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倍增计划三大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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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0-26 16:30
世界经济的低迷使中国多年来依赖的外需型发展模式面临终结,今后中国将被迫进行经济结构转型,内需型发展模式已经被列为国家发展战略。在这种大背景下,收入水平低和收入分配结构严重扭曲这类在外需型发展模式下被掩盖的矛盾,正日益凸现出来。此时,有关专家提出仿效日本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引来众多关注。事实上,中国能否实现国民收入相对于经济增长的大幅提升,是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能否成功转型的关键。
居民收入增加有可能列入今后政府规划
国内外市场环境的改变迫使中国对现有经济发展方式做出调整。出口导向型经济,随着欧美市场及全球其它主要市场步入调整或衰退,过去几年内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出口面临打击,提升国内消费能力成为唯一的选择。依靠政府投资的增长方式,弊病日益突出。2008年中国政府为应对金融危机推出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以政府主导投资的方式虽然实现了经济的“保八”,但却丝毫无助于提升居民的消费拉动。
不仅如此,地方政府以经济刺激名义大肆举债,土地财政模式依赖加剧,不但造成地方政府债台高筑,而且导致全国房地产市场泡沫进一步吹大。因此,在出口和投资进步发展受限的情况下,通过调整居民收入分配进而拉动国内居民消费,就成为中国现实情况下的无奈选择。调整的重点方向之一就是:如何使居民消费成为拉动中国经济继续增长的内生动力,以填补外需和投资下滑导致的产能过剩问题。而其关键就在于居民收入能否随着GDP的增加同步或更快速度增加,以及如何解决目前收入的错位分配与贫富差距的鸿沟。
绝大多数国民并未从国民收入“蛋糕”倍增中获益,民怨逐步积累。一方面中国经济体量快速增加,并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日本内阁府8月1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二季度日本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按美元计算为12880亿;而中国之前已经公布今年上半年的经济数据,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按美元计算为13390亿,日本经济总量已经落后于中国。
但另一方面,中国人均收入水平很低,贫富分化日趋严重。全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8858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在世界排名落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基尼系数接近0.5,成为世界上贫富分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收入分配的拉美化趋势明显。收入分配结构的失衡导致中国市场的一个奇特现象:一方面是居民消费相对乏力:另一方面,中国却是世界上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市场。正因为如此,胡锦涛主席在今年的“五·一”讲话中,第一次传达出了这样的一种旨在替劳动者维权的明确讯息:必须让工人体面劳动、一线劳动报酬必须提高。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在此背景下,六月份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员提出中国版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具体的内容为:首先,中国具备了实施计划的基本条件;其次,从实施的路径上提出,如果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5年时间左右就可实现倍增。这个想法的提出是借鉴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初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1960年,日本池田内阁为了推动日本经济的发展,采纳经济学家下村治的建议,宣布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这场新经济运动成为日本经济起飞的基础和转折点。1967年日本提前完成翻一番的目标,国民收入增加了一倍。1968年,日本成为西方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到1973年,国民收入甚至增加了二倍。日本从此诞生和形成了一个强大和稳定的中产阶层。
客观条件上,中国近期将收人倍增计划纳入经济发展规划的可能性很大。中国的GDP增速现在还在8%以上,最重要的是,中国人均GDP已经达到了4000美元,已是偏低中等收入国家了。国家在整体经济实力上已具备了实行工资倍增计划的条件。因此,政府有责任让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得更快一些。
实施中国式“收入倍增计划”的难点
同日本的”倍增计划”实施条件相比,中国尚面临如下三大难关:
民营企业关。民营企业,资本属私人所有,其生产经营的根本宗旨是逐利的最大化,是以低价劳动力赚取更多的企业利润。从现实情况看,民营企业涨工资的权力完全掌握在企业老板的手中。几年前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许多民营企业形同虚设。同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民营企业都可以以效益不好为借口,拒绝实施政府提出的工资倍增计划。至于外商投资企业,给员工涨工资,难度也很高。
垄断企业关。通过资源垄断等非劳动因素获得巨额利润的垄断企业,其员工的平均工资早已大大超过其他行业的平均工资。有数据表明,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少数金融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多倍,垄断企业若执行工资倍增计划,必然用足用活政策,最终也许会导致更大的分配不公。
物价关。伴随收入倍增,有可能产生物价“倍增”,事实上将抵消甚至恶化低收入者生存状况。现实生活中,物价上涨过快,工薪收入家庭面临着看病贵、子女入托贵、上学贵,以及日常生活开支不断加大的问题。特别是事关民生的房价,年年攀升,不少城市的房价不断在“倍涨”。因此,即使大部分人实现了工资倍增,如果衣食住行的基本物价得不到有效控制,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收入现状和计划实施的可能路径
就短期看,政府已采取如下措施着手调整收入分配制度中的症结:
一是调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自今年2月1日江苏率先上调最低工资到8月1 8日为止,全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份已有27个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仅甘肃、广西、贵州、重庆没有公布最低工资调整方案。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上海市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北京市为11元,海南最低工资平均增幅达37%,位列全国之首。据公开资料统计,至少有20个省份涨幅超过20%,这在中西部和东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明显。
二是推进工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照全国总工会的目标:从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其中,2010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1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比例。7月20日,全国总工会发布消息,今年全总将投入1000万元,在10个工会试点聘用专职工会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长期来看,收入倍增计划的成功实施还须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
其一,在发展理念上,政府层面必须由经济增长的发展目标向居民收入增长的发展目标转变,抛弃现在的“唯GDP”的发展理念。
其二,在公共品提供上,需要加大公共品投资比重,增加国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将加大公共服务投入等作为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主要方式。
其三,在企业效率提升上,需要破除“国进民退”的格局,改善各类非国有经济体的发展空间,企业生产率的提高是保证居民收入倍增的根本基础。
其四,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要从制度上遏制两极分化的恶化趋势,消除公权力和垄断资源结合所造成的分配“拉美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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