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复旦投毒,校园
  • 发布时间:2014-03-05 10:06

  2月18日,上海市二中院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4月,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因遭舍友林森浩投毒死亡。

  直到今天,林森浩依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给出一个明确解释,他唯一承认的是,这仅仅是一个愚人节整人“游戏”,以为只会让黄洋肚子不舒服,没想到会致死,他说没有调整好自己的负面情绪。他的说法难获认同。

  一命抵一命,或许是法律能给出的最“公正”的结果,但之于整个社会,失去的将是两个生命、两个家庭的幸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死刑恐怕从来不能算作一种“得到”,而永远是再一次的“失去”,不管最终判决如何,都没有赢家。我们更该反思的是,如何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为所欲为的青春可有“解药”?

  很多人把此番事件归于个案,但追溯过往,这样的校园恶性案件已多次发生,1994年清华大学女生朱令铊中毒,2004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连杀四名同学、中国矿业大学三名大学生铊中毒,几天前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女生饮水中毒、室友涉嫌投毒被捕……

  悬案也好、定案也罢,透出的是校园里的安全隐患、青春期的心理问题乃至社会价值理念的迷茫。

  大学是不少人远离父母、相对独立生活的开始,是另一种集体生活的开始。与同龄小伙伴怎样朝夕相处,是以自己为中心还是照顾他人感受,发生了小摩擦该怎么处理,作为独生子女,大多数人不会走向极端,但真正能够做到宽容、懂得妥协和分享的,恐怕也不是大多数。遗憾的是,时下大学生的情商教育、心理健康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他们更多的只能靠自己,而没有太多来自外界的指引和心理干预。

  成长过程中,很多孩子被灌输的是“不输于人”的竞争意识,缺乏的是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提醒和教诲。竞争无处不在,不管是校园还是社会,但竞争不能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而恰恰是在竞争的问题上,社会上的一些人一些事并没有起到正面的积极影响,同事之间、同业之间相互诋毁、突破底线甚至伤人性命的恶性竞争并不鲜见。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用学习的好坏、升学率的高低去评价一个学生、一所学校,仿佛只要成绩好,其他都可忽略不计。诸多学校、老师一直以来致力于培养的往往是高精尖的人才,这可能没什么大错。但与此同时,不该忽视的是对一个普通人的培养、一种底线教育--你可以不成为英雄、不成为榜样,但你应该成为一个遵纪守法、有基本道德观念的公民。

  我们常说,“要想成功地做事,首先要成功地做人。”如今,做人和做事孰先孰后、孰轻孰重,似乎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某种“逆转”。“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高智商低情商的人不时出现,这无疑不是我们希望培养出的人才。

  实事求是地说,负面情绪的调整、竞争压力的排解、评价标准的转变、功利色彩的淡化,这些都不仅仅是学校的问题、学生的问题,校园里的种种现象其实是社会问题的缩影。也正因此,一桩校园投毒案留给我们太多的沉重。

  【原载2014年2月21日《工人日报·社评》】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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