来株洲投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看中“特许经营”的环境。而事实上根本做不到。“现在市面上的气大部分是外面企业做,我们给政府打了不下20个报告,但解决不了。”
但实际上,由于在2012年11月,锦申就已被合并到株洲中燃的控股母公司株洲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在株洲液化气市场,株洲中燃已是唯一具有经营资质的单位,这种格局与之前株洲铁达燃气获特许经营权非常相似。
株洲市政协委员陈代陆直呼,目前的局面,意味着株洲液化气市场短暂的竞争机制已被打破。株洲液化气市场的局面与2006年一样,绕了一圈,又回到原点。
2011年,“二甲醚掺假事件”爆发后,陈代陆曾在株洲市两会上递交提案建议:“至少要引进3家以上具备条件的企业,才能形成竞争机制。”
换言之,在株洲中燃以外,政府部门应当考虑再引进至少两家企业,否则一旦垄断形成,垄断企业短斤少两、作假、掺假,而主管部门却难以有效监管。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傅天明|株洲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