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人期待新环保法“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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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07 09:45
新《环保法》实施后,不少地方开始“向环境污染宣战”,公安环保部门合作打击环境犯罪也成为了新趋势,对于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律,公众对它的最大期待便是“动真格”。
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新《环保法》开始实施。这部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律实施4个月以来,不少地方打响了“向环境污染宣战”的第一枪。
《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并会同有关专家及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2015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显示,九成人期待从中央到各地都能够严抓新《环保法》的落实,让这部法律“动真格”,成为治污利剑。
在接受《小康》采访时,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蔡守秋说:“新《环保法》为今后环境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而不是我国环保立法的终点。”
重拳出击,向环保违法企业宣战
2015年元旦假日刚刚结束,广州市环保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白云区钟落潭光明村三窿的一家无牌无证废矿物油加工厂。该厂原为广州宝晨甲酯有限公司,系2014年广州市挂牌督办企业,属于环境违法“屡教不改”者。1月4日,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厂不具备相关资质,且擅自收集、储存和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查封了企业生产设备。
“之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才能查封,一拖一两个月,新《环保法》出台后,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及时杜绝污染。”广州市白云区环保局副局长钟伟东说,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使环保部门能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污染的法律措施,防止污染蔓延,在制度上填补了“发现污染、尚未处罚”这一空档期。
中山大学地球和环境保护中心主任周永章告诉《小康》记者,“广州查处的这两起污染企业,虽然案值不是特别巨大,但足以证明地方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的决心。”
蔡守秋则向记者介绍了另外一起案件。1月14日,贵州省环境监察局联合黔东南州和黎平县环保局,对贵州利南集团多晶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烟尘收集管道破损严重,烟气未能有效收集处理,烟尘达不到处理效果,大部分烟尘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贵州省环保部门当场下达了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这家企业立即停止污染物非法外排行为,并告知拒不改正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1月26日,环保部门对这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其并未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且污染愈加严重,遂对这家企业及企业负责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贵州利南集团多晶硅材料有限公司被实施了12天的按日连续处罚,共计处罚金额26万元。”蔡守秋告诉记者,环保部门还现场查封了这家企业的污染源设备,公安部门对企业总经理庄某某、厂长黄某某执行了行政拘留,“贵州省执行新《环保法》打响了第一枪,也是执行最严厉的一起。”在蔡守秋看来,这对扭转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思想认识、形成通过严格监管和强硬执法倒逼生产者守法生产的模式,起到了强劲的推动作用。
新《环保法》实施4个月以来,像这样有力度的环境污染执法,在全国已达数十起,罚款数额超过千万元。
设立“环保警察”队伍将成新趋势
虽然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但对于一些“三无”企业的非法排污情况,环保部门仍会遭遇尴尬。原因何在?“2015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发现,认为“环保部门执法权有限”者不在少数。
几个月前,记者跟随广州市环保执法人员前往番禺非法电镀厂执法,亲眼见证了“执法人员屡屡无法进入工厂”的尴尬与无奈。
当天,执法人员抵达现场时,发现厂门刚好打开,便立刻给当地公安打电话请求协助。随后,执法人员进入工厂内部,发现该厂涉嫌严重违法排放含重金属以及有毒物质废水,但工人以及工厂负责人并不把执法人员放在眼里,一问三不知,也不多说话,而是穿着拖鞋陆续从执法人员眼皮子底下大摇大摆地走了。当警察赶到现场时,现场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对此,执法人员也很无奈,因为他们并不能“扣人”。
今年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副主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陈敏表示,佛山顺德、南海设立了环保警察,对于强化执法、解决执法难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各地可以推广佛山这种做法。10日,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广州今年拟成立环保警察。
近年来广东各地都在探索“环保警察”的执法模式。2014年佛山市顺德区、汕头市潮阳区、肇庆市先后组建了环境犯罪侦查专业队伍。
其实,设立环保警察是为了解决中国环保执法力度薄弱的问题。在这方面,广州曾多次受到质疑。去年,广州市“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怀疑广州市环保局没有对大型央企、省属企业执法过,而广州市环保局负责人明确表示,不但有处罚而且都是“顶格罚”,只不过“顶格罚”也只能罚款10万元。对央企而言,这基本上起不到约束作用。“2015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显示,37.9%的受访者认为,在法律面前,一些企业仍以身试法的原因在于“环境污染违法成本太低”。
据了解,目前广州设立环保警察的方案已经制定完成,上报市政府等待审批,在具体做法上可能会与佛山等地有所不同。
“要打击犯罪,但也要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要有个合理的度。”在广州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看来,新《环保法》的出台有利于支撑“环保警察”执法模式。
周永章认为,“环境污染的案件特点就是证据一过时间就不容易保留,很容易被破坏,因此,公安、环保联合办案机制显得尤为迫切”。在他看来,“污染环境的企业一般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投机分子,以往污染环境罚点钱就完事了,现在警察加入就不一样了。这意味着可能要坐牢,大大增加了违法成本,提升了对环境污染者的震慑力”。
前年,“两高”对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出台,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显著加大,此后半年内,公安部门立案侦办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达247起,是过去10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总和。去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已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51件。今年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打击环境违法的力度更是在不断加大。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5个省在省一级层面成立了“环保警察”队伍。
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行政执法处罚处处长姬钢介绍,目前全国真正在省一级层面成立“环保警察”的有浙江、辽宁、河北、山东、贵州五个省,但地级市层面成立的就多得多了。在日常机制方面,姬钢表示,浙江和山东淄博做得较为突出,公安、环保、法院、检察院四个部门衔接密切,职责分工非常具体,操作性强。此外,在很多地方,是公安部门派一个人常驻环保部门,便于更迅速出警。“在基层,两家合作的密切程度可以很高。公安环保部门合作打击环境犯罪已成为新趋势。”
文|《小康》杂志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 刘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