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中小盘17次违约操作大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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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6-08 11:35
但是,《投资者报》分析发现,从2007年二季度到2009年一季度共8个报告期中,华安中小盘一直在违反基金合同规定操作大盘股,操作次数达到17次,涉及7只大盘股,违规时间最长的达18个月,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9年3月份基金一季报公布之时。
两年17次操作大盘股
基金合同是基金管理人与持有人订立的契约,基金管理人应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现在看来,这种约束力量并未对华安中小盘发生足够的效力。
华安中小盘合同对“中小盘股”的定义是,基金管理人每半年将对中国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当相加的总额达到总流通市值的70%时,这些股票就归入中小盘股。合同还规定,“如果某种原因导致持有股票变成大盘股,基金经理应该在6个月内调整完毕。”
这些规定表明,华安中小盘买入股票时,应严格判别其流通市值是否属于中小盘股。
《投资者报》将华安中小盘成长基金合同生效后近两年,每个季度的重仓股逐一列出,并用Wind资讯统计各个季度的流通市值,依据华安中小盘成长基金合同规定的甄选方法,检查重仓股是否都属于“中小盘股”。结果显示,从2007年4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到2009年一季度共8个季度报告中,有7个季度其重仓股中都出现了与基金合同所定义的中小盘股不符的股票。
2007年6月华安中小盘就开始持有中集集团、兴业银行,2009年一季度违规持有的股票数量最多,10只重仓股中,有4只超过了“中小盘股”的限定。
持有兴业银行18个月
对于买入时是中小盘股,因股价上涨等原因变成大盘股的情况,基金合同也给出了修正的期限——要在6个月内调整完毕,而在这17次违规中,持有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的时间均超过6个月调整期,其中建设银行至少持有了9个月,兴业银行累计持有时间达到18个月。
兴业银行最早在2007年6月出现于华安中小盘成长的重仓股名单中,持有2898万股,是其第一大重仓股,当时兴业银行的股价在35元附近,流通盘7.01亿股,其流通市值比基金合同所定义的“中小盘股”的流通市值高出26%。
同年9月,兴业银行股价已处于50元以上,华安中小盘成长对其有所减持,持股数量变成了1960万股,可能是发现违反了合同规定,而进行了减仓调整。可是,到了12月份,兴业银行股价到达70元顶峰,其持股数量变成1980万股,不但未在高位减持,反倒少量增加。
此后兴业银行股价步入下跌之旅,华安中小盘选择继续增持,2008年3月份持股数变为2701万股,增持了50%。到2008年6月,股价跌至25元附近,较最高价70元下跌64%,华安中小盘终于经受不住市场的压力,将持股数减少到2323万股。此后,又开始陆续加仓兴业银行,到年底增至2759万股。2009年一季度,该股股价较最低价涨幅接近1倍,同时华安中小盘大幅减仓至1565万股。
另外一只持有时间超过调整期限的大盘股是建设银行,从2008年3月~12月,华安中小盘一直重仓持有该股。2008年一季度,大盘正处在下跌过程中,当时建设银行的股价在8元附近,华安中小盘在此期间买入9230万股。
二季度,该股经历短暂反弹后再次回归下跌通道,华安中小盘也将持股数量陆续减少到5900万股、5389万股,但该股一直在其重仓股名单中。到2008年底,该股股价仅在4元附近,2009年一季度,股价出现一波小反弹,一季度末建设银行才从其10大重仓股中消失。
华安中小盘违规持有这些大盘股,并未使其净值表现好于同行。2008年,在同类型的124只基金中,其业绩排名为倒数第13,处于垫底的位置。同样是以中小盘股为投资标的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在2008年排名第3,两者相差108名。
如果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的成长性很强,即使不是中小盘股,也能成为华安中小盘成长重仓持有的一个理由。但从A股11只银行股(深发展2008年负增长,不参与比较)的业绩来看,2008年主营利润增长率排行中,兴业银行只排在第5位,建设银行排在第8位。再分析净利润增长率,兴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位于第9和第8。
可操作股票至少1377只
难道是因为基金合同的规定太过苛刻,可以操作股票数量太少,华安中小盘才无奈选择大盘股?《投资者报》通过统计发现,实际上它可以操作的股票非常之多。
即使按照华安中小盘基金合同的定义来计算,符合“中小盘股”规定的股票数量在2007年6月份也达到了1377只,在2009年3月份达到了1543只。从如此众多的股票中挑选出绩优股,对于专业从事投资的基金经理而言,不该是什么困难事情。
基金在大盘股中扎堆取暖的现象屡受市场诟病,华安中小盘却依然热衷于大盘股,做着与自己基金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事情,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基金经理为了“随大流”,而采取这样的操作策略,却忽略了自己基金合同约定与其他基金不同。
在2009年一季度的反弹行情中,众多中小盘股翻倍上涨,华安中小盘由于重仓大盘股,业绩受到了一定的拖累。一季度深圳中小板指数上涨34%,华安中小盘净值上涨30%,落后4个百分点,就是与业绩比较基准而言,也落后了2个百分点。
翻看华安中小盘各季度报告,上面都写着“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于是,《投资者报》将实际持有的重仓股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向华安基金公司求证,询问其如此操作是否有特殊原因,但截至发稿时,两周时间过去了,华安基金公司也无法给出任何答复。
基金季报只公布持有市值最大的前10只股票。如果在上一季度违规,后续两个季度由于股价下跌或少量减持使得一些股票脱离了重仓股的范围,那么就无从判断在6个月内基金是否对这些股票进行了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讲,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持有但没有进入重仓股的大盘股,是否在6个月内“调整完毕”,则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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