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中的《职务发明条例》

  从2010年开始调研,到2013年正式形成送审稿,一直伴随着话题和争议的《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终于在2014年报送国务院审议,并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然而,立法的顺利推进却未能消除业界的火药味,在5月份举行的专家论证会上,喧嚣尘上的种种质疑,再次将负责起草该草案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推向了风口浪尖。

  这部带有“创新”色彩,明显倾向保护职务发明人的法律机制,似乎走入了令立法者颇为尴尬的状况——发明人和单位都不太满意。企业被施加了成本和负担,认为法律过多的干预了市场;发明人被刻意地摆在了自己老板的对立面,一些难以实际操作的法律条文也被看作是带有理想主义的水中月,镜中花;立法者试图为双方设计一套平衡公式,却似乎显得有些费力不讨好。

  是法律的手伸得太长?还是实际情况绝非单靠市场解决那么简单?作为产生于劳动关系基础上的职务发明报酬制度,先天的特殊性似乎决定了这部法律出台必然要面临的阵痛,而中国市场发育的复杂性,也预示着创制法律从来不是那么简单。面对业界几乎夹杂火药的炮轰,与立法相关的政府调研、专家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透明和公开,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同时,似乎也传达着国知局一直力图解释的态度:平衡和引导。

  伴随着争议和思考,三方博弈的局面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或许,“慢慢来”比急于推进立法更具现实意义。

  策划/鲁周煌、陈静、胡应楠(实习)China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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