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蒂格勒 管制者能管制什么

  • 来源:英才
  • 关键字:施蒂格勒,管制
  • 发布时间:2013-09-06 10:29

  价格管制是暂时的,长期执行则会抑制市场活力,打击企业家精神。

  削减行政审批权、推动资源价格改革、放开贷款利率下限……中国政府放松对市场管制的系列新政,引发人们对未来“黄金十年”的畅想。

  当中国经济面临着增长减速与通货膨胀的双重挤压时,人们不禁回想起20世纪70-80年代西方国家的滞胀局面。里根、撒切尔新政为何?施蒂格勒的管制经济学又有哪些启示?

  管制是一种纠正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国家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这一时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经济危机,激烈的竞争导致对利润的极端追求,激化了阶级对立和“人的异化”,产生于市场经济的垄断却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于是,各国政府一改过去的消极、被动,开始主动、积极地干预社会经济事务。同时,经济学家也认识到市场本身可能存在着不完善,个人利益最大化可能无法达到社会整体利益的提升,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有时会失灵。

  “这主要受几个因素影响:一是信息不对称,比如卖者坑蒙拐骗,买者不知底细;二是外部性,企业得到了利润,却向社会排放污染;三是垄断的反市场与反竞争。”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肖兴志向《英才》记者介绍。

  1933年,风雨飘摇中上任的美国总统罗斯福,推行了由政府对社会经济进行全面干预和调节的“新政”,制定了诸如《银行法》、《产业复兴法》等一系列经济法律。至此,作为治理市场失灵的一个工具,管制在全球越来越普遍。“罗斯福新政”被认为是政府管制开始大规模采用的阶段。

  “罗斯福的价格管制是在特殊时期的应急策略,目的是尽快恢复市场信心,促进消费和投资。长期执行则会抑制市场活力,打击企业家精神。在经济正常发展的时期,问题的关键不是恢复信心,而是激励创新。”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汪浩教授认为,在危机背景下,人们往往存在十分悲观的预期,而这种预期是自我实现的,在完全市场的机制下,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经济增长,其间的政治成本不可接受。这时一定的政府管制可加快市场信心的恢复。

  肖兴志也强调,西方的管制是对他们所认为的正常的市场运转出了问题后的一种纠正:“西方人心中的基本理念仍然是怎么去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怎么使市场更加有效地运转。”

  被俘获的“管制”

  二战结束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继续延续“罗斯福新政”,继续加强对国内社会经济的干预。

  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兴起,技术进步明显加快,经济发展环境向好;与此同时,过强的政府管制与过大的管制范围,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并不断出现政府管制失灵问题。

  同样是管制政策,罗斯福新政时产生良好效果,而战后却受到质疑。罗斯福新政还能否适应新时代美国经济发展的要求?管制还是否必要?是当时公众的疑问。

  应时代的需要,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施蒂格勒对西方经济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批评古典经济学家们如何没有实证基础,也没有理论根据,就反对政府行为(自由放任);近几十年则相反,无根无据地支持政府行动(管制)。

  “斯密及其前后辈们几乎都致力于向政府建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解释政府行为、探寻特定政策背后的推动力,这种更加基础的工作,几乎没人做过。”于是,施蒂格勒开始了对管制问题的实证研究,也就是用数字而非凭感觉说话。

  政府的价格管制一般有两个目的:制止价格垄断和消除价格歧视。那么政府管制的目标实现了吗?

  “1960年代,我们对监管政策的效果做了些研究。一个是电价管制是否对电力公司的电费标准有显著影响,答案是没有;另一个是考察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新发行证券的审核是否会显著改善投资者的收益,答案仍然是不会。”施蒂格勒的统计发现显然出乎多数人的预料。

  1962年,施蒂格勒在《管制者能管制什么》中,通过统计受管制和不受管制的供电公司数据发现,管制对电力公司的平均收费水平、电费结构及投资者收益都没起作用。对这一发现,施蒂格勒的解释是:政府的管制无法控制企业的日常运行,企业总有办法“对付”政府限价;管制的理由不成立,即政府将某些原本面临竞争的企业误判为垄断企业。

  施蒂格勒认为,管制一般是产业争取来的,主要是为了使该产业获得更大利益;当然也存在少量的管制给产业造成负担的例外。无论公共政策的目标多么公正,政策最终总是倾向于牺牲政治势力弱的群体的利益来帮助政治势力强的群体。

  “《清洁空气法》禁止任何降低空气质量的新投资,但实际是为了阻止(美国)北部产业向西南部转移。”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代理人拒绝为相关产业争取补贴或援助,这些产业就会选出更听话的人代替他。

  回顾施蒂格勒的系列研究,汪浩评价说:“施蒂格勒关于政府管制的一个代表性观点是,管制的存在使得政府的政策很可能被利益集团所‘俘获’,形成低效率的市场结果和利益分配格局。因此,他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

  被忽略的错误

  作为管制经济学的创始人,施蒂格勒的研究对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美英政府等的放松管制浪潮产生了直接影响。

  可以说20世纪的最后20多年是施蒂格勒、弗里德曼等为首的芝加哥学派最盛行的时期,里根、撒切尔夫人拜他们为师,该学派的旗手们也纷纷囊括诺贝尔经济学奖。

  “施蒂格勒无疑是一位杰出的经济学家,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是众望所归。”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高世楫同时也向《英才》记者强调,“虽然这场改革一度被市场原教旨主义者推向极端,要取消政府干预,回归完全自由竞争,但现实表明,政府监管与市场竞争是互补而非替代关系。”

  高世楫还指出了《管制者能管制什么》一文中被国内研究者忽略的错误(施蒂格勒后来做了更正):“这篇文章在统计分析时有一个低级错误,将一排数的位置输错了,修正后的结论应该是:实施监管的州的电价比没有监管的低25%、产出高50%。”

  谈及国内管制的特点与问题,肖兴志认为首先要注意经济社会基础的差异:在西方,管制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前提是市场经济高度完善。中国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介入经济社会较深,管制则是来自于政府对经济社会逐步放松的过程,并不是依赖于市场需求和市场供给竞争的格局。

  在具体操作层面,高世楫则介绍了英国管制改革的一些经验:政府内监管,“1976年到90年代中期,英国政府内监管人员增加90%,但公务员总数减少了30%。整个政府的效率却提高了。”

  文|本刊记者 赵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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