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变法:两千多年前的“凯恩斯主义”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凯恩斯主义,管仲,变法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3-08-13 13:57
中国的经济变革,应从公元前8世纪的春秋说起。
公元前771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被犬戎杀死,西周终结。从此,天子权威丧失,各国开始火拼,争强求富就成了新的时代主题,孔子称之为“礼崩乐坏”,我们则视之为变革的发生。
春秋有“五霸”,首霸者为齐桓公,齐国之盛,正是第一场经济大变革的结果。齐国地处偏远的胶州半岛,很像改革开放之初的广东、福建,地狭、滨海、远离中央政治中心,变法之初,属边远小国。自古以来,弱者就是变革的发动机。
特别有趣的是,齐桓公并不是一个有远大志向的君主,此公自诩有“三好”,好吃、好田、好色,辅佐他的人叫管仲,是一个战场逃兵和很失败的商人,曾经“三辱于市”。就是这样的“三好先生”和失意商人,联起手来,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场,也许是最成功的经济大变革。
被误读的“士农工商”
在漫长的前工业时期,经济治理的流派无非两种,一个是重农主义,一个是重商主义。哈耶克认为,东西方的早期文明都是重农轻商,对商业的厌恶是一个共同的早期传统。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把国民分为三等:第一等是哲学家,第二等是战士,第三等是商人、手工业者和农民。在中国,儒家孟子轻蔑地把商人称为“贱丈夫”。
然而,商人出身的管仲,是极其少数的重商主义者。管仲兴齐,用的正是商人的办法。
管仲变法中有一项颇为后世熟知、引起最大误读的政策:“四民分业,士农工商”。
这一政策的要点是,把国民分成军士、农民、工匠、商贾四个阶层,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管仲认为,四民分业有四个好处:一是“相语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业的人聚居在一起,易于交流经验,提高技艺;二是“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对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营造专业氛围,使民众安于本业,不至于“见异物而迁焉”从而造成职业的不稳定性;四是无形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使子弟从小就耳濡目染,在父兄的熏陶下自然地掌握专业技能。
专业分工、子承父业的制度让齐国的制造业技术领先于其他国家,以丝绸为例,我国最早出现的丝织中心就在齐国首都临淄。当时,临淄生产的冰纨、绮绣、纯丽等高档丝织品,不仅齐国国内供给充分,还大量畅销周边各诸侯国,乃至“天下之人冠带衣履皆仰齐地”。
把社会各阶层按职业来划分管理,管仲是历史上的第一人,这种专业化的商品经济模式,自两汉以来被尊奉为基本形态及指导原则。细致的职业化分工及世代相传的制度安排,是中国早期文明领先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
引起重大误读的是“士农工商”。
后人论及于此,先是用知识分子或有学问的官吏替代了军士,然后,又认为这是尊卑排序,以士为首,农次之,以工商为末,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末商主义”。而实际上,管仲提出的“士农工商”,乃并举之义,并没有先后尊卑之分。
古人对工商的态度有过数度戏剧性的转变。
远古的中国人似乎并不轻商。早在殷商时期,人们非常乐于、善于经商及从事手工制造业。商亡周兴之后,周朝的建国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为,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废了农业,造成民心浮躁,国基不稳。因此,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政策。在周制中,工商业者的地位非常低贱,金文中“百工”常与处于奴隶地位的臣、妾并列。
管仲的立场则完全不同,他将“工商”与“士农”并列,认为这些人是“国之石民”,他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这种把工商业者抬升到与“士农”并列地位的观念,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并非共识,《战国策》中记载的姚贾与秦王的对话中就有一句:“管仲,其鄙之贾人也。”对管仲的商人经历颇为鄙视。当代史家李剑农依据《史记》、《国语》和《左传》中的记载断定:“中国商业之开化,当以齐为最早。”
如果当年管仲提出“士农工商”,是以“士农”为优,“工商”末之,那就很难理解之后的变法政策了。
“放活微观,管制宏观”
管仲将四民并列,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意识与觉悟,更是他的治国理念的体现。
这位具有多年从商经验的政治家,早已发现工商业的赢利能力大于农业,而振兴商品经济更是增强国力的最佳途径。他在齐国推行了涉及产业、税收、价格等多个领域的整体配套改革。他搞的那一套,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放活微观,管制宏观”。
所谓“放活微观”,就是对内刺激商品经济的发育,对外降低关税,形成“如水归壑”的市场聚集效应。
齐国地处海滨,渔业和煮盐业一向发达,管仲规定,鱼盐可以自由出口,关隘只登记而不予征税,以便利诸侯各国。其他的出口商品也实行单一税制,在关隘征过了的,在市场上就不再征了,反之亦然。
对于前来齐国做生意的商人,他更是大开国门,无尽欢迎,提出“空车来的不要去索取税费,徒步背东西来的不要去征税,这样来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他还建议齐桓公专门设立招待外国商人的客舍,每三十里有一处,来一乘车者供给本人饭食,来三乘车者供给马的饲料,来五乘车者配备可供自由调遣的人员。从此,“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
为了活跃市井,管仲甚至首开国营色情业。他在都城临淄开了七间官办的妓院(“女市”),每一间有妓女(“女闾”)100人,共700人。管仲以此吸引外来商旅,并大收其税。在后世,管仲因此被拜为娼妓业的“祖师爷”,如同鲁班在木匠业的地位。
在这种自由贸易政策的鼓励下,可以想见齐国商业的繁荣以及商人的活跃,《战国策·齐策》如此记载齐国首都临淄盛极一时的繁华景象:“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
据计算,其时临淄的居民人数达30万之多,是当时世界上最大规模、最繁华富足的城市,而与其同时的雅典城人口不到5万。
所谓“管制宏观”,就是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其手段则是从财政、税收和价格三方面综合入手。
在农耕时代,对于国家的内政来说,最重要的商品当然就是粮食---中国自古存在商品粮交易,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商品粮占粮食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
管仲对粮食政策十分重视,在重要的农业税上,他并不像一般的治国者那样,要么横征暴敛,要么一味降低,譬如孟子就认定,国君是否实行仁政,“什税一”---只征收百分之十的农业税是一条铁线般的标准。管仲的政策是两年征税一次,大丰收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五,中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下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五,如遇饥荒,则免税。这一机动税率,明显比孟子的“什税一”要灵活和现实得多。
此外,管仲还建立了国储粮制度,国家采购囤积了大量粮食,其数量足以控制市场粮价的波动,以达到丰饥平衡的功效。管仲对粮食十分重视,他不容许任何人操纵粮价,严禁在饥荒之年利用粮食买卖欺压农民,粮价波动必须由国家掌控。
在对外贸易上,他主张根据不同的情况来控制商品价格,即“因天下以制天下”:如果外国商品的质量高过本国,就提高该商品在本国的销售价格,以控制外国商品的输入,如果要鼓励出口,就要压低出售价格,“天下高而我下”。
“盐铁专营”的始作俑者
在宏观管制的战略思想下,管仲最重要的制度创新是盐铁专营。它的影响绵延两千余年,迄今犹存,几乎成为中国式中央集权制度的经济保障。
齐桓公与管仲多次切磋富国之策,齐桓公建议对人口、房屋楼台、树木、六畜征税,管仲一一否定,在他看来,税收是有形的,直接向人民收取财物,自然会招致人民的不满。最好、最理想的办法是“取之于无形,使人不怒”。据此,管仲提出了“寓税于价”的办法---把税收隐藏在商品里,实行间接征收,使纳税者看不见、摸不着,在不知不觉中就纳了税,而且不至于造成心理上的抵抗。
在具体办法上,管仲给出了简单的七个字:“唯官山海为可耳。”---只要把山、海的资源垄断起来就可以了,山上出铁矿,海里产海盐,是为盐铁专卖制度。
在农耕时期,盐和铁是最为重要的两大支柱性产业,无一民众可以须臾离开。管仲对盐和铁的专卖收入做过举例说明。他说,万乘之国的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缴纳者约为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三十钱,为三千万钱。如果进行盐的专卖,每升盐酌量提价出售,每月可能得到六千万钱,就可望得到一倍于征人头税的收入。而在表面上,政府确乎不曾征税,不致引起人民的“嚣号”反对。不仅在国内如此,还可运盐出口而获取重利,这等于煮沸取之不尽的海水就可以迫使天下人向齐国纳税,即“煮沸水以籍天下”。
铁的专卖也是一样。管仲说,大凡一个农户,无论是从事耕作还是做女工,都需要针、刀、耒、耜、铫、锯、锥、凿等铁制工具,只要在一根针上加价一钱,三十根针就可收三十钱,即等于一人应缴的人头税了,由此类推,则全国收入总数亦不下于人头税的征收总额。表面上,国家并没征税,实际是“无不服籍者”。
管仲提倡盐铁专营,但不是主张政府亲自下场,创办国营盐场或国营铁厂---后世之人学管仲,认为专营就是国营,多入歧途。
比如盐业,管仲实行的是专卖政策,开放盐池让民间自由生产,然后由国家统一收购。由于控制了盐业的销售和产量,进而控制了价格,齐国的盐销售到别国去,售价可以抬高到成本价的四十倍,国家和商贾都得利颇丰。
在冶铁业上,管仲实行的是国有民营。他首先严厉地强调了国家对所有矿山资源的垄断,所谓“泽立三虞,山立三衡”,他出台法令宣布,只要一发现矿苗,就马上要由国家保护和封存起来,有敢于擅自开采者,左脚伸进去的,砍左脚,右脚伸进去的,砍右脚。
之后,政府又控制了铁器的定价权,并对所生产出来的铁器进行统购统销。在这些前提之下,管仲开放冶铁作坊业,允许由民间商人自主经营,其增值部分,民商得七成,政府得三成,相当于征收30%的所得税。
由政府控制资源所有权,然后把经营权下放给民间商人,以一定比例分配利润,这就是后世非常流行的“资产国有、承包经营”的雏形。盐铁专营的政策,对后世政权产生了重大且根本性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它让中国从此成为一个“独特的国家”。我们说“中国特色”,无此为过。
在西方的经济理论中,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唯一的来源是税赋,在这一点上,无论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家或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学派都无分歧。在西方的法治意识中,从来强调公民的纳税人角色,从14世纪开始,“无纳税人同意不得征税”这个理念在法国和英国似乎都牢固地确定了下来。特别是在美国,商店直接把商品价格与消费税分列出来,让你买一杯咖啡都意识到自己在纳税。
可是在中国,统治者更愿意“寓税于价”。陈寅恪曾说中国的统治术中有“诈术”的成分在里面,管仲那句“取之于无形,使人不怒”便是最好的印证。
“管仲变法”之后,中国的政府收入由税赋收入和专营收入两项构成,后者的实现,正是通过控制战略性的、民生必需之物资,以垄断专卖的方式来达成的。在这种体制内,政府其实变成了一个有赢利任务的“经济组织”,从而也衍生出一种根深蒂固的治理思想,即国家必须控制“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产业”,国有企业应当在这些产业中“处于主导地位”。
这一中国式经济体制延续数千年,迄今未变,而管仲,正是“始作俑者”。
鼓励消费的异端思想
管仲的经济思想中,最为奇特的一项是鼓励消费,他甚至倡导奢侈,这在古往今来的治国者中可谓仅见,在《管子》一书中就有一篇奇文《侈靡篇》。
中国历代的治国思想向来以倡导节俭为正途,然而管仲却提出“俭则伤事”的观点,在他看来,大家都不消费,就会造成商品流通的减少,从而妨碍生产营利的活动,故曰“伤事”。要如何才能推动消费?他的答案是,多多消费,甚至无比奢侈地去消费。
管仲的这一论述曾经迷惑了此后数千年的中国学者,很多他的信奉者言及于此,要么视而不见,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要么百般替管仲声辩。
管仲倡导奢侈的理由是,“丹砂之穴不塞,则商贾不处。富者靡之,贫者为之”。就是说,只要不人为地堵塞利源,商贾就会日夜不息地从事营运而不知休息,而富裕的人只有不断地消费,贫穷的人才有工作可做。
为了强化自己的观点,管仲甚至做过极端的比喻,他建议在煮蛋之前应先加雕绘,在烧柴之前要先加雕刻---“雕卵然后瀹之,雕橑然后爨之。”管仲本人就是一个富足的享乐主义者。孔子说他的奢侈堪比国君---“其侈逼上”,《史记》说他“富拟于公室”。
当然,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管仲对侈靡的推崇,并不仅仅为了自己的享乐。在《管子·乘马数》中,他谈及了一个非常先进的观点。他说,每当年岁凶歉的时候,人民没有本业可作,国家就应该进行宫室台榭的修建,以促进人民就业,尤其要雇用那些丧失了家产的赤贫者。这时候修筑宫室,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促进就业,平衡经济。
这种通过政府的固定资产投资来刺激经济复苏、促进就业的做法,西方人在两千多年后才学习到手,以1929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为例,当时的美国、德国等无一不是采用了这样的政策,才走出低谷。可是在两千多年前,管仲就有这样的智慧,确实是让人惊叹的。据美籍华人经济学家杨联 的考据,在漫长的中国经济史上,除了管仲,只有宋代的范仲淹等极少数人曾经有过类似的思想。
摘自《历代经济变革得失》
吴晓波 著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7月版
文|吴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