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老人大学要签“生死状”显示社会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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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10 07:34
报载,长春8旬老太上吉林省老年大学被要求签“生死状”。这位老人说,她今年80岁了,本来想去吉林省老年大学学习让自己每天有个事干,却被学校要求提交个申请表,上面要提供她近期的身体健康证明,还要签一个免责协议。这个免责协议的大概意思就是,她一旦在学校出现些意外,学校不承担责任。老人表示,这让她感觉真的很不舒服,认为对老年人不尊重。但她最终还是签了。
学校表示,为了保证老年人安全,学校规定75岁以上老人是不可以报名舞蹈、体育课程,而80岁老人报名舞蹈、体育以外的课程,要提交个申请表。这张申请表需要老人提供近期的身体健康证明、免责协议,还要有老人家属签字同意,这么做没有不尊重老人的意思,而是防止老人因自身健康问题发生意外,同时一旦发生意外家属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避免责任纠纷。
老人的身体的确是不如年轻人,随时会发生意外,把发生意外的责任推到老人大学,这真的会让老人大学感到很难办。俗话说,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就算是亲戚朋友都付不起这个责任,更何况是单位?不是有救助老人还被判赔偿的吗?不是交通事故车辆还有“无责任赔偿”吗?你让老人大学不签个“免责协议”就接收这样高龄的学生,是有些为难的。
当然,律师说得清楚:免责协议是否有效具体得看意外是怎么发生的,如果老人是因为学校管理不当出现意外,那么学校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话说回来,如果老人是因自身问题出现意外,比如心脏病突发等,那么学校即使不签署这个免责协议,也不用承担责任,所以学校签署这个免责协议看起来有些多余。
只要互相理解,这些多余的免责协议的确是没有必要签的。但实际生活中它却随处可见。我认为,高龄老人上老人大学要签“生死状”显示了社会的冷漠,这种冷漠是产生在社会对是非的判断出了问题:好人难当,所以先取证再做好事。你看,司机停车救助突然晕倒的老人,居然还被指是其撞倒老人,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证明司机无责,就怎么也说不清楚了。现在,行车记录仪都成必备设备了。还有,医生是治病救人的,你来找医生看病,有意见可以提,但居然搞出个“医闹”,不赔够钱就不罢休。这样的社会舆论和法治环境,表面上总是向着“弱者”,实际上让社会的是非让位于贫富,没有了正义,何来的公平?从而导致了社会的相互冷漠,冷漠到了把人际关系放到法律的底线上:免责协议也就广为出现,协议一方总是想通过免责来把自己的责任推卸掉。
把一切都放到责任上,各级都在签“责任状”,却出现各级都把责任往下推的“免责协议”,这样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能让这种“冷漠”蔓延下去。我们的立法、执法部门对社会的行为取向有着极大的影响,我们必须通过是非分明的法治行为,用更多的社会保障行为来打破责任推卸的环境,提倡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可以让这种签“生死状”的现象逐步消失。
本报特约评论员、省政府参事 王则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