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写字楼里的理财“馅饼”

  仔细看看合同,还真有不少看漏了的地方。例如,12%的高收益仅仅是“预期”年化收益率

  大哥在北京闯荡多年,如今已是一家贸易公司的高管。他的公司在北京市中心的金融街,租金昂贵,入驻的大多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

  不久前,大哥发现了一个投资理财的“好机会”。几天前,大哥所在的写字楼入口处多了一个理财产品宣传摊,宣传人员打出了“年化收益率12%”的宣传口号。本来大哥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并没兴趣,可是,宣传人员说起他们的理财公司就在同一幢写字楼里,大哥就有些动心了。

  大哥是公司在北京的最高领导,当初办公地址是他亲自选定的。尽管公司实力不差,但金融街的租金还是让大哥心疼了好久。所以,在大哥的印象中,能在这里开公司的理财机构,想必实力也不会弱。于是,自然对他们宣传的理财收益有了几分相信。

  到对方的办公室一问,大哥更加心动。因为理财公司的经理说,他们推出的产品大多是针对有国企背景的企业,收益稳定。而且,投资者的资金都是银行托管的。大哥彻底相信了,喜滋滋地拿了一份理财产品介绍和合同文本回家,打算第二天一早就把资金划进理财公司。

  当天晚上,大嫂拿着这份看上去诱人无比的投资合同起了疑心。大嫂从银行了解到,现在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只有4%?5%,信托产品的年均收益率也只有8%左右,而这家理财机构凭什么能给出12%呢?

  再仔细看看合同,还真有不少看漏的地方。例如,12%的高收益仅仅是“预期”的年化收益率,而且,整个合同里,从头到尾也没有“保本保收益”的字眼。也就是说,没有收益甚至赔本都是有可能的,12%只是一个口说无凭的宣传口号而已。另外,所谓的银行资金托管,也不是大哥原本概念中的银行监管。

  所谓银行监管,是指银行资金监管,是指交易市场通过银行进行监管,专款专用,买卖双方一旦达成成交意向并完成交易,银行接到双方成交指令放款给卖方,很好地规避了部分交易商的信用风险。而银行资金托管,只是指在银行开立托管账户,资金存入银行,但是银行没有划款权、指令权,只是对账面资金进行监管。

  此时,大哥才醒悟过来。再查查理财合同中提到的发行理财产品的主体公司,发现只是一家地方民营企业,跟宣传中所谓的大型国企只是名称相似,根本没什么关系。看来,开在高档写字楼里的理财公司,也未必就是真的来送“馅饼”的啊。

  文 |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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