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是一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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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4-20 17:02
“灰色收入”最终未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仍在路上
文|本刊记者 兰燕飞
“灰色收入”2010年第一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草案)中,但因为语焉不详,人大代表们对如何“规范”充满了忧虑,最终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了诸多代表的意见,将此作了删除。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中国高级别官员“落马”破纪录的一年,重拳出击惩治腐败的一系列动作,凸显了官方的反腐决心。建立健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成为2010年“两会”的热议话题。
官员申报财产仍未破冰
2009年12月,重庆市通过《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并率先在市司法领域“试水”干部财产申报。
试点包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中三大庭的正副职,以及市检察院和下属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分局)、渎职犯罪检察处的正副职。这些官员财产需一年一次申报,并在市人大官方网站和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示。如查实申报不实者,将就地免职。
选在“两会”前夕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加之此前重庆打黑的背景,重庆官员财产申报也因此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制度草案的起草参与人之一、重庆市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律师这样形容重庆市此次试水:“和此前试点不同,这将具有突破性意义,让人充满期待。”
实际上,重庆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地区。2009年2月,新疆阿勒泰地区在其廉政网上公开了近千名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迈出了官员财产申报面向大众的第一步。同月,浙江慈溪700余名现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财产和住房等情况被公布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里,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此后,浏阳、湘乡、银川相继开始试点。
但现实仍不容乐观。2009年下半年,上海浦东新区原本希望试点县处级官员财产公示,但最终该计划止于意见征求稿;广东省也曾计划财产公示试点直奔“一把手”,结果也是雷声大、雨点小;此外“试点”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譬如阿勒泰的公示仅是工资和津贴这两项“红色”收入,“灰色”和 “黑色”收入均不见踪影,浙江慈溪则仅仅是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里公示了3天。而湖南浏阳的则被质疑“财产公示之后还没有看到‘动真格‘的情况。”
3月10日,针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表示,“至于今后是否会上升为法律,这方面我们正在进行研究。”他说,众所周知,制定法律的程序一定要等到条件成熟,这样会有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
国家监察部部长、中纪委副书记、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内不会出台官员财产申报的强制性措施,但会逐步地往前推。”
立法徘徊
因立法的制度操作性及强制力,在不少人眼里,财产申报立法被视为“终极反腐”措施。事实上,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便起草了《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但是,据当初参加过这个规定起草的人回忆,1988年的这个规定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党内监督的形式,而且后来也没有真正付诸实施。更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呼声从这时候开始,已初露端倪。1994年,全国人大又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项目,然而经过十几年的酝酿,《官员财产申报法》的制定仍是障碍重重。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任建明认为,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存在一连串的问题,包括向有关机构报告,向公众公开,接受审查监督,以及可能存在的问责及处理办法。地方“试点”存在难题则是意料之中。“很多官员的财产绝不是他工资的收入,他的收入根本没法解释,在地方推行申报无疑是一场革命。”他说。
“阻力主要是来自官员”,与任建明观点一致的是,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求法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说:“肯定有的官员愿意,有的不愿意。有的还想最好是不要监督。”
“最根本的还在于官员利益团体不可能自己监督自己,这种损害腐败官员的制度受到轻视也是理所当然的。”一位反腐专家告诉记者。
现实困境
3月7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上海人大代表团回应记者提问时透露:“我的财产早就申报了,现在要求申报住房、配偶的工作和子女的工作,按照中纪委的规定,我每年都如实申报(财产),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可以去中纪委查一查。”
有媒体记者曾专门求证中纪委,得到的答复是,“一般说来,省部级官员的财产申报情况我们有所掌握,但是不对外公开。”
2010年全国的“两会”,被寄予官员财产申报破冰的厚望,与对两会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寄予很大期望的韩德云相比,更多的与会代表们表示“官员财产申报是好事,但比较难”。四川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中国没有形成很好的财税制度,就去贸然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将会使财产申报没有体系的依靠,无法实现对官员的有效监督。该观点得到大部分人的赞同。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目前关于“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可以有两个突破口:“可以称之为‘双新‘--第一是新被列为后备干部的官员要公示家庭财产,其次是新被提拔的官员要公示家庭财产,此举可减少阻力,逐步推动改革。”
而目前就地方突破来说,银川市已经新出台规定,从今年起,新提拔的处级官员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公众认为,腐败的重灾区就在权力层。重庆市率先从检察院、法院入手,显示了反腐的决心。任建明称,地方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要讲究策略,在一个地方一开始也不能是所有的官员,否则影响会很大,可以先从人大选举的、行政司法方面的干部开始”。
当2010年两会的大幕拉下的时候,自2006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呼吁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律师韩德云,有些失望。“我没希望它一年两年就能出台,但总要向前走啊!”他说。
……
文|本刊记者 兰燕飞
“灰色收入”2010年第一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草案)中,但因为语焉不详,人大代表们对如何“规范”充满了忧虑,最终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了诸多代表的意见,将此作了删除。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中国高级别官员“落马”破纪录的一年,重拳出击惩治腐败的一系列动作,凸显了官方的反腐决心。建立健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成为2010年“两会”的热议话题。
官员申报财产仍未破冰
2009年12月,重庆市通过《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并率先在市司法领域“试水”干部财产申报。
试点包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中三大庭的正副职,以及市检察院和下属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分局)、渎职犯罪检察处的正副职。这些官员财产需一年一次申报,并在市人大官方网站和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示。如查实申报不实者,将就地免职。
选在“两会”前夕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加之此前重庆打黑的背景,重庆官员财产申报也因此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制度草案的起草参与人之一、重庆市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律师这样形容重庆市此次试水:“和此前试点不同,这将具有突破性意义,让人充满期待。”
实际上,重庆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地区。2009年2月,新疆阿勒泰地区在其廉政网上公开了近千名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迈出了官员财产申报面向大众的第一步。同月,浙江慈溪700余名现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财产和住房等情况被公布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里,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此后,浏阳、湘乡、银川相继开始试点。
但现实仍不容乐观。2009年下半年,上海浦东新区原本希望试点县处级官员财产公示,但最终该计划止于意见征求稿;广东省也曾计划财产公示试点直奔“一把手”,结果也是雷声大、雨点小;此外“试点”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譬如阿勒泰的公示仅是工资和津贴这两项“红色”收入,“灰色”和 “黑色”收入均不见踪影,浙江慈溪则仅仅是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里公示了3天。而湖南浏阳的则被质疑“财产公示之后还没有看到‘动真格‘的情况。”
3月10日,针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表示,“至于今后是否会上升为法律,这方面我们正在进行研究。”他说,众所周知,制定法律的程序一定要等到条件成熟,这样会有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
国家监察部部长、中纪委副书记、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内不会出台官员财产申报的强制性措施,但会逐步地往前推。”
立法徘徊
因立法的制度操作性及强制力,在不少人眼里,财产申报立法被视为“终极反腐”措施。事实上,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便起草了《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但是,据当初参加过这个规定起草的人回忆,1988年的这个规定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党内监督的形式,而且后来也没有真正付诸实施。更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呼声从这时候开始,已初露端倪。1994年,全国人大又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项目,然而经过十几年的酝酿,《官员财产申报法》的制定仍是障碍重重。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任建明认为,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存在一连串的问题,包括向有关机构报告,向公众公开,接受审查监督,以及可能存在的问责及处理办法。地方“试点”存在难题则是意料之中。“很多官员的财产绝不是他工资的收入,他的收入根本没法解释,在地方推行申报无疑是一场革命。”他说。
“阻力主要是来自官员”,与任建明观点一致的是,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求法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说:“肯定有的官员愿意,有的不愿意。有的还想最好是不要监督。”
“最根本的还在于官员利益团体不可能自己监督自己,这种损害腐败官员的制度受到轻视也是理所当然的。”一位反腐专家告诉记者。
现实困境
3月7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上海人大代表团回应记者提问时透露:“我的财产早就申报了,现在要求申报住房、配偶的工作和子女的工作,按照中纪委的规定,我每年都如实申报(财产),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可以去中纪委查一查。”
有媒体记者曾专门求证中纪委,得到的答复是,“一般说来,省部级官员的财产申报情况我们有所掌握,但是不对外公开。”
2010年全国的“两会”,被寄予官员财产申报破冰的厚望,与对两会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寄予很大期望的韩德云相比,更多的与会代表们表示“官员财产申报是好事,但比较难”。四川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中国没有形成很好的财税制度,就去贸然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将会使财产申报没有体系的依靠,无法实现对官员的有效监督。该观点得到大部分人的赞同。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目前关于“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可以有两个突破口:“可以称之为‘双新‘--第一是新被列为后备干部的官员要公示家庭财产,其次是新被提拔的官员要公示家庭财产,此举可减少阻力,逐步推动改革。”
而目前就地方突破来说,银川市已经新出台规定,从今年起,新提拔的处级官员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公众认为,腐败的重灾区就在权力层。重庆市率先从检察院、法院入手,显示了反腐的决心。任建明称,地方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要讲究策略,在一个地方一开始也不能是所有的官员,否则影响会很大,可以先从人大选举的、行政司法方面的干部开始”。
当2010年两会的大幕拉下的时候,自2006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呼吁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律师韩德云,有些失望。“我没希望它一年两年就能出台,但总要向前走啊!”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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