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禁官扰民”令

  • 来源:文史博览
  • 关键字:朱元璋,皇帝,农民,贪官
  • 发布时间:2014-07-25 08:23

  在开国皇帝里,洪武皇帝朱元璋恐怕是唯一出身赤贫阶层的。早年他逃过荒,要过饭,放过牛,当过游方和尚,悲惨的遭遇使他对农民生活有着透彻的了解,贪官污吏鱼肉乡民,横征暴敛,他定也曾亲身领教过。当上皇帝后,他深刻认识到只有农民富足,天下才会安定;只有农村安宁,统治才会长久。于是乎任何与农民过不去的举动,他都看作是和他过不去,是和他朱家天下作对。

  基于以上认识,朱元璋制定了“严禁官吏下乡扰民害民”的法令。该法规定:禁止官吏下乡扰民,允许村民捉拿扰害乡村的官吏并押解到首都治罪。这项法令世所罕见,但在当时曾得到坚决的贯彻执行。

  洪武一朝的《大诰三编》里就记载了河北乐亭县农民赵罕辰把扰民县吏绑到首都南京的事件。起因并不复杂:乐亭县主簿汪铎与县衙有关部门负责人商量,搞了一个“佥派徭役”的把戏。说白了就是巧立名目、摊派勒索。他们规定,县民中凡想逃避此徭役者,必须每人上缴5匹绢。好家伙,要知道这5匹绢按当时官方折价,相当于6石大米。而那时的七品县令每月收入才7.5石米,九品主簿则更少,只有5石米。结果可想而知,民怨沸腾,乐亭县农民赵罕辰率领34个农民把8个县衙负责人捆绑起来,押解到京师。县主簿汪铎苦苦哀求赵罕辰:“我从14岁寒窗苦读,到今天才熬到这个位子,饶了我这一次吧,别坏了我的前程。”结果,他还是被气愤之极的村民送到京师,被朱元璋砍掉了脑袋。

  朱元璋亲自撰写的《大诰续编》,还向全国通报表彰了“如诰擒恶受赏”的江苏常熟县农民陈寿六。这则案例在今天看来更是奇闻。常熟县吏顾英,因“扰害乡民甚众”,激起民愤,农民陈寿六率领自己的弟弟与外甥3人,绑了顾英,押到首都告御状。朱元璋见后大加赞扬,并奖赏钞票20锭,3个人各赏给衣服两件,免除“杂泛差役三年”,通报全国表彰。在这篇旷世奇文中,朱元璋还严厉警告那些贪官污吏:若有敢于无事生非扰害陈寿六者,满门抄斩;若有敢于捏造罪名诬陷陈寿六者,满门抄斩。陈寿六若有过失,只有皇帝本人才有权力审他。最后,朱元璋还发出浩叹:“其陈寿六岂不伟哉!”——这个陈寿六难道不是很了不起吗?

  朱元璋治官惩吏颇为严酷,《大明律》规定:官吏贪污60两,就要“剥皮实草”。法律不可谓不严,但贪官仍层出不穷,杀不胜杀。“严禁官吏扰民”这颇富创意的政策,只是在洪武一朝得以执行,随着朱元璋的离世,这一世所罕见的“为民做主”令即刻烟消云散,人亡政息,“洪武之治”也成为小说《儒林外史》中邹吉甫所津津乐道的“美好岁月”。

  雇农的出身,凄惨遭遇,给朱元璋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为了确保朱家天下的长治久安,朱元璋才立下了这罕见的“保民法令”。可是长于深宫,不知稼穑之苦的后世子孙又有几个能够理解他的良苦用心?朱元璋后屡出昏君,官吏对乡民的蹂躏更加如狼似虎,敲骨吸髓,1644年,大明王朝终被遍地而起的农民义军所吞没。

  把百姓的福祉寄托在皇帝确保家天下的政策法令上,这样的日子绝不会长久。我们需要的是一项理性而健全的制度。

  (责任编辑:叶筱)

  刘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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