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开城市呼吸的那扇窗

  在城市不堪垃圾重负的现实图景下,垃圾分类试点的各项措施和政策,成为不少城市执政者的工作日程之一。

  近日,广州市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再动员大会。会上,广州市市长陈建华直言,广州现在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细化程度还不够,大部分社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设备配置还没有完全到位,许多家庭还没有完全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和要求。同时,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进步缓慢,但现在由于没有大规模处理设施,离餐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陈建华希望用三至五年时间,推动广州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我国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2000年原国家建设部更加明确地确定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八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这些城市的减量化实践亦步步推行,并不断强化垃圾分类减量的推进力度。但是十多年之后,分类减量效果并不如人意。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和自然之友发布的《2011北京市垃圾真实履历报告》显示,“仅有4.4%的社区做到了居民按标准分类投放。而有41.1%的社区,居民投放垃圾的情况并未发生改变。有50%的社区,尽管已有部分居民进行了分类投放,但另一部分居民仍然混合投放。”

  上海在2007年确立了“大分流、小分类”模式,即装修垃圾、单位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和绿化枯枝落叶专项分流处理,日常生活垃圾按照场所不同,分别采取不同分类方式。然而,十多年过去了,垃圾分类试点仍在“推进中”,如2012年上海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目标主要是“试点拓展”,即在巩固2011年1080个试点居住区成效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向学校、机关、集贸市场、企事业单位、公园等1050个各类场所推进。

  从全国范围来看,垃圾分类的试点城市如今遍地“开花”,但几乎都还处在探索阶段,会不会“结果”,何时“结果”,均是未知数。坦率地讲,迄今没有一个城市称得上已经具备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减量的体系。

  原因主要在于当前我国垃圾分类减量的经济激励不够明晰,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政府尽管出台了奖罚分明的强制性分类制度,但如何实施还面临着管理对象众多、分散、监管成本高的难题。已有的对居民个人的经济激励局限于分类行为的奖励,还缺乏与垃圾分类质量与数量的挂钩。同时,政府给予餐厨垃圾、碎玻璃、旧织物等废物的回收再利用企业的补贴制度,存在部分失灵。

  城市垃圾,谁能率先“突围”?当务之急是找到垃圾分类减量的最优化路径。

  首先,衡量各环节减量的激励作用,对分类垃圾、混合垃圾等实施不同的财政拨款方式。具体到某个城市而言,激励的源头来源于市对区的激励,通过该发散性网络层层传递到各垃圾产生源头,从而实现垃圾的减量化目标。

  其次,构建居民和企业的生活垃圾阶梯垃圾收费制度。如,以小区、企业为单位建立垃圾分类质量的梯度价格制度,调动垃圾产生者的分类减量积极性。

  此外,建立资源化再利用的补贴制度。如对回收资源化再利用企业进行资质管理,通过行业标准的制定,规范、提升此类企业的作业水平;对市内居民专项生活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实行特许经营,给予贷款担保等融资支持;给予获得特许经营的回收资源化再利用企业以税收减免优惠,土地租金等优惠;通过专项基金给予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培训、研发与相应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扶持,等等。

  城市垃圾的处理是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一场变革,是城市必须获胜的一场硬战。正如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所言,垃圾分类处理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低碳、智慧、幸福理想城市的重大抓手。处理好垃圾问题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解决了它,就敲开了城市呼吸新鲜空气的那扇窗。

  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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