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身陷“三无”困境

  《瞭望东方周刊》: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废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些地方已经做出实质的改变。你是怎么看的?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到目前为止至少经历了三轮。

  最早一轮发生在政府部门之间,后来国务院统一了意见要求全国推行。2001年全国推行之时,医药行业几大协会联合上书反对,但也没有提出更好的方案。

  这些年来,企业反对声此起彼伏,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也都会有交锋,但这些争论意义不大。

  除了“存废之争”,还有“量价挂钩”、“款价挂钩”、“两票制”“双信封”、“单一货源承诺”等至少十几个方面,都是持续有争论无结论。这是造成行业一直混战、内耗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一直在围绕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权力、利益调配在争论在折腾,但对其本身却缺乏探索和研究。

  看上去这是企业和政府间的博弈,实则是政府各部门间的利益博弈。

  我认为,这么多年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太成功的原因就是:“有方向无路径、有概念无细节、有争论无结论”。

  《瞭望东方周刊》:现在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路径出现了什么问题吗?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俗地说不就是团购吗,团购肯定是有好处的,问题在于我们有了方向却没有找到路径。

  这些年来,政府成为药品供应链的一个节点,有人认为只有政府干预,甚至政府包办才能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政府的介入似乎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利益,约束甚至打破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医生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但是多年事实证明,流通是市场行为,政府介入就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只会增加寻租机会,而不可能修正供应链的模式缺陷。

  事实也证明,政府的职责就是管理,直接上阵总是会出错,不是此错就是彼错。只不过现在的错误表现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被异化,它已被异化成地方政府的准入和限价。这不是市场之间的博弈,而是权力和市场的博弈。

  《瞭望东方周刊》:既然政府不宜介入过深,为什么要求政府规定一些细节?这样会不会束缚了市场各方的手脚?

  李宪法:我个人认为卫生部门十几年前的工作比现在做得细。

  比如最初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时候,卫生部是积极倡导的,先后发布了招标采购的规范文件和范本,将药品招标采购的流程、规则、要求说得非常清楚。地方想作修改需要得到卫生部批准、备案。整体工作很细致。

  当时一些细致的具体做法,企业界大致也是支持的。可是后来卫生部把自己颁发的文件废止了,背后原因很复杂。

  比如,网络技术发展很快,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始推行。可是网上操作和手工操作又有很大的区别,这就意味着要重新订立规范、范本,必然需要更大量的、细致的工作。当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经推动起来,很多人不愿再去做这件吃力可能还不讨好的事。

  当然,这里面也有很多其他原因。再比如,2007年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地方政府需要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现准入和限价,导致其被异化。

  《瞭望东方周刊》:有哪些方面存在“有概念没细节”的问题?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涉及大量的专业知识,需要处理大量操作方面的问题。但没有更细致的要求,各地自行其是,一件好事做得不漂亮,甚至办坏了。

  比如“量价挂钩”,其实就是“批量作价”,这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要求。这个“量价挂钩”是国务院文件提出的,但没有具体说明这个概念怎样落实。

  “量价挂钩”的细节策划非常复杂、专业,在欧美国家这可能诞生出一个新的服务行业。美国大量存在的第三方性质的“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其使命就是按照“量价挂钩”的原则作出标准的“量价挂钩”合同,通过市场化的纽带将各市场主体(包括医院)联系起来。

  可是在中国,很多人反对“量价挂钩”。我仔细观察和思考过,在目前这种被异化的情形下,我觉得反对者说的也有道理。

  这件事现在成了一群精明人做的一件粗活,导致各地政府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怎么招就怎么招。今天集中招标,明天交易所,后天不知道怎么玩儿。

  《瞭望东方周刊》:那药品交易所这种创新形式究竟好不好?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探索了这么多年,可能药交所是最后的归宿,也是最好的归宿。但是,它也有可能导致另外的结局。

  我不是反对建立药交所,只是觉得应该统筹考虑全国市场,避免各地盲目攀比、重复建设。重复建设不仅会再一次造成巨大浪费,还会将艰难建立的全国统一市场又割裂开来。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跟一些部委沟通这个事情,2000年我就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药品交易所的建议。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组织了一次调研,当时我就向他提交了建立全国性药品交易所的建议。

  以前可能还是觉得条件不具备,现在我觉得机会来了,建立药交所应该成为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的一个改革方向。

  药交所能生成一种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它也是组织化程度最高的一种药品流通方式。有了药品交易所之后,以前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些争论和问题,就可以找到一种市场化的解决办法。另外,它也将会促使采购政策和价格政策的融合。

  《瞭望东方周刊》:一些地方还想着通过集中招标采购、药交所等为抓手来降药价。你怎么看?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决定的是医院药品的购入价格,但是决定医疗总费用的是零售价格。

  至于购入价格、零售价格、医疗总费用之间的关系就更复杂了。购入价格低并不意味着老百姓看病费用就会更便宜。采购政策的确很重要,但不是决定性的政策。

  总之,老百姓的医疗费用是由药品的采购政策、价格政策、支付政策等方面综合决定的,单方面强调任何一项政策,或者寄希望于任何一项政策来降药价,对解决“看病贵”问题都不会有明显效果。

  现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之后,医疗机构的收入并没有减少,有的医务人员回扣照拿不误,企业商业贿赂依然盛行,利益各方皆大欢喜。可是老百姓“看病贵”有本质的改变吗?

  此外,国外医院成本支出的大头往往是人力资源,国内医院支出的至少2/3往往是物化支出,包括大量浪费、药品回扣等都包括在物化支出里面。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刘武|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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