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史游作《急就篇》用章草说”之误

  • 来源:中国书画
  • 关键字:急就篇,史游作
  • 发布时间:2015-10-29 16:52

  《急就篇》是一篇字书,作者是汉元帝时期的黄门令史游。根据《汉书..艺文志》的记载,在《急就篇》之前还有周宣王太史《史籀篇》,秦李斯《苍颉篇》、赵高《爰历篇》、胡毋敬《博学篇》,司马相如《凡将篇》,其后又有李长的《元尚篇》、扬雄的《训纂篇》(其中包括班固续作的十三篇)、贾魴的《滂熹篇》等。西汉初年,闾里书师把李斯、赵高、胡毋敬的三篇字书合为一篇,以六十字为一章,合称《苍颉篇》,而《训纂篇》、《滂熹篇》都是这个《苍颉篇》的续篇,汉代流传最广的字书就是不断扩容的《苍颉篇》和《急就篇》两种。汉以后,随着字学的衰落和字学研究的转向,这些字书纷纷退出历史舞台,甚至亡佚无存,只有《急就篇》因为流传的广远及其在章草传播中的关键作用,才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

  史游作《急就篇》的初衷是景慕司马相如《凡将篇》的所为。因此,他本着“俾效书写,多所载述,务适时要”的目的,依照“三苍”按字数多少分别章数的体例,“断六十字为一章”,其文“皆苍颉中正字”。以章为单位,是为着考课习字者记诵进度的需要,并不需要顾忌是否切断了前后章节文意的联贯,故其章与章之间往往出现“前之卒章或与后句相蹑”的情况。正因为《急就篇》是一本带有蒙学性质的初级识字课本,故其语言大都鄙俚平实,以介绍名物为主,有类于我们为幼童发蒙时指物称名的做法。而当人们需要用到某个章类的文字时,缓急之间,“可就而求焉”,所以《急就篇》开篇明义说:“急就奇觚与众异,罗列诸物名姓字,分别部居不杂厕,用日约少诚快意,勉力务之必有喜。”“觚”本是一种用木棒削成的棱面数目三、四、六、七、八面不等的柱体,既可用作习字,也可用于记事,还可以用它书写檄文。这里的“觚”是取其用作习字之具的引申义,意为“字书”。觚的制作较简、牍更加方便,再利用的程度也更高,其字迹或以刀削,或以布拭,去除之后可以再行书写,属于简牍时代的“草纸”。在纸张普及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学童习字虽已不用“觚”,却还保留着用“简”的习惯。颜师古说:“今俗犹呼小儿学书简为木觚章,盖古之遗语也。”大概简贵于觚,而纸又贵于简,但因为觚较简更为笨重,编撰起来也存在诸多不便,因此,在纸张渐趋普及的年代,人们遂以简代觚,顺应历史的发展,对习字的载体也做了人性化的调整。

  《急就篇》在当时及后世的遭遇都和它用于学童发蒙的字书性质有关。因此,不仅在《急就篇》广为流布的时代,文化程度较高的儒生文吏在经过“小学”的初级阶段之后不会对它投入太多的关注,就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当这本字书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人们对其中并不常用的部分字词日益荒疏之后,仍然缺少对其文本的及时校对和整理—尤其是传世的《急就篇》大都是以章草体写就,在章草已经退出日用的时代,这种校对和整理的工作无疑就变得更加艰难,以至于造成“传写湮讹,避讳改易,渐就芜舛,莫能厘正”的局面。史游书写《急就篇》所用的字体到底是草体还是正体?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和张怀瓘在《书断》中所引南齐王愔有关史游作《急就篇》的一段记述有关。王愔说:“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粗书之。汉俗简惰,渐以行之是也。”张怀瓘将这里的“粗书之”解作“草书之”,并根据自己个人化的理解,一举推翻了前此广泛流传的“杜度创为章草”的说法,断定章草的创始者是史游,《急就篇》是一篇用章草体写就的字书。后世学者凡赞成史游创章草说者大都以张怀瓘的论断为依据加以申述。而近年来随着西汉简牍墨迹的不断出土,更有学者指出:隶草在史游的时代确乎已经达到相当普及的程度,并出现了非常接近章草形态的字体,史游完全有可能在此基础上树立章草的仪范。

  对这个问题的回应首先牵涉到对王愔所谓“粗书之”的正确理解。从秦汉之际字体的演变过程来看,无论是汉隶还是代表了典型汉隶风貌的八分,抑或是强化了波脚表现的章草,无不建立在秦隶的草写形态—隶草的基础之上。换句话说,汉隶和章草都称得上是秦隶“草化”的结果。由此,我们似不难理解王愔所谓“粗书之”的原意,就如他在另一段话中描述王次仲“以隶草为楷法”,在“隶草”基础上增强了古隶波势,因而创制了八分书一样,这里的“粗书之”固然也可以解作“草化”,但却并不就是“草书之”。也正是这个原因,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将“章草”分为两种,其中“有史游之章草,盖其《急就章》解散隶体,简略书之,此犹未离乎隶也”,而杜度的章草是“用则章,实则草”,即我们所认定的真正意义上的章草。如果我们根据秦隶草化程度与方式的不同,将隶草进一步细化为“隶分”、“隶行”、“隶草”三种形态的话,那么,史游和王次仲所参酌的对象还根本称不上是真正的“隶草”,而只能是“隶分”。

  对于以干禄为目的的读书人而言,习练字书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识字,更是为了明经。西汉前期,政府虽也曾按照《尉律》拣选能缮写解读九千字以上和精于八体书的人供职于中央和郡县的各级官僚机构,但自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以经艺取士以来,通经艺者无论从所得禄的官员,再加上经艺取士的名额一再扩大,由此造成了“虽有《尉律》不课,小学不修”的局面。经学在汉代有两大系统,即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在今文经学一直占据官学主流的西汉时代,人们要诵经、明经,必须首先熟习当时通行的官定正体。而当时的很多儒家经典都是在汉初由朝廷出面,经秦代焚书坑儒之后硕果仅存的耆宿通过口授的方式记录下来的,所使用的字体是“秦书八体”中的“隶书”。以明经为目的的字书此时也与经学的此一导向相配合,人们将当时用于发蒙的小篆字书《苍颉篇》、《博学篇》、《爰历篇》合为一篇,改用秦隶来书写。随着历史的发展,《苍颉篇》的字体也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逐步完成了由古隶形态向汉隶形态的转变。

  汉隶和章草均是秦隶经一系列草化过程之后演变而来的字体,过去的书法史习惯上将八分书认作是汉隶的典型形态,但事实上八分书只是一种铭石书体,它和汉隶手写体的表现并不同步。按王次仲是八分书形塑过程中公认的代表人物。蔡邕《劝学篇》说:“上谷王次仲初变古形。”卫恒《四体书势》也说:“隶书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张怀瓘《书断》引王愔的话说:“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楷模。”萧子良却说:“灵帝时王次仲饰隶为八分。”《序仙记》则称其为秦人。《序仙记》属神仙故事一类,自然不足征信。在我的理解,王次仲很可能就是叶奕苞在《金石录补》中提到的那种以书碑、刻碑名世的“石师”、“碑师”,所以不为正史所载,以至众说纷纭。八分体集中出现在东汉中后期,而此前的刻石大都仅具纪事系年的功能,字数既少,属意亦不甚深,虽其体态风貌不乏与当时新隶体互相应和的表现,但其字势或纵或横,书刻手法、水平驳杂不一,绝不如八分书形成之后铭石体在不同地域、不同场合下表现出的那种成熟、稳定和一贯。

  八分书在建初年间所经历的形塑过程可谓汉隶铭石书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与王愔所述王次仲改作八分的时间段基本吻合。从东汉建初元年(76)的《大吉山买地记》到永元八年(96)的《杨孟元画像石题记》,元初二年(115)的《子游残石》、延光四年(125)的《太室石阙铭》、阳夏二年(133)的《阳嘉残碑》,再到桓灵之际灿若繁星的八分汉碑群的出现,我们看到的是八分书以汉隶手写体为参照,在前代铭石书基础上强调波势变化与形态仪范的形塑过程。灵帝熹平四年至光和六年(175-183),蔡邕书《熹平石经》,立于太学,是典型的官定正体八分书,而其四平八稳、方正谨饬、法度森严的表现实已预示了此种字体走向程式化的前兆。

  在较正式的场合采用更古或带有更多古意的字体是隋唐以前铭石书的常态,因此,这一时期的铭石书有它自身的发展规律。而在手写体中,结体呈横向伸展、强调波势的典型汉隶体貌至少在西汉中期就已经普及并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综合史游时代汉隶手写体的种种表现,我们可以肯定,史游完全具备了在已经趋于“草化”的民间新隶体基础上对官定旧体进行正定的客观条件。如果说王次仲从笔法、体势、形态比例上确立了汉隶铭石书的仪范的话,那么,早在王次仲之前,史游就已经通过《急就篇》的推广树立了汉隶官方手写体的典型。但即使在手写体当中,代表官方趣味的手写正体书与民间日用手写正体书之间同样存在着某种龃龉关系,就像我们在某些官方诏令中看到的那样,其字体往往有着更形保守的形态表现。而我们从一通敦煌西汉习字简中《急就篇》的字体特征来分析,史游的新隶体很可能和许多官定正体书一样,是在旧有仪范与民间日用新体之间折中的结果。史游将改作字书与正定新体作有机结合的思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是由《急就篇》所树立的新体仪范,在当时一定对旧的字书传统产生了不小的冲击,而这大概也是《急就篇》之所以能够在声名煊赫、流传久远的《苍颉篇》之后得以迅速流布开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急就篇》包罗宏富,便于记诵,流传又广,形成了“蓬门野贱,穷乡幼学,递相承禀,犹竞习之”的盛况。

  《急就篇》又称《急就章》,这大概与汉魏两晋间人多依托《急救篇》传习章草的习惯有关。《急就篇》之所以在其他字书相继湮没之后仍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急就篇》在章草传播中所承担的角色—正是由于这个角色的存在,《急就篇》从汉代开始就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作为字书本身的意义。按“章草”的称名大概出现于两晋之交,而在此之前,人们只称《急就篇》而不称《急就章》,甚至在很多场合干脆就只用“篇”作为这本字书的代称。史载杜度“美守名篇”(保证了《急就篇》的广泛流传而不致失堕)、“号善作篇”,《非草书》称梁孔达“写书以示孟颖,皆口诵其文,手楷其篇”,其后学者也是“竞慕二贤,守令作篇”以其称“篇”者人人皆知其所指为何而无需多加说明之故也。这大概就是一提到《急就篇》人们就很容易把它和章草联系在一起,甚至直指章草版《急就篇》的流布就是《急就章》得名之由的根本原因所在。王愔之所以称《急就章》,当是延续了其时人们对章草版《急就篇》的一种习惯称谓,而绝非直指史游当时所书者就是章草。

  从识字、习字的角度来讲,用于发蒙的字书理应采用当时通行的正体来书写。以我们目前所能见到的汉代习字觚、习字简,甚至习字砖中《急就篇》的字体来看,虽偶有草率从事的表现,但仍是在典型正体形态基础上的演绎。盖草书不仅难知难认,亦且难写,一篇字书在肇创之初又如何可能以草书这种难知难认的字体为依托而期于它流传久远?尽管隶草在史游的时代就有了相当程度的普及,但其形态远未趋于成熟稳定,以此种尚未在人们心目中形成定势的字体施诸这样一篇肇创的字书,其结果又将如何?退一步讲,倘这篇字书真是以章草写就,以史游《急救篇》的流布之广而度之,又如何可能独令杜度托此擅大名于百年之后呢?

  尽管在《非草书》中,赵壹用“龀齿以上,苟任涉学,皆废仓颉、史籀,而以杜、崔为楷”的一段文字描述当时学童从“小学”阶段起就着手习练草书的情形,但无论从何种层面来看,赵壹的记述都不免显得太过匪夷所思。两汉简牍、砖文中固然不乏以草书作为习字对象的例子,但从其对线条和形体的把握来看均不可能是“龀齿以上,苟任涉学”的学童之所为。居延汉简中有些习字简笔法支离,线条稚拙,应是初学者的手笔,但以这样的笔法表现连正体都应接不暇,又如何可能想象其在草体上的表现呢?作为一篇文笔辛辣、语涉夸诞的赋文,笔者更愿意相信赵壹《非草书》中有关学童入学即从事于草书的记述充其量只能是一种局部现象甚或文学性的夸张,而绝无可能是当时的一种常态。尽管如此,从出土简帛、纸书、砖文来考察草书在汉魏两晋时期流布和适用的范围之广远,确乎大大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而绝不是像张怀瓘所说的“惟君长告令臣下则可”。

  当然,无论草体书的发展曾经多么深刻地影响过字体演变的历史,由于人们对其并非“常仪”的文字学定位,它也就不可能颠覆正体作为翼卫教经、辅佐王道之具的核心价值。这其中,除了传统字学希望以正体作为维系古今文字纽带,自觉抵制草书符号化倾向带给文字的讹变效应这层因素以外,草书那“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征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既不达于政,而拙亦无损于治”的“逸民”身份也从现实的层面上进一步抑制了人们对草书的心理需求。然而也正是因为草书这种超脱于功利目的之外的“逸民”身份,才使其得以挣脱字学本体的牢笼,成为书法藉此走向艺术王国的起点。人们之所以习惯上将汉末草书的盛行视为书法自觉的开始,其根本原因也就在于此。

  注释:

  〔1〕《汉书》,第1720—1722页。

  〔2〕孙星衍《急就篇卷上..序》说:“与《急就》同名之《苍颉》者,亦如《急就》以首句题篇。”可见当时《急就篇》与《苍颉篇》在字书中的地位。在谈到小学的衰落时则说到汉代“试讽籀书为吏,又以八体课最以为尚书史”的传统,直到唐代国子监生“命习隶书《国语》、《说文》、《字林》、《三仓》、《尔雅》”,学人用字仍“广至万余”。而“自是厥后,群书日亡,小学不课,儒者识字日少,九经所存不能通记,行用之字数千而已。”参《丛书集成初编..仓颉篇》,第9页、第12页。

  〔3〕《急就篇》,《急就篇注叙》第2页。

  〔4〕同上,第31页。

  〔5〕同上,第1页。

  〔6〕《急就篇》颜师古注:“觚者,学书之牍,或以记事,削木为之,盖简属也。”同上,第32页。《流沙坠简》:“觚之形制,古说不一。《通俗文》:木四方为棱,八棱为觚。《史记..酷吏传》《索隐》引应劭云:觚,八棱有隅者。颜师古注《急就篇》云:‘觚形或六面,或八面,皆可书。觚者,棱也。’皆以六面或八面释觚。今之所见,乃为三面,异于前闻。徐锴引《字书》,‘三棱为柧’。以三棱为柧,仅此一见。”又引《汉书..酷吏传》、《后汉书..杜林传》、《文选..文赋注》,得出其所见三棱习字觚乃是以被称为“方”的一种四棱觚沿棱面对角线两剖而成。参《流沙坠简》,第6—7页。四方觚有西汉马圈湾四棱习字觚可以参照,然而今所见者又有敦煌玉门花海西汉七棱觚《武帝遗诏》,可见“觚”在实际使用中其形制并不像古人所说的那样古板。简牍时代的檄有合檄、板檄、觚檄等,觚也可用作书写檄文。

  〔7〕《急就篇》,第33页。

  〔8〕同上,《急就篇注序》第2页。

  〔9〕《书学集成》,第148页。

  〔10〕同上,第146页。

  〔11〕《艺概》,第140页。

  〔12〕参《中国书法史..两汉卷》,第6—7页。

  〔13〕《书断》引,见《书学集成》,第146页。

  〔14〕同上,第19页。

  〔15〕同上,第146页。

  〔16〕清叶奕苞《金石录补》载有石师、石工、碑师如陈兴、刘元存、王明、朱适、朱祖等十余名,认为当时重碑,故石师、碑师、石工也受到重视。见黄君《书论十三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第28页。〔17〕关于八分书的形塑过程,黄君在《略论铭石书》一文中有详细的论述。参黄君《书论十三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第18—46页。

  〔18〕如三国时擅长“三体书”的钟繇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他的“铭石书”是指用于铭石的八分体,“章程书”是指用于秘书缮写和学童入学必修的楷书体,“行狎书”是用于书信来往的尺牍体,而这三者却以其功能的差异分属于不同的笔法表现与字体形态。再如晋代铭石书和日常应用的草隶体之间的巨大落差,同样也是文字实用性作用于字体规范的必然结果。

  〔19〕《急就篇》,《急就篇注序》,第2页。

  〔20〕虞龢《论书表》引庾翼与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章草书十纸,过江亡失,常痛妙迹永绝,忽见足下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可见“章草”之名至迟在庾翼渡江前后就已经存在。见《书学集成》,第60页。

  〔21〕蔡邕《劝学篇》:“齐相杜度,美守名篇。”张怀瓘《书断》引,《书学集成》,第161页。

  〔22〕卫恒《四体书势》称“齐相杜度号善作篇”,同上,第20页。

  〔23〕同上,第4页。

  〔24〕同上。

  〔25〕同上,第148页。

  〔26〕《非草书》:“但贵删难省烦,损复为单,务取易为易知,非常仪也。”同上,第4页。

  〔27〕同上,第5页。

  轩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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