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没整容 真的这么重要吗?

  这两日,杨颖(Angelababy)前往医院进行面部检查鉴定的新闻占据了各类网站的头条。杨颖和黄晓明刚结束了世纪婚礼,怎么没去度蜜月,反倒跑去做鉴定了呢?原来,此事涉及她起诉某整形医院诽谤其下颚整容,侵犯其名誉权一案。

  据媒体报道,近日,杨颖听从其代理律师的建议,前往某权威医院,由该院院长对其做了是否进行过整容的检查鉴定。在对杨颖的五官等面部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后,院长表示其面部未做过手术,该医院将随后出具鉴定报告。

  为起诉他人而做面部检查

  很多人对杨颖做面部检查鉴定一事感到不解,甚至质疑做这个检查的必要性,认为这只是炒作。但是,在杨颖的名誉权侵权案中,杨颖主张某整形医院诽谤其下颚整容,侵害其名誉权,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杨颖需要证明对方所言不实。若该整容医院所言不虚,或所言不确定真伪,则不能认定为诽谤。所以,杨颖做面部检查鉴定,是希望证明其并未整容,进而证明对方存在诽谤侵权行为的事实。

  面部检查不等于司法鉴定

  但是,此次杨颖做的面部检查鉴定很可能并非法律上的司法鉴定,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尚不能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从现有新闻报道的内容来看,杨颖此次面部鉴定是听了律师建议后自己去医院做的,其并未向法院申请,很可能也并未与对方协商,所以也不大可能是法院指定,该医院及院长是否具有司法鉴定资质和资格也未可知。可见,杨颖做的面部检查鉴定可能不是司法鉴定,称之为面部检查更为恰当。

  到开庭时,该报告需经双方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进行法庭质证,对方可以反驳该面部检查是单方委托的结果,甚至申请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检查报告提出专业意见。目前,该报告证明力大小尚未可知,也许到时还得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

  遭不少整型医师出面打脸

  杨颖的经纪公司在进行医院鉴定后,向媒体公开头部X光片及电脑断层CT片,却屡遭不少整型医师出面打脸,台湾地区整型医生谢东颖对她公开的头部X光片提出质疑,发现鼻骨上有异样凸起物,再度引发外界热议。

  谢东颖在网上晒出杨颖的头部断层,直言就自己的专业角度来看,杨颖的鼻骨和平常人的略有不同,更自制比对图放大说明:“杨颖似乎鼻背处多出一个棒状物?”

  此外,谢东颖也指出人如果没有整型,鼻骨下缘应该会是个平顺的凹陷,但杨颖的却有明显的棒状物凸起,两者明显有不同,因此提出疑问:“杨颖经纪公司发生错误?提供了不是本人的电脑断层?”但他也表示,这只是单纯的发表个人的疑虑,并没有结论,强调:“透过这么低解析度的影像,是无法做任何切确的诊断。”

  娱观点

  就算杨颖鉴定出整容了又如何?

  通过真人秀式的鉴定过程直播,杨颖证实自己完美的五官的确是“纯天然”,算是暂时堵上了质疑她整容的悠悠众口。但反过来细思,其实,杨颖就算鉴定出整容了又如何?难道我们从此就可理直气壮地对她冷嘲热讽?整容,真的就是如此罪大恶极不可原谅?我们这个社会对于整容的理解,是否太过狭隘且落后?大部分人否定整容,并不代表整容就是种错误,因为很多时候,人们的观念都要受到时代的局限性。恋爱自由,在如今的社会看来是“天经地义”,但在100年前的社会看来就是大逆不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那时的“正道”。也许,100年后的社会,会觉得100年前的我们“不能接受整容”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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