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确保扶贫政策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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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1-03 16:37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不折不扣地完成。2015年6月18日,习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扶贫工作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和社会问题。
一、党组织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组织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是党的扶贫政策落实和各项扶贫工作开展的组织者、参与者、规划者、实践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针对扶贫问题进行了多次重大决策部署,扶贫政策的推行取得丰硕成果。习总书记强调:“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一,党组织是扶贫工作的规划者和领导者。落实扶贫政策,抓好精准扶贫,首先要搞好总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的扶贫工作都是由各级党组织根据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划和领导实施的。党组织在各地精准扶贫的奋斗目标、着力重点和具体措施的制定等环节发挥了巨大的引领作用。
第二,党组织是落实扶贫政策的组织者和实践者。党的扶贫政策要靠全体党员干部带领和组织广大群众去贯彻实施并通过党的各项基层工作体现和落实。扶贫工作能否落实到位与各级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实践能力和廉洁自律程度等密不可分。
第三,基层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群众与上级组织之间的桥梁。国家制定的扶贫方针政策都有赖于基层党组织的解读和宣传,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群众具体情况的了解程度对扶贫效果有重要的影响。尤其对于精准扶贫而言,要使各笔专项扶贫资金正确地落实到每一个最需要的地方便更有赖于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模范作用的切实发挥。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落实扶贫政策的重要政治保障
2015年11月,习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全面系统战略部署。从根本上讲,“从严治党”就是以党章为准绳,以党规党法为依据,对党的各级组织及广大党员和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而“全面”则是指管党治党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面从严治党要以理论研究为先导,以反腐倡廉为关键,以制度建设为保证。
鉴于党组织在扶贫政策落实中承担主体责任并发挥的巨大作用,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扶贫目标的实现必须以党组织的纯洁可靠和坚强有力作为前提。为此,全面从严治党成为落实扶贫政策的重要政治保障。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有利于在扶贫工作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和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在扶贫工作中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甚至违纪违法、贪污腐败,严重影响扶贫效果和党的形象。全面从严治党可以通过改进和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强党的组织,提高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净化的能力,有利于党的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有利于在扶贫工作中明确领导责任提升组织能力。扶贫工作要在党的领导和组织下才能顺利进行,全面从严治党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坚决破除各种小团体、小圈子、贿选等与党离心离德的非组织活动,增加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密切党群关系,保证扶贫工作中责任明确,组织有力,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有利于在扶贫工作中强化党员法治意识保证扶贫政策依法推进。党内法规是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依据,在各级的扶贫工作中,党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以党规、党纪来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扶贫工作中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指导自己处理实际问题,不得以权压法,更不得随意超越法律界限和制度规定擅自作主,以保证扶贫工作在法治的轨道内健康运行,最大限度避免对基层群众利益的损害。
三、法治是全面实施党的扶贫政策的基本路径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使党严格依据党规和国法来治理国家,保证党章和国家宪法法律的权威。党规和党纪是国家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就是全面实施法治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党的各项扶贫政策切实落实到位,我们就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为契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国法,并以推进法治实施作为全面落实党的扶贫政策的基本方式和可靠路径。
第一,坚持依法治党,将从严治党纳入法治轨道。在现代民主政治背景下,依法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是法治国家对政党活动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早就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法治党就要保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要加强和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形成科学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促进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和党内的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先后修订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从严治党纳入法治轨道提供了相关制度保障。
第二,确立法治思维,将法治作为提高治党能力的基本路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治党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由之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领导与维护法治权威统一起来,一方面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国家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另一方面还要善于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此,必须注重法治信仰、法治意志和法治追求在党员群体中的养成,积极构建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治格局,努力提高各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水平。
第三,强化执纪守规,高悬惩治腐败的法治利器。从严治党就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其中在扶贫工作中需要突出强调的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依法严厉惩治腐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员在立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确保中央的政策、措施得以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就要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责任制相结合,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得违规选人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严明党的廉洁纪律,就是要确保党员干部的廉洁性,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污贿赂和腐化堕落。严明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扶贫政策根本目的和目标,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时刻关心群众,处处将人民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而不能在扶贫工作中作出任何有损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在扶贫工作中同样也要时刻牢记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工作勤俭、严格照章办事,生活上不搞特殊,艰苦朴素,保质、保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依法严厉惩治腐败是确保党的扶贫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法治武器。必须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决打击党员的腐败行为,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扶贫工作中党的纪律建设,制定党的纪律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党在扶贫工作中的预防、教育、惩治腐败的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要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的扶贫工作始终在党法党规的严格规范下,在法治的轨道中健康运行。
(作者为军事科学院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丛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