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迟到而沉重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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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20 16:36
2015年1月1日,《国家赔偿法》迎来实施20年纪念。近年来,河南赵作海案、浙江张氏叔侄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福建念斌案……一系列热点案件的背后,国家赔偿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
2014年12月25日下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场由赔偿申请人、律师、法院工作人员以及家属组成的“澄清会”正在进行。
庭内,赔偿申请人念斌手上拿着一叠厚厚的材料,在其姐姐念建兰及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向法院递交了申请国家赔偿的材料,申请数额为1532万余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要求福州中院通过媒体向其公开道歉。
福州中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证实已收到念斌关于国家赔偿申请材料,并表示,近年来收到关于国家赔偿的材料有无数份,但这么大数额的,还是头一回见。
4天后,福州中院通知念斌:“经审查,你提出的国家赔偿申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14年12月29日决定予以受理”。由此,社会广泛关注的“念斌案”暂时划上句号。
国家赔偿事件频发
在念斌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赔偿请求共计15321605.15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人身健康赔偿、经济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内容。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申请赔偿数额最大,达1000万元。包括请求人被4次判决死刑的精神抚慰金500万元,其父母双亲在错案期间去世的精神抚慰金500万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申请也均超百万。
念建兰称,在今年8月念斌无罪释放后,经医院检查,念斌患有肌肉萎缩、反流性食管炎、肝内胆管结石、胆囊多发息肉、胃溃疡、浅表性胃炎,以及严重的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抑郁症等多项疾病。这4个月来,她一直陪念斌四处求医看病,目前念斌的病情稍微稳定一些,但是很多病症很难痊愈。在经过充分准备后,念斌和律师向福州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近年来,国家赔偿事件频发。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无独有偶,1999年12月9日,被害人许晋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八步镇街上其私人诊所内被害,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至2002年仍未侦破。2003年,公安机关得知张光祥与许晋平时关系较好,但许晋死后其未去看望及参加葬礼。公安机关因此认为张光祥有作案嫌疑将其刑事拘留,并报请检察机关批准后将其逮捕。期间,张光祥经历了三次一审,三次上诉。2014年4月29日,判决从死缓最终改为了无罪释放。
无论是“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光祥案”还是近期发生的暨大学生涉强奸无辜被羁押631天的案件,这些热点案件背后,“国家赔偿”一词凸显。十八大以来,我国加速了纠正冤假错案的步伐。十八届四中全会也进一步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让“法治中国”的构想更趋清晰。冤假错案不仅会令大众不寒而栗,也给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所以,敢于、勇于纠错彰显的正是法治精神,大众呼唤“司法公正”有错必纠,则是“迟到”的公平正义。
争议中的国家赔偿
冤假错案是当下社会不可讳言的事实,从中央到地方,尝试通过国家赔偿进行调解成为了一种新思路。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赔偿法》正式颁布,并在1995年1月1日生效实施。《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赔偿。
近几年来,在《国家赔偿法》的指引下,申请国家赔偿的实例与日俱增,但成功申请困难。以四川省为例,从2011年至2014年,四川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462件,审结423件,决定赔偿43件,决定赔偿总金额843万余元,申请成功率仅为7.0%。
因此有质疑声音称,面对每年数万件国家赔偿的纠纷,一方面申请难度大,另一方面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作为国家机关单位怎么保证其公正性和中立性?
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军茂告诉《小康》杂志记者,申请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这样的目的在于简化程序,方便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会与赔偿请求人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和金额等事项先行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初步的赔偿协议,解决赔偿争议。”李军茂称,如果没法达成一致,赔偿请求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对于赔偿标准,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彭贵才表示,“国家都是有各种统一的损失赔偿标准,不能瞎要。比如说‘念斌案’,竟然要求国家赔偿1532万余元,这个数字到底从哪儿出来?”彭贵才说,通常来讲要向某一机关寻求国家赔偿,你要对自己损失有个计算,你究竟有多大损失,拿出相关凭证,之后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请。
念斌案律师有自己的看法:“数额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大家可以都来讨论,或者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如果是您遭受这八年的冤狱的话,你认为自己的损失和痛苦需要用多少金钱来弥补。更重要的问题是,国家赔偿所要的金钱再多也无法弥补当事人所遭受的痛苦。与之相比,更需要做的,需要给冤案的受害人以慰藉的,就是要对制造冤案、甚至是故意制造冤案的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国家赔偿法》在诞生初期,各方面的评价相当高,但实施数年后,立法缺陷逐渐暴露。从过往的事实来看,《国家赔偿法》在赔偿程序、赔偿标准低、赔偿经费落实上确实有问题。新闻观察员肖锋认为,这三个问题该得到正视了。
肖锋认为,国家赔偿首先是一个人性的回归,因为以前这方面的公民权是特别容易被忽视的。国家赔偿法提到这次除了企业法人以外,就是个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应该受到尊重。
在具体赔偿金额上,肖锋表示:“算账是因为没有先例,所以要靠一件一件的案件让他在整个这个执法的过程能够逐渐清晰化。”对于念斌提出的10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肖锋表示,目前还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达到1000万元这样的先例,所以能否赔偿到这个数额不得而知。
“张氏叔侄案的精神赔偿款,已经突破了一个极限,每个人45万。这样的数字在接下来几个案件里能不能突破,我相信是会突破的。毕竟人们对生命价值的认识与生命价值实现的估价是越来越高了。说白了就是人命越来越值钱了,人的尊严也越来越值钱了。”肖锋表示。
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则认为,在“念斌案”终审宣告无罪后,念斌有权提出国家赔偿。他预计,按照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经验,“念斌案”的赔偿金额很可能在500万元以内,但具体赔偿仍然需要国家赔偿机关认定。
本刊记者 陈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