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方便篆

  • 来源:中国书画
  • 关键字:篆刻,篆法
  • 发布时间:2015-10-29 17:25

  篆刻历来重视入印文字的篆法必须正确无误。对于篆刻的评论或批评,篆法正误是焦点问题,常为入印一字而聚讼纷纭,争议不休。但印文篆法正误又没有一个明确的历代所共同恪守的具体规定标准,究其原因,大概可分以下两方面去谈。

  其一,因为篆刻是艺术,入印文字要服从于印面形式之美。各种形式的篆书(或非篆书)一旦入印,便要作适合印面形式特点的变化改造,我称之为“印化”过程,使文字在一定程度上变成适合印面的“纹样”。当然这种“纹样”是蕴含书法意味的。为了篆刻艺术形式的需要,不同时期的书体可以选用于一方印面之中,但需要作出适合印面整体审美基调的变化,作出出于章法布白需要的挪让增损。这样一来,入印篆法便非常丰富,便具有了随意性。老一代印家曾教诲我辈:“玺印中之篆法决不可入汉印,汉印中之字尤不可入玺印,甚至楚篆、秦篆两系篆法也不可混淆于一印之中。”在篆刻艺术变化日新月异的今天,此论颇不合时宜。老辈还教诲我辈:“刻印要以《说文解字》为正字之典,还要宗法汉印。”但若用《说文》绳校汉印中之字,则不合之处比比皆是,汉人如此,遑论今人?记得我投稿于全国六届书展的篆刻作品中有一方印印文是“花气熏人”,语出黄山谷诗句“花气熏人欲破禅”之中,有评委指出其中“气”字篆为“氣”是错字。当然,若以《说文》校之,“气”为云气之气,而“氣”为“馈客米”,同今之“饩”字,“花气熏人”一印中之“气”用了后者篆法,当为别字。但此二字的篆法在汉代金石文字中已通用之,查一下字书,可举出数十例证。我在构思这方印时,并非不知“气”字在《说文》中的篆法,而是出于章法上与“熏”字之斜向线条的呼应关系,而用了汉以后混同为一的写法。从艺术的角度去论,当无可厚非。对于同一方印,站在艺术创作立场与站在纯文字学立场作出的判断竟然是相反的,说此字当也好,否也好,皆有道理,原因在于并没有一个让人共同接受的绝对标准。

  其二,因为篆刻毕竟还依附于印章的形式,在今天的展览时代,篆刻在理论上可以说是视觉的形式艺术,但具体的作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不能完全解脱印章的实用功能。入印文字是古老的篆书,而创作的印章要使用于今天,于是在这古与今之间便发生了许多文字方面的混乱。这种矛盾在创作实用性强的作品如姓名印时尤其常见。我们翻开明清时一些篆刻名家的印谱,不但可以看到许多不合《说文》的字,而且还看到屈从时俗甚至造出的所谓“篆字”。今天篆刻创作中这种情况更常见到,记得十几年前苏州沙曼翁先生为现已故去的河南书协副主席李悦民先生刻名章时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悦”字篆书同“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说”即是“悦”。但如果刻成“李说民印”,就给人家改换了名字,于是用篆严谨的沙先生也不得不从俗刻成了竖心旁的“悦”,并在边款中声明此字有悖于《说文》而权且从俗,别人读了边款便会知道非沙先生不知之,乃不得已而为之。又记得一次某报刊嘱刻“我为祖国添光彩”一印,其中“添”字《说文》篆为“沾”,但如是篆法,则变“添光彩”为“沾光彩”,意思大变,寻思其他权变之法,又无根据,众印友共同商磋,终无良策,只好刻成楷书印,以完成政治任务。想起古人有“篆不配不刻”的说法,其中苦衷是相当明白的。

  近为李准同志刻名印,便遇到了这个问题。“准”是“準”的简化字,而我在数年前曾为作家李先生刻过名章,今如依《说文》篆法刻“準”字,当与前刻作家李先生名章相同。我想,这应该是印章主人所不希望的事。于是,便自作主张以“准”字之简化楷法字形汉印形式化而造字入印,也学沙曼翁先生在边款中说明此事,以表明我造这个不合《说文》之字是事出有因。

  佛家有“方便佛”,印家有“方便篆”,是耶非耶难以定论,但得自圆其说而已。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