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深入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 来源:中国扶贫
  • 关键字:重庆,生态,扶贫,搬迁
  • 发布时间:2015-04-18 14:05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及民族地区于一体,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地处秦巴山区和武陵山区,喀斯特地貌分布较广,大部分贫困群众还生活在海拔1000米左右的高寒边远山区、深山陡坡区和石山区、地质灾害频繁区和煤矿采空区,生产生活环境极为恶劣。

  近年来,重庆市高度重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将其列为22件民生实事之首,作为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的头等大事来抓,全市上下立足市情、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探索出了一条符合重庆发展实际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市共下达市级以上专项资金30.16亿元,已搬迁安置33.5万人,其中贫困户15.1万人,占搬迁人口的45.1%。

  重庆高山生态搬迁之法

  坚持一个瞄准,解决好“搬迁谁”的问题。为帮助有愿意搬迁的贫困户特别是深度贫困户搬出大山,重庆市坚持“群众自愿、贫困优先”原则,始终瞄准贫困人口搬迁这块最难啃的“硬骨头”,从对象认定、实施程序、安置方式、资金筹措、目标考核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强化搬迁的“扶贫”宗旨和“精准”理念,防止“搬富不搬穷”、“搬近不搬远”问题。一是对于有意愿而无力搬迁的困难群众,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优先纳入计划。在签订搬迁协议的农户中,贫困户占40%以上。忠县强力推进深度贫困户搬迁,明确搬迁对象的“五个条件”、“三个不进”、“四个步骤”,确保对象识别精准、公正、透明。二是支持区县制定差异化补助政策,通过提高补助标准、小额贷款贴息、干部结对帮扶、社会爱心救助等方式,帮助贫困户搬出大山。黔江区、武隆县等区县对建卡贫困户、低保户每人补助标准从8000元提高到1万元以上;贫困户搬迁建房资金不足或宅基地复垦过程中资金周转缓慢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扶贫资金给予5%贴息补助;建立党员干部、社会爱心人士与搬迁贫困户“一对一”帮扶机制等。三是在落实计划任务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1600万元,在区县开展贫困户差异化补助试点,引导和鼓励区县多搬贫困户。

  实现两个融合,解决好“怎么搬”的问题。一是坚持设计同步,实现规划融合。建立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与交通、国土、住房、卫生、教育、文化等行业部门的专项工作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时推进。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市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用地、规划、建设和资金等系列政策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出台了财政补助、土地、户籍、培训、子女入学、税费减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根据搬迁户的客观条件和经济状况,选择最合适的安置方式,逐一制定搬迁规划,宜集中安置则集中安置,宜分散安置则分散安置,不搞形象工程、不搞一刀切。二是坚持资源整合,实现建设融合。调整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农村危房改造、少数民族资金分配结构,重点向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倾斜。引导社会帮扶投入,山东省对口援助的5000多万资金全部用于扶贫搬迁,中央机关定点扶贫、市级集团扶贫、圈翼帮扶等社会扶贫资金的60%用于扶贫搬迁。城口县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用地调配、统一房屋风貌设计、统一配套基础设施、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单建与联户共建相结合的“五统一建”的建设模式,按照“近水近路沿河谷、近校近医靠城镇”的原则进行规划选址,对国土整治、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安全人饮工程、清洁能源工程等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有力地推动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突出三个重点,解决好“稳致富”的问题。一是扶持后续产业促增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使搬迁户都有一个增收项目,真正实现“能致富”。集中打造优质蔬菜、标准果园、优质烟草、草本药材等特色效益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休闲农业;支持搬迁户利用贫困地区海拔高、气候凉爽优势,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与乡村旅游扶贫结合起来,培育以乡村旅游为重点的后续产业,目前在我市160多个集中安置点,支持近1万多户搬迁户发展乡村旅游,户均收入3万多元。二是加强技能培训促发展。加大对搬迁户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力度,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种农村培训资源向搬迁户倾斜,力争让搬迁户每人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升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扶贫创业资金,打造高山扶贫移民创业园,帮助搬迁户就近就业创业。三是完善配套设施促稳定。在土地利用、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推动资源向集中安置区倾斜,配套建设村级服务中心、卫生室、文化活动室、篮球场、寄宿制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搬迁群众能够“稳得住”。我市部分区县在集中安置点采取新型社区管理方式,组建新型社区,创新安置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安置点的和谐稳定。

  制约因素

  贫困农户搬迁依然困难。目前我市新建住房户均成本较高,在现行政策下,除财政专项补助和“地票”交易补贴外,农户仍需自筹少则三五万多则十多万的资金,而贫困户家底薄、收入低,普遍存在患病、残疾、缺劳等特殊情况,实际搬迁脱贫难度大。

  增收致富缺少可靠保障。大多数贫困搬迁户主要依靠务工维持生计,由于缺乏土地等生产要素难以参与当地产业发展,部分集中安置点距原居住地较远,增加了搬迁群众的生活负担,搬迁安稳仍有难度。

  后续配套服务较为滞后。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金整合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贫困群众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邻里关系将发生改变,需要因势利导、综合治理,做好搬迁群众后续服务管理工作。

  工作建议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投入,加大市和区县两级财政配套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和工商资本投入。抓好项目整合,通过调整优化规划布局,力争把可整合的项目全部整合,千方百计化解资金难题。

  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继续加大差异化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抓好贫困户搬迁,特别是深度贫困户的搬迁,努力实现“愿搬尽搬”。切实搞好搬迁农户户籍迁移,加快完善安置点用地手续,尽量缩短复垦地票交易周期。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水、电、路、环卫及农业、社会事业等公共服务设施。

  进一步加强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三个不走样”,即:抓好对象遴选,确保搬迁对象不走样;抓好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不走样;抓好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不走样。健全完善工作督查制度,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梳理汇总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后续产业发展、户口迁移、安置点用地及房屋产权手续办理、项目资金整合等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作者系重庆市扶贫办主任)

  □刘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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