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是从哪里丧失的?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底线,人生
  • 发布时间:2014-03-05 13:00

  2月18日的央视《新闻1+1》关注了刚刚作出一审判决的林森浩投毒致黄洋死亡案。这起命案,因发生在复旦大学的校园寝室内,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又都为高学历人才,而受到社会关注。

  一直追踪研究大学生犯罪的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教授在接受《新闻1+1》采访时提出:“学医的学生为什么会在一个很不经意的时间,或是一个事上出现了这样的行为?”

  这是令很多人想不通的一个问题。林森浩从小成绩优秀,在同学中甚至有“品学兼优”的评价,却为并非深仇大恨的琐事做出“投毒”这样可怕的行为,李玫瑾教授将这种心智和印象上的巨大反差,归结为很可能是“底线观念”出了问题。

  林森浩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到自己过去“没有这方面的底线”,即没有把伤害别人的身体当作底线。他甚至承认,自己现在正在思考这个问题--也许他还抱有修补人性的一丝念想。

  林森浩对自己行为的辩护,都因他采取了对一般人而言绝对不可接受、也不被允许的手段而显得苍白无力;稍有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的人,都难以想象把“投毒”这样的方式施加于他人;无论在知识上,自己对后果有怎样的推测,这都是不该施行的。这,就是“底线”。

  但是,林森浩也好,因强奸罪而被判十年刑期的李某某也罢,都没有意识到行为瞬间,其实是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线”。他们轻松地、淡定地逾越了,回头又茫然面对社会的滔滔谴责,甚至欲反思都不明白自己身上“优”与“劣”的分界点,也不明白自我矛盾的根源。

  我们一般认为,人的理性会随着教育阶段的提升、知识阅历的丰富而得到成长和健全,人格不断完善,进而对己、对他、对社会,都形成更为稳定有利的联系。但是,正如李玫瑾教授所言,这几年的一些震惊之案,从马加爵、药家鑫、李某某、林森浩,再到前几天爆发的广西某艺术学院两女生饮水中毒案(嫌疑人同样为同宿舍学生),人们很容易得出一种印象:过去安宁的校园正在被一种动荡和混乱裹挟,本应成为社会理性支撑力量的大学生,也会迷失甚至严重背离基本价值准则。

  原因何在?舆论总结了许多,比如学校生命教育缺失,比如校园安全防范不力,比如高分低能、高分低德的错误引导等等。但是,正如李玫瑾教授提到的,“一些人生方面的教育,其实往往源自于早年父母在饭桌上,在生活当中一些就事而谈的东西。”这也正是现代心理学如此重视童年经历和家庭教育的重要原因。然而社会变化如此之快,很多家庭从情感结构到行为方式,都与过去大不相同了。最近一位小学生的母亲向我讲述了一个现象:她在为孩子寻找“小饭桌”时注意到,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中午会涌进四十至五十个孩子吃饭、午休,而这样的“小饭桌”实在是司空见惯。在这样的饭桌上,自然不太可能有所谓的“人生教育”,那么心理学家重视的言传身教,又该如何填补?

  指望学校吗?实际上学校的困境也早已无法回避,这在一些争议中早有体现。过于强调复旦投毒案的社会背景,是不严谨的,个体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思考个体逾越公共“底线”的深层原因,却并非杞人忧天或者小题大做。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现在的他,一方面必须做出法律上的选择;另一方面还在读着人文经典,据说是想弥补过去重理轻文的遗憾。

  人文,这是一个我们都很熟悉但却未必了解的字眼。就像我们虽然从小就有思想品德课,但未必都对人生哲学形成独立见解。有人曾粗浅地概括了哲学的大众意义,就是要解决两个问题:追问人生意义,追求个人幸福。但是,老师、学校、教育机构,有多少是以这两个为目标,而不是以获取高分、把学生顺利交棒到下一个教育阶段的功利观念,教授着“思想品德”这类知识的呢?

  【原载2014年2月20日《燕赵都市报·时评》】

  刘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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