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滇桂建设 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金融改革,贸易投资,新突破
  • 发布时间:2013-12-16 13: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与东盟的开放合作,积极探索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推动沿边地区和民族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20日发出通知,印发《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此方案的实施,将全面提升两省区对外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沿边大开放实现新突破。

  11月25日,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广西两省区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11月26日,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启动会在昆明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书记秦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李纪恒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金融办负责人作汇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滇桂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范围包括云南省的昆明市、文山州、红河州、保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普洱市、怒江州、德宏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区域面积31.77万平方公里,人口4419万。试验区主要有十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二是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三是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四是推进保险市场发展;五是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六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七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八是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九是建立金融改革风险防范机制;十是健全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

  文/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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