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供给,政府责无旁贷

  一个具体而紧迫的问题是,按照新方案的要求,作为公立医院资金来源的主要方式之一,药品加成要逐步取消,那用什么来补偿医院的损失?缺乏竞争的公立医院,又如何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如何避免医院为了谋利的暗箱操作

  很长时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成为难以克服的顽疾横亘中国社会。怎么走下去,是政府还是市场主导,一直是全民大讨论的焦点。然而,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年-2011年)》的相继公布,万众瞩目的新医改方案终于走到民众面前。这份耗时两年多的新方案出台,终于拨开萦绕中国医改何处去的迷雾:回归公益性,摈弃市场化。

  新方案明确指出: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

  和基础教育一样,医疗卫生毋庸置疑拥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但在市场化的改革中,它们都曾经偏离了公益性质,也因而带来了种种矛盾。

  以医疗为例,其矛盾的最终落脚点,就是公众抱怨最多的六个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难,是医药卫生资源有效供给、充分供给、有效配置的问题;看病贵,实际上是贵的费用谁来承担的问题,落实到一点,则是如何建立多元化办医、多元化筹资并有效使用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从这个层面理解,新医改摈弃了空洞抽象地谈论看病难和看病贵,非常明确地列出了具体的措施和时间表,提出了今后三年五项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而且为了便于操作,确定了23项量化指标,明确了20个时间节点。

  亮点和新意都是医疗改革进程中史无前例的。不过,该方案仍然还有一些不明之处,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比如,新医改方案中,基本药物将“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也就是说,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但怎样防止政府招标过程中的权力寻租,以及地方政府保护当地企业的行为,是该制度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同时,作为医改成败关键之一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新方案没有特别突出的变化,尤其是医改“硬骨头”的公立医院改革,新方案的有关阐释还不明确。能否彻底挣脱传统体制的羁绊,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寻求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是公立医院走出“以药养医”怪圈的前提。在这方面,新方案没有清晰的答案。一个具体而紧迫的问题是,按照新方案的要求,作为公立医院资金来源的主要方式之一,药品加成要逐步取消,那用什么来补偿医院的损失?缺乏竞争的公立医院,又如何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如何避免医院为了谋利的暗箱操作?

  公共财政投入,重在制度保障,贵在真正落实。新医改强调要逐步提高政府在投入中的比重,使个人基本医疗负担有所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这个说得非常明确,但实际操作中,如何保持持续增长,还需要有一个持续稳定的增长机制,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要确保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公共领域中的改革必须突破堡垒,其中医疗、教育、住房等最迫切的三大民生问题亟待解决。而作为公共机构,提供社会发展必需的这些公共产品,政府责无旁贷。

  只有解决好这三大民生问题,才能贯彻“以人为本”的施政方针,才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夯实“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对于当下的中国而言,构建这三大民生工程,不是财力的问题,而是政府取信于民、服务于民、造福于民的信心工程。

  这是一场艰巨的持久战。所幸,我们已起航,但愿这轮医改新风带来更多民生新政,让中国的改革稳健地渡过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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