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陆柬之《文赋》真伪考辩

  • 来源:中国书画
  • 关键字:文赋,陆柬之
  • 发布时间:2015-10-29 16:38

  《文赋》,素笺本,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全文共计144行,1668字,无款。本幅纵25.7cm,横356.2cm。引首有明代李东阳所写篆书“二陆文翰”,又沈度所写隶书“陆机文赋陆柬之书”。拖尾有孙承泽、赵孟頫、李倜、欧阳玄、揭傒斯、李倜(第二则)、危素、宋濂、刘基、董琰、谢观、曹倣为之跋,且从时间上来看有顺序上的颠倒。赵孟頫跋曰:

  右唐陆柬之行书《文赋》真迹。唐初善书者,称欧、虞、褚、薛。以书法论之,岂在四子之下耶?然世罕有其迹,故知之者希耳。大德二年十二月六日吴兴赵孟頫跋。

  由于《文赋》正文中并未出现作者的信息,在前人著作中也没有发现有关这件作品的相关记载,因此赵孟頫在跋中定为陆柬之的真迹后,从元至清,无人异之。直至今人徐桢立、陈炜湛、启功等人始提出异议。但他们的分析尚不全面,其结论也并不足以使人信服。正基于此,笔者希望通过对写本《文赋》的文本内容、避讳、鉴藏印、涂改、题跋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从而对其真伪作出判断,以求重新认识写本《文赋》的艺术价值。

  一、陆柬之生平概况及其他

  关于陆柬之生平,正史上仅在武则天时期宰相陆元方的传中有所提及,其他文献记载中最详尽的当是张怀瓘的《书断》:

  陆柬之,吴郡人,官至朝散大夫,太子司仪郎,虞世南之甥。少学舅氏,临写所合,亦犹张翼换羲之表奏,蔡邕为平子后身。而晚习二王,尤尚其古。中年之迹,犹有怯懦;总章已后,乃备筋骨。..然工于效仿,劣于独断,以此为少也。隶行入妙,章草书入能。

  这段文字对于我们了解陆柬之的生卒年限、社会地位、学书历程和书法风貌有着极高的价值。

  陆柬之的生卒年限至今尚不能详,但张怀瓘提及的“总章”,为唐高宗年号,即668至670年之间,此时陆柬之为中晚年。又其为“虞世南(558—638)之甥,少学舅氏”,可以推定陆柬之的活动年代大约为隋文帝至唐高宗时期,与褚遂良同辈。我们于此还可以大致认清陆柬之的学书经历,是少从虞世南,晚学“二王”。

  再看陆柬之的官职。“朝散大夫”,据《旧唐书..职官志》载为文散官“从第五品下阶”。“太子司议郎”一职则见于《通典》:

  大唐贞观五年,皇太子上表请置史职,用司箴诫,乃于门下坊置太子司议郎四人,精选名士以居之。龙朔中分为左、右,以左司议郎替司议郎,以右司议郎替舍人。咸亨初复旧。掌侍从规谏,驳正启奏,并录东宫记注,分判坊事,职拟给事中。

  唐元宝撰《元和姓篡》中载陆柬之曾任崇文侍书学士,又《通典》载:

  崇文馆学士:魏文帝始置崇文观,以王肃为祭酒。其后无闻。贞观中,置崇贤馆,有学士、直学士员,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属左春坊..后沛王贤为皇太子,避其名,改为崇文馆,其学士例与弘文馆同。我们从中可以得知陆柬之以能书名世,但在初唐时期必是一个通晓经籍、博学广识的名贤,而非仅仅是一个书家。

  二、写本《文赋》文辞内容的版本比较与避讳分析

  《文赋》文辞内容是由西晋文学家陆机所作的一篇系统论述文学创作问题的赋,是我国文学批评史的发端,对六朝以降的文学理论批评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现在所能见的《文赋》版本情况,除了传陆柬之书《文赋》写本之外,较早的还有唐时遍照金刚(弘法大师空海)传入日本的《文镜秘府论》中收入此文,其次是萧统所编《文选》(包括后来的各种《文选》注本)亦收入此文,另外还有一些文人刻写本传世。《文镜秘府论》是遍照金刚作为遣唐使来华留学归日后应日本人民学习汉语和汉文学需求,将带回的崔融《唐朝新定诗格》、王昌龄《诗格》、元兢《诗髓脑》、皎然《诗议》等书重新整理编排而成的一部文学著作,其中蕴含着很多至今已失的珍贵文学材料,《文赋》全文就收在《文镜秘府论..南卷..集论》中。《文选》则是南朝萧统编写的我国最早的诗文选集,后世的注本较多,主要有李善注《文选》、六臣注《文选》等,《文赋》收入在《文选..卷十七..论文》中。文人刻写本,以元赵孟頫刻写《文赋》为首。笔者通过将写本《文赋》与《文镜秘府论》、《文选》中的《文赋》部分以及岳琪藏赵孟頫书《文赋》刻本进行文辞版本的校勘,梳理出一些写本《文赋》存在的文辞上的问题,并制成表格(表一)。

  我们首先关注避讳方面的情况,写本《文赋》规避了很多唐代的讳,分别是表格的第4、7、8、14、16、18、20、23、49、57、59、67点,除去重复的讳字主要有“叶”、“世”、“民”、“渊”、“虎”、“山”等,其中“山”字是陆柬之的家讳,其余都是唐代国讳,且避讳手法都符合常规。

  以上是讨论应避已避的讳字。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写本《文赋》中还出现了几个应避不避的讳字。我们看表格的第44点“清丽千眠,昞若缛绣”,“眠”不避李世民讳,“昞”不避李昞讳。表格的第69点“宣风声于不泯”,“泯”字不避李世民讳。其中“昞”为李渊父“李昞”,追尊世祖元皇帝。“昞”字是唐代的大讳,如唐修史书《周书..武帝纪上》:“保定四年九月,封开府李讳为唐国公。”“昞”字作“讳”。另“眠”与“泯”是同例,属于讳字“民”的偏旁字,亦是唐讳。据陈垣《史讳举例》载虽武德九年(626)有“世民”不偏讳之令,显庆五年(660)有“嫌名不讳”之令,然“唐时避讳之法令本宽,而避讳之风尚则甚盛”,“习尚使然,实未遵贞观、显庆时诏令”。

  《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载:唐太宗讳世民,若单言“民”,则阙斜钩而作“□(民字缺戈笔)”;若从偏旁,则阙上画而为“氏”,如《书·盘庚》之“之昏作劳”,《吕刑》之“汦汦棼棼”,《左传·昭二十九年》“若汦弃之”之类。因此“昞”为必讳之国讳,讳“眠”与“泯”字则是风尚使然,而在写本《文赋》中却都没有避讳。

  另一方面,我们从表格中又能得出书写者“不知文义”的结论,而且其中错讹之处比徐桢立、陈炜湛所指出的还要多。据表格统计写本《文赋》中发生的因错字、缺字而文义不通或因缺字而不合文体格式的错讹共23处(不包括文字上有出入而语义通顺的内容),文义不通处分别是表格的第2、6、11、12、13、17、30、32、41、43、45、46、48、51、64、68点,不合文体格式之处分别是表格的第34、35、36、38、42、47、62点,而且一些错讹非常离谱,如“互进”误作“牙进”,“漱六艺”误作“濑六艺”,“固”误作“因”,“起”误作“赴”,“苕发”误作“茗发”,“莫承”误作“菁承”等等,而最关键的是把“或竭情而多悔”误作“靖而多悔”,既缺“或”字而不合文体格式,又将“竭”字的左半边和“情”字的右半边合为一个“靖”字,显然是书写者抄串字了。这些现象都明显地表现出书写者是“不知文义”地随意抄写的。

  然而在第一章中我们已经讨论了陆柬之在初唐不仅是一个具有较高地位的书家,更是一位通晓经籍的名贤,是不可能在自己的书迹中出现不避唐代国讳的错误的,且文字内容出现的大量错误以制文意不同、文体不合,也是不合常理的。因此结合第一、二章的内容,我们断定写本《文赋》并非陆柬之所出,甚至不是唐人作品。

  但值得注意的是,张怀瓘的《书断》中提到的陆柬之“晚习二王,尤尚其古”、“中年之迹,犹有怯懦”、“工于效仿,劣于独断”似乎都能与写本《文赋》的书风特征相映衬,因此可以猜测写本《文赋》虽然不是出自陆柬之之手,也应有所本,而不是凭空杜撰的。

  三、写本《文赋》卷尾“绍兴”印的分析

  写本《文赋》卷末连盖了五方李倜的印,在最下一方“忠信传家”白文印中还藏盖了一方“绍兴”连珠印。

  “绍兴”印是南宋高宗时的内府用印。《齐东野语》载:思陵(宋高宗)妙悟八法,留神古雅。当干戈俶扰之际,访求法书名画,不遗余力。清闲之燕,展玩摹拓不少怠。盖睿好之笃,不惮劳费,故四方争以奉上无虚日。后又于权场购北方遗失之物,故绍兴内府所藏,不减宣、政..其装裱裁制,各有尺度,印识标题,具有成式。首先我们从李倜的角度来看,如果这方印的真伪没有问题,那么这件《文赋》传到李倜的手中时“绍兴”印已经存在了。可是作为唯一一个可以断其年代为宋或宋以前的证据,李倜是完全没有理由用自己的印将其掩盖掉的。即便是李倜是为了盖满自己的五方印,在不盖在“绍兴”印的前提下也是完全盖得下的(“御书房鉴藏宝”是乾隆的印,《文赋》传到李倜手里时还没盖此印,所以空间是留出的)。这里说不通。

  换一个角度来看,笔者将传世墨迹中较为可靠的绍兴印按照风格分类排列,得出“绍兴”印风格类别一览表(表二)。

  写本《文赋》后所盖的“绍兴”印当属第四类。笔者将写本《文赋》中的“绍兴”印进行色彩调整,使其更加明显,并放大与《梦奠帖》所钤的“绍兴”印进行对比,可以明显看出两印的不同:“绍”字右侧上下两竖,写本《文赋》的并不对齐,而《梦奠帖》的却对齐了;“绍”字绞丝旁的两个圆圈的形态,两印中的不同;“兴”字左上角的部分,在两印里所处的位置和形态也不同。而这些不同在《神仙起居法》的“绍兴”印中同样存在。

  古人书画的模仿能力极高,能做到“下真迹一等”,但是对印章的模仿能力却较为欠缺。我们从《韭花帖》罗藏本和《韭花帖》乾隆本中“绍兴”印的对比中就能体会到这一点。同理,笔者认为写本《文赋》中的“绍兴”印也是一方仿印。

  既然是仿印,那么这方“绍兴”印和李倜的“忠信传家”孰上孰下就显得非常关键了。笔者将两方重叠的印放大,从印泥的堆积以及细节的比较中能够较为明显地看出这方仿作“绍兴”印是在李倜的“忠信传家”后盖上去的,说明这件写本《文赋》并没有入宋内府,而且是在李倜之后有人在印章上动了手脚。

  四、李倜的情况以及写本《文赋》为其临本的判断

  首先看李倜的情况,台湾学者王德毅等人编纂的《元人传记资料索引》述其生平曰:李倜,字士弘,号员峤真逸,太原榆次人,工书善墨竹,元贞初历官集贤侍读学士,大德中为临江路总管,以劾罢,后起为延平路总管,改为两浙盐运使,致仕归。卒谥章肃。

  李倜在书法上的成就在当时是公认的。他潜心临古,对王羲之书法钻研颇深。《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就这样记载:

  集贤学士河东李公士弘,以好书名天下,稍暇则取晋右军纵笔拟为之。所居山房之窗壁,几槅砚席,诸供具花物皆奕奕有晋气,由是以拟晋题其颜。

  可见李倜平日勤于临古,且精妙长出,对晋人风裁把握到位。而《清容居士集》又载:

  员峤宝晋之余复戏唐迹,吾意后人无敢出议口,当以是为证..今观员峤所书贵耳,贱目之士愿加详焉。

  说明李倜对唐代的墨迹也下了不少功夫。我们看写本《文赋》卷后两段李倜的跋文,以及跋鲜于枢《赠笔工范君用册》等李倜鲜见的一些字画上的题跋,气息确实不俗。

  再考虑写本《文赋》上李倜的印章情况,押缝章“员峤真逸”、“河东李倜士弘章”各七,卷前连盖“员峤真逸”、“拟晋山房”、“忠信传家”三印,卷末又连盖李倜的五印。这种印章的盖法,在唐宋墨迹中未曾出现过,唯一可以见到的是米芾在跋《褚摹兰亭》时所作的连印的盖法,而这种盖法并不是鉴藏印的盖法。正基于此,笔者根据写本《文赋》全卷的印章情况大胆推测写本《文赋》为李倜的习作。

  接着,我们回归写本《文赋》的本体,看看是否能发现新的线索来应证笔者的推测。写本《文赋》在结构上虽然能够看到《兰亭序》的影子,可见书写者对王字有着较为深入的学习,但是仍然在点画形态上特别是在起收处的处理上显得较为单一,书写过程存在着很多犹豫的地方,用笔方式实际上和元代赵氏一脉书法十分契合。在章法上,与其说写本《文赋》像《兰亭序》的章法,倒不如说其像元人章法更加妥帖,字与字之间的映照关系明显不如《兰亭序》通畅。不仅如此,单字内点画与点画之间也常常出现“掉链子”的情况。况且,上面已经提到了李倜勤于临摹晋唐墨迹,那么从他的角度出发,能临出写本《文赋》这样的书法作品并不是不可能的。

  另一方面,更有力地证明写本《文赋》是一件临本的证据是正文中存在大量残蚀,通过观察不难发现大多出残蚀处都存在着用朱笔或墨笔涂改的痕迹。笔者选取了其中比较明显的16处列成表格(表三)。这些涂改的目的就是为了修改一下字形或用笔,是作者本身对临摹的一些地方并不满意而作的修改。同时结合第二章版本比较中写本《文赋》出现的大量错抄漏抄的情况,并仍然保留了一部分的唐讳,笔者判断写本《文赋》是李倜的一件临作,原迹在元初还能看到,而写本《文赋》卷后赵孟頫的跋则是从原迹上挪过来的,属于书画作为中典型的假画(字)配真跋。

  既然写本《文赋》是李倜的一件临作,那么是否为李倜有意作伪?笔者认为是不可能的。

  首先从作品本身看,无论是错字、涂改、避讳以及印章上发生的错误都表明这件临本是比较“粗糙”的,如果是李倜有意作伪则必然会规避至少是减少这些错误。正是因为这些明显的错误的大量存在说明了写本《文赋》只是李倜较为“随意”的临作,其本意不在作伪。

  再看李倜和赵孟頫之间的关系,可谓是亦师亦友。李倜曾任集贤侍读学士,与赵孟頫为同僚,平日往来颇密。《松雪斋集》中记载了赵孟頫为李倜作赞。

  另外在赵孟頫为李倜之父李昱作的墓志铭《故成都路防城军民总管李公墓志铭》中这样记载:

  既葬公之八年,当元贞元年,孟頫蒙恩召至阙下,公叔子集贤学士倜,以孟頫往年尝为同僚,语孟頫曰:“倜之先君既葬八年,而墓铭未备,倜为此惧,敢状其行事以请。”孟頫辞至再,不获,敬叙而系以铭。这里足见李倜对赵孟頫是十分尊敬的。正因如此,李倜把赵孟頫的真跋配到自己的临本拿去作假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所以笔者断定写本《文赋》是李倜之后的人将李倜的这件临本配以真跋,加盖“绍兴”印,挖去涂改的痕迹并重新装裱,借赵孟頫之跋伪造陆柬之真迹的。

  再看赵孟頫跋后直接接着的李倜的第一跋,中间盖了李倜的押缝章,与正文中用的印章一致,可见李倜的第一跋也为真。那么从书法风格、纸张和用墨上考虑,李倜的第二跋也为真,即赵孟頫和李倜所做的跋都是直接跋在《文赋》真迹卷后的。剩下的跋是跋在《文赋》真迹之后还是这件临本之后的,尚不得而知,但是从跋尾人物的生卒年来看,跋的先后顺序上的确出现了问题,或许是反复装裱导致的。

  另外,《石渠宝笈》中描述了写本《文赋》在进入清代内府时候的样子,与我们现在所见的写本《文赋》完全一致,可见作伪的时间是在其入清内府之前。

  后记

  笔者虽然认为写本《文赋》是元人李倜的一件临摹作品,但是仍然对其艺术价值给予高度肯定。对于这件作品的真伪问题至今极少有人提出疑问,或者是避而不谈,正说明其本身的艺术水准很高,难以做到展半尺即知真伪。而笔者试图通过本文辨伪与断代的工作,把写本《文赋》的艺术价值放到一个正确的历史阶段中去重新认识,其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注释:

  本文的撰写得到中国美术学院方波、毛建波教授,台北故宫博物院书画处前处长王耀庭先生的宝贵意见,在此深表谢意。

  〔1〕张怀瓘《书断》,见《法书要录》卷八,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287页。

  〔2〕刘昫《旧唐书》卷四十二,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1225页。

  〔3〕杜佑《通典》卷三十,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826页。

  〔4〕林宝《元和姓篡》卷十,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408页。

  〔5〕杜佑《通典》卷三十,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828页。

  〔6〕校勘选用的《文镜秘府论》为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5月第一版,《文选》为张少康《文赋集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一版所本宋淳熙本池尤袤刻本。特别指出的是,因本文涉及的校勘旨在指出写本《文赋》在文辞上出现的明显的“不知文义”的错讹以及避讳等的问题,因此虽在校引书目上没能采用一手资料,但对研究结论没有影响,依旧是可靠的。按:本表并不罗列异体字以及一些虚词使用上的出入。

  〔7〕陈垣《史讳举例》卷八,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页。

  〔8〕“民”讳字例转引于王彦坤《历代避讳字汇典》,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14页。

  〔9〕错讹之处不再具体展开,一部分在《中山大学报》1989年第四期陈炜湛《关于唐写本陆机文赋》中也有分析,可参看。

  〔10〕周密《齐东野语》卷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3页。

  〔11〕王德毅、李荣村、潘柏澄《元人传记资料索引》,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75页。

  〔12〕王原祁等《佩文斋书画谱》卷三十七,上海同文书局1883年版,第10页。

  〔13〕袁桷《清容居士集》卷四十七,四部丛刊本,第133页。

  〔14〕钱伟强点校《赵孟頫集》卷十,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61页。

  〔15〕同上书,第212页。

  施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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