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珍(一)

  • 来源: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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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2-15 14:45

  半夜,我被外面的雨声惊醒,心里高兴了一阵子,很快又进入了梦乡。

  我喜欢下雨天,不是喜欢湿淋淋的雨水本身,而是因为每逢下雨天,主人就会解开我脖子上的铁链,给我自由。

  天亮后,雨还在下。我趴在窝里,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雨帘从断断续续的珠子连成白白的线,又从线一截一截断回一滴一滴的珠子,反反复复,不知疲倦。对面的山坡上,春天的桃花正在雨水的浇灌下疯狂绽放。我听得见她们咕咚咕咚喝水的声音和满足的叹息。桃林间点缀着几个馒头状的坟包,失了锐气的圆锥尖上青草如茵,雨的洗刷令这绿意更显浓郁,不像前段日子,草芽刚冒出来,是浅浅的黄绿色,嫩得坟里的亡灵出来时都小心翼翼,唯恐弄疼了她们。哦,忘记告诉大家,我是一条老母狗,瞎了一只眼睛,而没瞎的那只,能看见人类所不能看见的东西,比如亡灵,比如花魂。阴雨绵绵或者晴日的夜半时分,亡灵们就会出来游走。他们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除了无影、无声以及不能跟人类交流,其余的跟活人没啥两样。春天是他们最喜欢的季节,我常常看见他们在桃林里穿梭、跳舞。桃花也爱跳舞,它们的魂魄轻盈,灵动,身上长着纤巧而透亮的羽翅,和亡灵们一起舞蹈的时候总是不胜娇羞,就比如说眼下,就有好多好多凑成一对对,正醉心于一种类似恰恰的舞步,围观的魂灵们更是成群结队,随之涌动,这使整个小山坡像染上了一层美丽的红云,嫣然如醉。

  他们的舞蹈让我想起此刻我是自由的。于是我慢慢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绕着我的地盘开始踱步。我的地盘是一小片水泥地,就在主人家门口的屋檐下,平整,形状不规则,是造完这落地房后我的女主人用多余的水泥浇的,手艺还不错。女主人还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块上面刻着“泰山石敢当”的石碑竖在墙角,由于我常常在那里撒尿,“敢当”二字已经被滋得没了色,还结了一层黄里发白、白里透绿的尿壳子。泰山石上方是空调的室外机,那根平时总与我形影不离的冰冷的铁链此刻正疲软地从搁架的不锈钢横档耷拉下来,松瘫在地,活像一条垂死而肮脏的长蛇;而我平时一动就咔咔作响的铁钩子“蛇头”则已戾气全消,生气全无。我走过去,轻轻踢开“蛇头”,然后伸伸爪,弯弯腰,又躺下来,舔遍每一个胳肢窝;接着我又站起身,摇摇脑袋,扭扭屁股,努力往四面八方舒展开我的四肢。但做这些动作的时候,我又小心翼翼了,宛若被一根无形的铁链套着。“奶奶的,又忘记今天掉链子了。”我忍不住自嘲,并发力抖了抖全身的体毛。不是幸福来得太突然,而是长年的拴锁已经使我习惯了戴着镣铐跳舞。什么是自由?我很早就开始问自己这个问题,但这么多年过去,我却依然没找到答案——或者,身体的自由对我来说,早已经可有可无。

  隔壁花奶奶家的二哈突然窜进雨地开始疯跑,一边朝着我叫,“八珍婆,八珍婆!”一边把他的尾巴摇成一朵白绒花。我明白他是想让我跟他一起去淋雨玩闹,就跟他小时候那样。但我怎么会去呢?年纪越大,越喜欢干燥温暖,也越怕麻烦。我都快忘记自己有多久没让雨水沾上我的身体了,四肢接触春天的泥水是怎样一种感觉,是暖还是凉,是舒服还是不适,我也得好好回忆回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喜欢淋雨,我不喜欢皮毛被雨淋湿后的黏腻,也不喜欢水渗进肌肤引发的寒意,斜风细雨的日子,我总是尽可能躲避,有时候刮大风下暴雨,我就把身体往窝角里藏。曾经有两回,依稀记得是台风天,我的窝翻了,无处可躲,我便只有闭上眼睛接受现实,心想,借机重拾一下淋雨的感觉也罢,但可惜的是,雨水带给我的是感冒和发烧,我病了好几天才恢复了元气。年轻,活力,新鲜,我不止一次想方设法回忆它们,但都枉费心机——这些捉摸不定的东西仿佛都躲进了梦里,我闭上眼睛它们就会出现在我面前,但我一旦睁开眼睛,它们就毫不留情地弃我而去。眼下,它们已经完全不属于我了,它们是二哈们的了。

  二哈的喊声引来了附近的几条小母狗,兴奋地附和着他,一起吱吱哇哇地喊我,我淡淡地瞅着他们风骚的样子,懒得出声搭腔。二哈小时候浑身长着漂亮而罕见的白毛,像个柔软可爱的白球,但随着他渐渐长大,毛色出现了异样,除了尾巴还是纯白的,难看的黄色东一块西一块布满全身,像被人泼了屎,那张原本俊俏的小脸也越长越傻气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二哈是花奶奶的孩子花大价钱买来陪她的,眼见着二哈从双手可掬长到了半人多高,花奶奶家的孩子却只现身过两三次,且每次都来去匆匆,像一阵风刮过似的,连人面都没看清。前几年,倒是经常有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锅盖头,后脑勺留根细细的小辫子,隔几天就背着书包出现在花奶奶家,一见花奶奶就脆生生地喊“奶奶”,花奶奶就乐吱吱地应,一边连夸“乖孩子”,给他洗脸,擦手,给他小零食吃,最后总会递给他两块硬币。一拿到钱,小男孩总是边说“谢谢奶奶”边走人,巨大的书包拍打着他的屁股,一下又一下,从来不回头,脚步轻松又欢乐。花奶奶脸上就这样挂着笑容目送孩子走远,倚着门可以站上老半天。现在那孩子有好长时间没出现了,我猜他可能长大后升学,去别的地方念书了吧。

  其实我并不知道老太太姓什么,叫什么,因她孤身一人,养了很多花在门口,就在心里称她为花奶奶。花奶奶的花都寻常不过,无非月季、蔷薇、茉莉、绣球、鬼脸花、鸢尾、芙蓉、海棠等等,但一年四季都色彩缤纷,养眼得很。花奶奶总是把自己拾掇得很干净,齐耳白发梳得一丝不苟,平时没事就浇浇花,拔拔草,要不就坐在竹椅子上戴着老花镜看书,嘴巴不停嚅动(后来我知道她这是在念经),偶尔抬头看一眼五颜六色的花,老核桃一样的脸上露出孩子般的笑容。眼下,月季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已经凋零,蔷薇才刚打起毛绒绒的花骨朵,茉莉的小花苞在雨水的沐浴下奋力绽放,其余的植株还毫无动静。但只要我竖起耳朵,便能听见阵阵喧嚷从地底下钻上来,弱弱的,娇娇的,尖细,上气不接下气,这声音争先恐后潜入我的脑髓和心肺,让我一次次想起我刚出生的孩子,他们曾经也是这样叫的。我不得不闭上耳朵,将这些拒于心门之外。

  二哈他们开始在雨地里打滚,一边继续不断地喊我的名字。他们把身上的毛都弄脏了还笑得那么开心,我突然又想起我的孩子。今天也不知是怎么了,可能真的是老了,总是怀旧,也可能是这雨作的祟……唉,我的孩子如果还在世,他们一定比二哈更聪明也更可爱,这一点我深信不疑。“八珍婆,丑八怪,一只玻璃眼,一只看不见……”二哈们见我没反应,开始挑衅。可惜这种伎俩对我已没了杀伤力,更何况,他们说的是实情。我不仅瞎了一只眼,右大腿附近还有一块狰狞的疤痕,我脑子也稀里糊涂的,说不清自己已经活了多少年。

  自打有记忆起,我就住在一个旧式阊门里,周围都是些老年人,一两家还带着孩子。那时的我是整个阊门的活宝和传奇。我会逗孩子和老人们笑,我从不把邻居家的亲戚和小偷搞混;煤球炉上的水开了我会马上叫人,我还救过一个昏厥在屋内的孤寡老人……最令邻居们啧啧称道的是,我的主人去菜场买菜,我会叼着篮子一路随行,他付钱,我接菜,配合默契;他若中途丢下我去遛弯,我也会独自把一篮子菜什完好无损地叼回家来。我的主人——一个笑容和善、面白无须的单身老男人,他姓李,邻居们管他叫秉福,他管我叫“八珍”,一天到晚把我带在身边,晚上也让我跟他同居一室,只不过我的狗窝是石头垒的,他的床是雕花拦板大红木的。他不抽烟,但嘴里总是含着一管玉烟嘴,不含的时候就拿在手里不停地摩挲,那烟嘴一头粗,一头稍细,通体碧绿,一看就是上好的老玉。曾有走街串巷收古董的人看上这烟嘴,想收购,但李秉福斜眼乜住人家,将烟嘴搁手心往那人鼻子底下一横,淡淡地问了句“你买得起吗”,摊开的手指随即合上,再缓慢而有力地并拢手掌,返身大摇大摆进了屋。

  李秉福没其它爱好,就好吃,天天带着我买菜,回来就捣鼓出许多肉菜来,炖牛鞭,烤羊尾,熘肥肠,爆炒鸡胗,夫妻肺片……不厌其烦地烹制,有滋有味地享用,我也由此毛光锃亮,身强体健。后来我慢慢知道了他爹曾在御膳房干过,去世时传给他一本菜谱,他一直靠吃老本过日子,偶尔向有需要的酒店或私厨售卖独特的私房菜谱渔利。

  李秉福睡觉不打呼,比我还警觉,有时候半夜屋里爬过一只老鼠,我刚刚竖起耳朵,他已猛地从床上惊起,瞪着一双茫然没有焦点的眼睛断喝一声“什么人?”这让近在咫尺的我很是自责,觉得自己作为一条狗,竟还不如人类反应敏捷迅速,于是只有在嗓子底下发出几声内疚的呜呜。当然老鼠我是不会去逮的,不是说了嘛,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更何况主人不止一次告诉我,我血统高贵,“除了我喂的食物,其它的一概不许吃,尤其是老鼠!八珍你要记住,你可不是普通的狗。”我当时小,好奇心重,一次跟他出去遛弯,看见草地上有一堆干干净净的大便,我的同类见了都去争抢,我也屁颠屁颠跑过去,将一根黄灿灿的屎橛子试着含进了嘴里,不料被他看到,他气得拿烟嘴指着我浑身直打哆嗦,然后揪起我,劈头盖脸地扇我,又带我去附近的小河拼命洗我的嘴,我嘴里的牙齿都快被他捅掉,还差点将我的头按进池塘里闷死。事后他瘫坐在小河边,一脸嫌弃地看着我,一边数落我,“狗改不了吃屎,八珍,你就是一条狗,亏我一直把你当人养,你他妈就是一条贱狗!……”后来我呜呜叫着请求他原谅,他才长叹了一口气,伸手揉揉我的脑袋,拍拍屁股起身回家了。小小的我赶紧乖乖地跟在他后面,心里发誓,我以后再也不敢犯贱了。主人生气,说明我错了,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因为我分明看见其他的狗都把那些便便吞进了肚里。

  之后的日子,我用千般的小心、顺从和努力来区别自己和别的狗。我的主人李秉福似乎也已经原谅了我。“八珍,你要是个人该有多好!”夜深人静,他常常抱着我,一边抚摸我,一边这样喃喃自语。有时候他还会把脸埋进我的皮毛,左左右右磨蹭一番,这种时候我心里都会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柔情,觉得他那么孤独,他那么需要我,我真不该贪玩去咬那截屎粑粑,虽然我连一丁点屎味都没来得及品尝到,但毫无疑问它却脏了我的嘴,以至于我都不敢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让他也能体会到我的爱意。我只有温柔地默默注视着他,用眼神回报他以温情。

  我成年了,阊门里三天两头有公狗跑来围着我的屁股转,李秉福见状,就把我藏在屋里,把外面的狗们一一轰走。也有母狗跟着公狗来,他们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疯狂交媾,把屋里的我引得浑身似火在烧。有时候李秉福一坐下,我就忍不住把身体扑在他的鞋面上,用摩擦换来快感。李秉福就很慎重地带我去交配。他为我找的第一条公狗是头德国牧羊犬,很高大,也很威猛。我还能记起当时的情形,那是一幢漂亮的花园洋房,我被主人抱进去的时候,那头德牧正在宽敞干净的狗舍内兴奋地转着圈。一见到我,那只德牧就绕到我身后猛扑上来,我小小的身躯经受不住他的重压,踉跄了几步,差点摔倒,他扑了个空,就尴尬地下去喝了几口水,随即又绕着我转了几个圈,接着又闷声不响来到我背后,两个前爪轻轻架上来,这一次我没闪避,他的肉钎子就又稳又准地插进了我的身体,我感到了火辣辣的疼。我想发出大叫,但我一抬眼,看到李秉福正坐在狗舍门口的小板凳上,眼睛一眨不眨,嘴巴紧闭,鼻孔张得老大,竭力抑制住自己发出粗重的呼吸。正是日上三竿时,阳光透过狗舍旁一棵茶花树的缝隙照过来,打在他肥白的右耳朵上,将它照成了透亮的红,很像我那天刚刚吃过的一片猪肝,我就死死盯着那片“猪肝”,一边克制自己的哼叫,一边尽量保持自己的身体不动,我想在我主人面前表现得出色一点,以后他好多喂我吃点猪肝。那天,我和德牧交媾了好几次,也花了好长时间,我的主人则持续坚守在狗舍外的小板凳上,一步都不曾挪开。

  那天李秉福是倒拎着我回去的。一路上他都在嘟囔:“这么大一笔钱,你可要争气点儿,给我多生几只狗崽子!”我的私处火烧火燎,我的腹胀如鼓,我一睁眼就看到天在下,地在上,万物倒置,前路茫茫,我感到头晕目眩,我只有紧闭双眼,心里祈求他能够加快脚步,尽早到家,我好舒舒服服睡上一觉。

  我怀孕了。很快,我就生下了我的第一个宝宝。它那么强壮,毛色黑黄相间,跟他父亲一模一样。我舔着他湿漉漉的身体,他闭着眼睛哼哼叽叽,小脑袋拱着我的肚子找到我的乳头就“咕咚咕咚”啜饮不止,我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朝着他的小嘴汇涌而去了!我痛,但我多么快乐,我觉得那一刻把我的心由他吸去了我也是心甘情愿的。我的主人也很开心,“独猫管灶,独狗管岙。哈哈,好,独狗,好!”

  但第二天一早,他就把我的孩子装进一个篮子里,命令我叼上,“走,去卖掉。”我起初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没有。他踢了我一脚,“快点儿!”我只有强忍着刺骨般的心痛,夹着尾巴,将那只篮子叼进了嘴里。主人昨晚煮的猪骨汤味道很好,效果也很好,丰沛的奶汁胀得我胸都快破了,亏得宝宝胃口好,一次次将小溪流般的乳汁吸走,使我的胀疼得以缓解。此刻,宝宝喝饱了奶,正睡得香。他离开我,会不会挨饿?他会不会被老鼠咬?他还没有睁开眼睛瞧瞧这世界、看看我这个妈妈呢,我怎么忍心跟他分开?……我一路走,一路贪婪地盯着我的孩子看个不休。那天去集市的路显得那么短,我走得那么慢,四条腿像是坠了铅,但还是很快就到了。我听见很多摊贩跟我的主人打招呼,“秉福啊,又带着八珍来买菜啊?”“不是,今天我卖我们家八珍生下的小狗,品种好得很,德国牧羊犬呢,而且是独狗,能管一个山岙呢!”“哎呀,真的呀,那可真是太稀罕了!你们家八珍真是太能干了……”

  这是菜场外的流动摊位。我眼前黑压压的全是人的脚,我用尽全部温柔盯着篮子里的我的宝宝,有人伸手来取我嘴里的篮子,我死死地咬住不肯放,我从喉咙底下发出警告,不许你们碰我的孩子!但这不管用。很快就有人直接从篮子里抱走了我的宝宝,我的傻宝宝却还睡得死死的,他被好多双手传来传去,抚摸,惊叹,但都没有把他弄醒。“嘻嘻,这样子它还在打呼呢!一看就知道胆子大得要命,不怕人!”有个不知好歹的人竟然揪着我的宝宝的脊背的皮将他拎了起来,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怒火,跳起来向他的小腿咬去。但我的脑袋顷刻间就挨了重重的一脚,我的眼前一片漆黑,金星直冒,耳朵边的嘈杂瞬间变成了静音。我晃晃脑袋,想看清踢我的是谁,但眼前的一切令我瞠目结舌,只见漆黑散去,金星消失,那么多人类的脚上却出现了脚镣,我不禁抬头,更可怕的事情出现了!几乎所有的人都成了透明的,隔着薄薄的肌肉纹理,我看到人类的五脏六腑在不明颜色的血液簇拥下,争先恐后地扰攘跳动,而好多好多的链条,系在一具具活动着的骨架的脖子位置,几乎每个人都不能幸免,有的骨架甚至披枷戴锁!我吓了个半死。我小心翼翼地踮起脚从那些铁链之间绕过去,但四条腿不好避,我很快就绊到了至少两根链条,我忍不住叫出了声,这一叫,眼前的一切又恢复了正常。我缩着头以为自己又要挨踢,结果半晌没有动静,抬起头来却发现,这些人毫无反应,我这才明白,这些链条都是隐形的,人类自己并不知情。我赶紧搜寻我的孩子的身影,他已经醒了,正在一只肥厚的大手掌心趴着,懵懵懂懂的,支支吾吾着,可能是在找我的奶吃。那人的另一手正递给我的主人一沓厚厚的钱,我的主人正龇牙咬着他的碧玉烟嘴,眉开眼笑地伸出手去接。

  耳边传来汽车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越来越近,把我的思绪拽回了现实。真的是老迈了——才这么一会儿工夫,我就睡过去了,还做了个好长好长的梦。我缓缓睁开眼睛,一辆全身掉漆的红色桑塔纳就打我身边开过去了,哦,又快到上班时间了。果不其然,十分钟之后,一长溜汽车一辆接一辆陆续驶过,在我眼前溅起一片又一片白花花的水雾,水雾的尽头,距桃林不足百米的地方,就是这些车主上班的地方,那儿围墙高筑,戒备森严,人类管那儿叫精神病院。哦,忘记告诉大家,我现在住的这地方是个偏僻的山岙,居民稀少,除了这些在精神病院上班的人之外,人迹罕至。精神病院待遇似乎不错,来上班的人几乎都开名车,只有院长开桑塔纳,就是那辆掉了漆的红车。院长每天都提前来上班,已经持续了好多年。我偷偷透视过他,他的心火红火红的,跟他的车一个颜色。我还知道那个开宝马的男子身上常常布满淤青,他的副驾驶室坐着的女人胸前两个坚挺的乳房都是假的;那个一脸粉底、其实满面雀斑的姑娘的丰田车内总是乱糟糟的,后座常常塞着不止一个用过的避孕套;那个开奔驰长着桃花眼的小伙子只有一个肾脏,他腰部的疤痕像一条巨大的蜈蚣……为什么我总是更关注别人的缺陷呢?我也不想这样的,但这似乎是一种本能,可能缺陷永远会因其与众不同而备受瞩目吧。就像我,无论身处哪里,人类总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我,并惊叫:“好丑的狗!”或者倒吸着冷气说:“好可怕!”

  我眼前又经过几个步行来上班的人,他们已经对我熟视无睹了。他们走起路来个个都步履拖沓而沉重,面无表情,仿佛面部肌肉坏死,或者天生就不会笑。我在路边观察了他们这么多年,就没听到过他们中有任何人发出过欢快的、源自内心的那种笑声。后来我发现了这些人的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和我一样,每个人脖子上都拴着一根冰冷的链条。我也曾想用自己魔性的目光丈量出这链条的长度,或者找到它们的头被锁在何方,但我没能成功,我只发现这些铁链们最后拧成一股,最终通向未知的天尽头。

  跟这些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相反,被强行扭送进去的精神病人却常常是至情至兴的,他们有狂笑的,有大哭的,或者笑岔了气变成了哭的,也有哭着哭着突然开怀大笑的,他们精力旺盛,元气十足,无论笑或哭都惊天地、泣鬼神;他们力大无穷,经常有人挣脱身上绳子的束缚跑掉,但半路上基本又会被抓住,被里面出来的白大褂们套上特制的病号服与约束带,并打上一针,然后昏沉欲睡,乖乖就范。每当这个时候,二哈他们这群小年轻就会追过去凑热闹,一边一惊一乍地乱吠,然后引发一波波混乱的斥责或尖叫……我还发现了一个规律,精神病人们身上很少拴着隐形的链条。但令我惊异的是,当这些精神病人被治好之后再次出现在我眼前时,他们的脖子也无一例外被拴上了一根铁链,铁链的一头跟那些看管他们的工作人员身上的一样,不知所终。

  今天走路来上班的人多了张新面孔。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容貌姣好,身材高挑,小腿修长。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高帮运动鞋,有点点内八字,脚底像安了弹簧,一路上“呱叽呱叽”地踩着路面的那些坑坑洼洼,一点都不避讳,鞋面和裤腿都溅湿了也不在意。她手里撑着一柄娇黄色的小花伞,经过花奶奶家的花圃时小声地惊叹了一句“好美呀”,掏出手机来拍照;来到我身边的时候,她先是笑靥如花地冲我说了一句“你好”,又特地停下来认真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之后便蹙起了好看的眉头,说了句“真可怜”,然后脚步一弹一弹地走了。我动用自己的透视眼看到,这个女孩儿的心脏是粉嫩的,像花奶奶家的粉月季刚打起的花苞。她浑身上下不见任何锁链,她像一股自由清新的风,使得我没来由地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她经过的空气都变甘美了呢。莫非她不是人?她会不会是个鬼魂?不会的。她有血有肉,说话声音清脆,走路一步一个脚印。难道她是天使?八珍啊,你想多了!这世界上会有天使吗?我在心里笑着唾弃自己,并竭力忍住回头看她的冲动,在心里数了十个数才终于悄悄回头追寻她的身影,她却已经拐入精神病院的围墙,那柄小花伞的尖顶在墙上移动了一会儿,不见了。有两只漂亮的蝴蝶也跟我的视线一样,尾随着她上下翻飞了一会儿,才意犹未尽地飞走了。

  上班时间一过,世界又安静下来,只有雨声淅淅沥沥,像是寂寞的鼓点敲击着我的心。雨像是长了手,把时辰抻得又细又长,坟地里的亡灵和桃魂已经结束了他们的舞蹈,正陆陆续续往回走。他们轻盈的身体擦过竹梢,竹梢悠悠摇晃,竹叶怕痒似的发出沙沙的笑声,地底下的新笋听见了,努力地耸起细瘦的身子,探头探脑地钻出来一探究竟。二哈和一只雪纳瑞已经在桃林里搞上了,屁股粘在一起,难舍难分。旁边一只棕色的土狗吐着舌头转来转去,跃跃欲试。春季,年轻的狗娃子们发春很正常,就连我这苍老的身体这几天仿佛也被注入了活力,昨晚的梦境突然在脑海中浮现,我的心不禁一阵悸动。

  近段日子,我梦里总会出现一棵树,一棵不知名的高高大大的树,孤零零地挺立在一片荒野上,它的周围白雪皑皑,空旷的天地间风声呼呼……我深深记得,我在逃离我的第一个主人李秉福之前,特地跑去那地方,那个画面我闭上眼睛就会出现——寂静的山坡,白茫茫的雪地,他的脚印由近及远,消失在天尽头。我知道那是我的幻觉,他不可能再出现了,我的主人把他抓去卖了,他被人宰了,吃掉了。他漂亮的皮毛已经铺在了买主的摩托车上,像他伸展着肢体在放肆地睡大觉。

  慢慢靠近那棵树,它那么瘦,叶子都掉光了,徒留空枝在寒风中颤抖,像我的心,苍凉,悲伤,像一块厚厚的无知无觉的冰。我抬头,透过稀疏的枝丫往上看,天空被树枝割裂成不规则的无数块,阳光刺下来,却没有温度,像是假的。我突然发现,在这棵树最高的枝头,还留有一片叶子,它像条鱼干挂在那里,在寒风中无助地摇摆。“喂,想吃鱼干吗?我给你呀。”我仿佛听见他的声音从什么地方传来。我四顾,回答我的只有风声,吹在脸上刀割一样疼。

  李秉福卖掉我的第一个宝宝后,我逐渐分不清白天和夜晚,我眼前的世界24小时亮如白昼。除了看透人体,我还可以看穿门板和墙壁。我天天沉浸在恐惧之中,再加上失去孩子的忧伤,这双重打击使我不敢出门,吃不下东西,身上的毛大团大团往下掉。但生活还在继续,我不得不逼着自己接受现实。我很快就学会了如何分辨日夜——白天太阳照在身上是热的,夜晚的月光则是凉的。人走路有声音的是白天,走路没声音甚至躯体会悬浮飘飞的,则是夜半——那些飘飘忽忽的人其实是亡灵。

  这期间,不断有人找上门来向我的主人预订我生的宝宝,李秉福统统应允下来,一边向人打下保票,“我只提供独狗,你们不能着急。”漫天要价的同时,他还不忘指着我对人说,“瞧,多通人性的狗啊,卖掉孩子我们家八珍她伤心呢。你们得多担待,让她多恢复一段时日,这样生下来的狗宝会更健壮,也更聪明。”

  我慢慢地恢复了健康。李秉福越来越频繁地给我物色各种血统优良的公狗,让我尽快怀孕,好生宝宝换钱。说来也怪,我也的确每次都只生一个,尽管卖掉孩子,我心里很难过,每次走在去送孩子的路上,每踩一步都刀扎似的疼在心里,孩子就像在我的心肠上系了一根链条,他们一离开我,就牵扯着我的心肠阵阵作痛。我也有过带着孩子逃跑的冲动,但看到主人和善的笑脸和温柔的语调——他总是说,八珍,你是一条狗,你得忠诚,知道吗?尤其是我这样好的主人,我供你吃,供你喝,你好好想想,是不是必须得对我忠诚。我就一次次妥协了。当时我已经清晰地看到了他的心,它是一块漆黑冰冷的石头。我天真地想,它一定会被我捂热的,就像我窝里那块一样,我用体温将其烘热,它也会回报我以暖意,最终抚慰我那颗几近凉透了的心。

  金毛出现在我生命中的那一天,天气很好,金风浩荡,秋色醉人。我却独自跑去郊区了,因为我又一次亲自叼着篮子卖掉了我的新宝宝。我正躲在一个高高的垃圾桶背后伤心流泪,忽然耳畔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然后我看见四条金色的健壮小腿踩着满地厚厚的落叶向我靠近,我抬起头,看到金毛凛凛的他站在我面前。他是那么英俊,眉头有两点白色的圆圈,眼神里满是疼惜。他居然对我说,八珍,你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走,我带你去散心。我用透视眼偷窥他的心,我看见它像水晶一样剔透——他是上苍派来的吗?一定是的,苍天有眼,怜悯我曾经的那些痛和失去,特地派他来到我身边,一次性弥补我了!

  我们跑了很远的路,经过一片荒原,来到一个山坡,那里种着一棵孤零零的树,满树的黄叶正在凋落,山坡上像盖着一块巨大的黄地毯。我们在那儿打滚,嬉戏,亲吻,做爱,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生命如此美好。后来天渐渐暗下来,天空飘起了雨丝,我们还在雨中闹腾,笑啊,跳啊,我们俩身上的毛都被打湿,他和我拉开距离,调皮地朝我一眨眼,然后浑身就像突然充了气一样鼓了起来,猛地,他抖开了金色的皮毛,雨滴四射开来,他的周身像罩上了金色的光圈。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耸起皮毛摇摆,但远远没他的有力。他在一旁瞧着,笑得像个傻瓜。后来雨大起来,渗进我的肌肤,他担心我冷,用他高大的身躯贴近我,热烈而温柔地舔着我的皮毛,在我耳边说,我的小八珍,你就是一颗小珍珠,我要保护你,让你不再受伤害。我晕乎乎的,丝毫感觉不到冷,我心头热着呢。我昂着脑袋贪婪地舔舐着凉凉的雨水,多么甘美啊,这新鲜的秋雨,我心里多么感激这雨水啊,它使我们更亲近,更甜蜜!我幸福地闭上眼睛,听见了他的心和我的心一起开花的声音。

  回到阊门,夜已经很深,邻居们都已经睡了,我眼里的世界美好而宁静。没想到,李秉福居然不在。我钻进房间跨进狗窝就把自己缩成一团,开始一遍遍回忆和金毛一起的点点滴滴。不知过了多久,他带了个蓬头垢面的女人进来了。那个女的我见过,她是个哑巴,来我们阊门捡过垃圾,李秉福还给过她几次吃的,每次她都“咿咿唔唔”表示感谢。可能他不知道我在狗窝里,一进房门他就迫不及待地剥去那女人的衣服。看得出女人受到了惊吓,转身想跑,但被李秉福拽住了胳膊,“深更半夜的,你去哪儿?”他低声说,一边空出一只手解自己的裤子,他的脸在灯光下泛着红光。女人将手抱在胸前往后退,一边摇头,满眼都是惊惧。“来,我会对你好的!”他满面笑容,朝女人挺起下身,“乖乖的,不用害怕,不信,你去打听打听我是谁……”女人的眼睛突然瞪大,她打了个呃逆,双手开始疯狂乱挥,把他嘴里的碧玉烟嘴都掸掉了。“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他被激怒,弯腰捡起烟嘴咬住,重重地挥手甩了那女的一记耳光,“叭”,女人被他打得趔趄了两步,还没等她站稳脚跟,他又猛地抓住她的头发往下按,那女的挣扎了几下,但很快就跪在了地上。我看见她的身体在止不住地颤抖,我听见她喉咙底下在恶心作呕,但她的整个脑袋被他死死拽住,她一点办法都没有。突然他一把将她拉了起来,像拔起一个白色的大萝卜,女人猝不及防,咿唔一声踉跄着捂住了头皮,他顺势一推,女人倒在了床上。他猛扑上去,将头埋在了女人的腿间,双手迅速伸上去捏住了女人的两只乳头。女人瞬间发出嘶哑而沉闷的狂叫,“舒服了吧?”他咬着烟嘴说话,口齿有些含混不清,但语气里的咬牙切齿却更加鲜明。女人的身体扭动着,两只手死命将他的头向外推,他像是敌不过女人的力了,头一缩,我看见他站了起来,“噗”的一声将烟嘴吐在右手上,我听他好像低低笑了一声,手里的烟嘴狠狠地捅进了女人张开的双腿之间。女人不再动弹,喘着粗气,头歪向一边,眼神空洞而绝望。突然,她的视线与我的视线相遇,她遽然仰身而起,一只手指着我,发出了无声又歇斯底里的嚎叫。

  李秉福被撞翻在地,他慢慢扭头,盯了我一眼,咧嘴一笑,然后从女人下体拔出烟嘴,起身朝我走过来,他的胯下,亮着一截短而秃的物件,像一只什么巨兽瞪着的独眼,“八珍,这是你可以看的吗,嗯?”他在笑,笑容跟平常一般和善,又带着一种邪恶,我歪着脑袋默默地看着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突然,他右手一抬,“噗哧”一声,伴随着一股我以前从未闻到过的腥气,我左边的世界被捅破、撕裂,随即耳边响起他的冷笑,“瞎了你的狗眼!”在女人惊恐的闷喊声中,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随着温润的烟嘴离开我的眼眶,奔涌而出,随后,我才感觉到了漫无边际的疼痛从我的左侧颅脑开始辐射,它像一场红色的风暴,将我的全身席卷。

  哑女次日便不知所踪。扎我左眼的烟嘴被主人洗干净又含在了嘴里。只是我当时一点都不知道,它其实还深深地扎在我的心里,扎在我敏感神经的最深处,成了一根永远无法拔除的刺。

  我的主人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无微不至地照料我,用草药替我治伤,换包扎伤口的纱布,喂我吃各种富有营养的汤。伤口在慢慢痊愈,疼痛已经远去,我蜷缩在窝里,喝着他盛给我的肉汤,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暖意。我的左眼凹陷下去了,而我的肚子正一天天隆起,我能感觉到里面的小生命在欢快地畅游,那是我的爱人金毛留下的种,我分外珍惜。

  金毛偷偷来看我,带着他从外面专门为我偷来的鱼干。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吃鱼,但说来也怪,那次妊娠跟以往几次都不一样,我闻到鱼干就垂涎三尺,现在想来是因为那上面混杂了金毛独特的气息。沉浸在欢爱中的我们俩都并不知情,我们的每一次偷欢李秉福都看在眼里。他早已把金毛高价预售给了一家生意如火如荼的狗肉铺,那个寒风肆虐的冬夜,他和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用一只麻袋套住了正与我难舍难分的金毛,我俩很快被撕开,我被李秉福抱在了怀里,金毛却从此在我的世界里消失。寝食难安的我天天溜出去满世界找他,外面天寒地冻,我不知道冷也不知道饿,找了不知多久,最后他来了,轻飘飘的,眼里带着忧伤,却面带微笑,我惊喜万状地叫他,但他却一言不发扭头就走,挨着墙根,走得好快。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唯有尽力跟上,直到他将我引到一家门庭若市的狗肉铺门口,那儿停放着一辆摩托车,上面铺着一张金毛凛凛的皮,像是他在趴着睡懒觉。我瞬间明白了一切。我悲痛欲绝,向他的灵魂靠过去,默默地抬起头瞅着他,他还是那样,微笑着深情地瞅着我,我仿佛听见他在对我说,“八珍你要好好的,照顾好我们的孩子啊。”我强忍住眼泪,冲他点点头,他像是放下了心,身影渐渐淡去,融化在了铅灰色的夜幕里。

  我不死心,第二天又拖着沉重的孕身去了那个遥远的小山坡。可是我在那棵孤零零的大树下等了他好久好久,差点冻成冰雕,金毛的灵魂却没有再次现身。在接下来那个迷迷糊糊的梦里,他仿佛来了,“吃鱼吗?我给你呀。”我循着这熟悉的声音想奋力睁开眼睛去辨认他,他却只留给我一个依稀的背影,在漫天的风雪中,越走越远。

  阳光满屋的日子已经远去,惨淡的愁云堆积在天空,每一朵都是不堪阅读的情节,每一朵都有不忍回首的往事。凛冽的风在空旷的大街上奔跑,经常有枯黄的落叶被风刮过来,它在向谁诉说着悲凉?或者它是金毛冥冥中捎来的鱼干,告诉我,既然失去了、感受了、痛苦了,不如就此容忍一切,放下一切?泪水在心里翻滚,我还能做什么,除了等待新宝宝降生?可这种等待的心情依旧是那么不安,像夜晚的飞蛾,盲目而痛苦地乱飞乱撞——会有奇迹吗,李秉福他这次会让宝宝留在我身边吗?奇迹或许无望,但我唯有等待。

  又过几天,外面飘起鹅毛大雪,世界很快就变成了粉琢玉雕般的童话王国,我生下了我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宝宝。她是个女宝宝,有着粉红的鼻头和与她父亲一样金光闪闪的柔软体毛。我欣喜又贪婪地看着宝宝,心里思念着金毛,正黯然神伤,却见李秉福一手捶着腰一手拎着一个高压锅过来了,高压锅上覆着一块洁白的纱布,他在我面前蹲下来,烟嘴被他从左边嘴角移到右边嘴角,“对不起啊,八珍,我腰椎很不好,我得吃了你的宝宝,人家说刚出生的小狗是强腰最好的补药。”我还没回过神来,他就一把抓起我湿漉漉的小宝宝,三下两下用纱布裹好,放进了高压锅。我一下子没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傻乎乎呆在原地,看着他端着高压锅慢慢走出去了。紧接着,眼前的世界一团漆黑,我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见了。

  等我从天旋地转的黑暗中清醒过来,我慢慢地钻出狗洞,外面的寒风立刻像密箭一般洞穿了我的全身。我看见李秉福正坐在一把小椅子上哈着腰笼着手缩着身子取暖,他眼前的煤球炉上,架着的高压锅外壁还是湿的,正往火里“扑扑”地滴着水。我透过我的透视眼看到,那里面有一团白色纱布,纱布里正蜷着我小小的宝贝女儿,她刚刚出生,那么漂亮,我只来得及闻到她身上的香味,我甚至来不及亲一亲她的小嘴……此刻,她还在微微挣扎,微阖的双眼像两颗透明的水晶球,没有任何颜色。她不知道人世竟然是如此险恶,她还什么都没经历过,就匆匆地离开了人间,而且是用这般痛苦的方式!此刻,李秉福的脸上挂着笑,目光充满火光一样浓烈的期待。我忽然觉得自己一点都不了解这个人!我可以假装心里没有扎着烟嘴,他卖掉我的孩子、杀掉我的爱人,我也假装自己的心一点都不疼,因为我以为他或许是爱我的。可是现在,他竟然要吃掉我最爱的宝宝!他的心是一块顽石,冰冷,无情,永远都不可能被外力捂暖。而我的宝贝,我娇嫩的小女儿,她该是有多烫啊,我看见她的身体正在变色,周身细软的金毛正往下掉,她最外面那层皮肤开始慢慢起泡,我知道,她最后是要化成水了!不,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的宝贝在我眼前消失,我要救她!

  我死死盯住李秉福,一步一步向他走去。他的双眼正盯着高压锅出神,红通通的炉火映红了他的眼睛,还有他嘴里的碧玉烟嘴。我已经感觉不到冷了,我只觉得全身的血都在像煤一样燃烧,就在血液即将达到沸点的一刹那,我瞅准角度,一头向高压锅扑了过去。高压锅连同煤球炉一起翻倒了,猝不及防的李秉福连同小椅子一起仰面朝天倒了下去,他“啊”地一声惨叫,我看见那烟嘴插进了他的口中,他举起双手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我跃过他想去救我的女儿,可是高压锅并没有被摔开,我的宝贝女儿还在里面泡着,她的整个面貌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了。我不顾一切地一次次撞击高压锅,但它除了在地上打几个转之外,纹丝不动。我终于精疲力竭,我停止了疯狂的无用功,我蹲坐一旁像泥塑木雕般地看着我的宝贝,想象着她的小身体正在慢慢变冷,心如刀绞却无能为力。这时,我的右侧屁股感到了剧烈的灼痛,我闻到了自己皮肉“滋滋”燃烧的焦臭味——是李秉福,不知什么时候他手里多了一根煨红了的捅煤棍,他一边烫炙我的身体,一边挣扎着想要起身,他口里冒着血泡泡,脸上挂着痛苦又狰狞的笑,硕大的脑袋旁,躺着半截碧玉烟嘴。

  一个突如其来的喷嚏把我从梦中打醒。我的爪子感到了雨水的冰冷,这种感觉令我极度不适,我低头察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躺回了窝里。身子底下垫着的几层黑色旧衣裤似乎饱吸了雨的潮气,凉意从我的腹部传上来,在我的四肢百骸弥漫开来,一连串的寒噤接踵而至。伸出爪子,我想把窝门给关上,但又一次失败了。我这个窝是一个旧木鞋柜,放在泰山石的里侧,那是主人结婚时的物什,门把手上还缠着褪色了的棉花团,当时它是喜庆的玫红色;鞋柜的两扇移门都坏了,一扇破了,是被踢破的,脚印状的黑窟隆还留带着大量毛刺支楞在那儿,像一张大张着的满是烂牙的嘴;另一扇不知怎么就走歪了,出了轨,几个小滑轮卡死,再也移不动了。我受了许多皮肉之苦,才学会如何避开那个窟隆安然进出而不被其划伤;我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试图将这扇好门重新拨拉回正常轨道的努力,因为我还巴望着用它来遮风挡雨呢,但经历了多年的寒风冷雨,眼见着曾经锃亮的导轨被岁月锈蚀慢慢变色,我发现自己已经越来越没有耐心,也越来越力不从心。

  女主人回来了。她一手撑伞,一手拎着刚买的菜,肥大的身躯冒着热气。收了伞,她往我的饭碗里丢了一包牛杂碎,就趿拉着拖鞋进了屋。下雨天,我猜她今天不会洗衣服,而是又该进行一个人的麻将运动会了。果然,不出十分钟,我就听见屋里传来自动麻将机开启的声音,然后,洗牌,摸牌,打牌,接着,又是一轮洗牌摸牌打牌。说实话,我这女主人待我不薄,她喜欢吃肉,给我吃的也是全荤。虽然隔壁花奶奶曾经过来劝过她,对她说,“你应当多吃素,像我一样。”但她根本不听,依然我行我荤,每天往嘴里塞大量垃圾食品。跟那些在精神病院上班、每天都精心妆扮的女人不同,女主人几乎从不打扮自己,上街都不换衣裳,一年四季睡衣裹身,拖鞋度日。我估计这可能是男主人长年不回家的原因所在。很久以前男主人曾回来过一趟,带着一个妖冶的女人,女主人把卧室让给他们,自己睡沙发,第二天还巴巴地煮东西给他们吃,这些我都透过墙壁看得一清二楚。男主人很快就带着妖女走了,临走时丢给女主人一刀钱,并像上次离开时一样叮嘱女主人,“你要照顾好玻璃眼,我的命都是她救的,她要有什么事,你也甭想活!”接着又对我说,“玻璃眼,继续看好家,我有空就回来看你!”

  女主人没有工作,平常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洗各种黑色衣裤,男主人的黑裤子,她自己的黑衣服,她总是洗啊洗啊,搓啊搓啊,一双手洗得发白,发红,发胀,门口的小水沟里淌满了泛着白色泡沫的黑色污水,我窝里褪色的黑衣裤也越垫越多,花奶奶看不下去了,她特地走过来,好心地提醒她,“在水里搁勺盐,它们就不会褪色啦!”但我的女主人还是兀自洗啊搓啊,头也不抬,半晌后才闷闷地回答说,“我洗炭呢,您莫管……”花奶奶听了,若有所思,又呆呆站着看了一会儿,才叹口气,走开了。冬天天气晴暖的日子,女主人就不洗衣服了,她把沙发搬出来,躺在我旁边,头朝大路,脚抵“泰山石敢当”,睡衣脱下来遮在面部挡太阳。我常常用无比哀伤的眼神看着她,打量她那颗枯井一样的心,她却无知无觉,闭着双眼流着口水睡得像一座小山,我看见她粗短的脖颈处滑下来一根巨大的铁链,一头被她自己紧紧地攥在手中。

  我的这个男主人说他的命是我救的,其实最初是他先救的我。逃离李秉福后,我跑了很多路。我从寒冷彻骨的冬季一直跑到春暖花开,住过煤窑,钻过垃圾桶,我身上的伤口在这个过程中竟然自己痊愈了——以前每一次受伤,我都是在李秉福的精心照料下恢复健康,我甚至以为离开他我必死无疑,尤其是当伤口面积越来越大,溃烂越发严重,有一天我甚至舔到了里面的骨头,我发起高烧几近昏迷,浑浑沌沌中,我的眼前出现了李秉福,他还是老样子,含着那个碧玉烟嘴,温和地对我笑,拿肥厚的手掌摸我的脑袋,嗔怪我不听话,还说,“我这就去煎车前草给你喝。”我有些感动,也有些内疚,我心里问自己,生而为狗,难道我的所作所为果真已违背了天命?而逆天而行就要受到严苛的惩罚。现在我的主人不计前嫌来照料我,这是真的吗?我突然一激灵,睁开了独眼,这一瞬我全身的毛都炸开了:眼前真的飘浮着头脸臃肿的李秉福!他嘴里含着半截玉烟嘴,瞪我的眼神里交织着太多的内容;我还注意到他手上捏着一团湿湿的纱布,里面裹着我的女儿,她睡得非常香甜,葡萄一样的眼睛闭着,柔软的体毛粘着小小的身体,跟刚出生时一模一样。我突然明白过来,他们都已经死去,这是他们的亡灵,估计李秉福找了很久,才终于找到了我。但他已经再也伤害不到我了。我成天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下了。于是我对着他的亡灵说,“别再跟着我了,我不会跟你走的。我已经独立,接下来是生是死,我自己来把握。麻烦你照顾好我的宝贝儿,拜托你了。”他默默地瞅着我,目光黯淡,但表情平静了下来,这使他看起来又恢复了几分原先的和善,于是我又问他,“我们这样子,算扯平了吗?”他像是没听见,一个轻捷的转身,带着我的孩子飘走了。我努力凝神想看清他的心,是不是还是以前那块石头,但终究是看不清了。

  那天我栖身的那个地窖门口遍地都是车前草,我啃吃了一堆,又吐了几次,再逼自己啃吃,然后狠狠地睡了一觉,醒来,烧竟然就这样退了。

  后来,我在一个城乡接合部的建筑工地上呆了很久。那是我住得最奢侈的一段日子,每天在一个房间看着太阳东升,在另一个房间目送太阳西落;我喜欢在无人打搅的露台上趴着,看着长颈鹿一样的吊塔扭着脖子转来转去,看着钢筋水泥如森林般节节拔高。我也会顺着高楼的窗口往下望,我望见一片杂乱无章的小平房,像饺子馅一样裹在楼群之间,那儿白天静悄悄的,连乞丐也很少光顾,晚上却常常亮起暧昧的粉色灯光,三三两两的民工会在那一片地儿进进出出。如果说我之前唯一没吃过的苦就是挨饿,那么当时我唯一吃的苦就是挨饿。我吃路边的死麻雀,吃田野里的死青蛙,吃草,吃一切可以抵挡饥饿的东西,唯独不吃屎,也坚决不捉老鼠来吃,我坚持着我骨子里的“高贵”,可能这是我对我前主人李秉福唯一的纪念方式,权当是对他在阴间“照顾”我女儿的回报吧。

  我天真地以为那么多农民工吃剩的饭菜足以果腹,结果农民工都是光盘行动的最好实践者,我想离开那地方的时候,我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但我发现自己可能离不开了。那工地好大,就像是迷宫。天渐渐暗下来,我还头晕眼花地在里头绕圈子。再后来,不知怎么的,我就被一群农民工团团围住,逼到了墙角。他们都没说话,但我看见他们嘴里都伸出了长而柔软的触角来,想把我缠吸进去,填进他们清汤寡水的胃里。在那些发着可怕绿光的眼睛后面,我注意到了一对漆黑的瞳仁,我心里升起了最后一丝希望,我向这双眼睛的主人发出了哀求。于是,这双眼睛的主人——这个名叫阿刚的人竭尽全力扒拉开那些壮实胳膊,冲上来用他瘦小的身躯护下了我。“这狗那么瘦,没多少肉,不如留着它给我们看家吧!”那天他身上挨了好几巴掌,那些手掌落在他身上的声音很脆,像是落在了金属或纸片上,因为阿刚实在太瘦了,身上没有几两肉。那晚他不敢让我单独睡,把我紧紧搂在怀里睡,我瑟缩在他单薄的胸前不敢动,觉得一动我的骨头和他的骨头会把彼此的身体给硌穿。

  接下去,阿刚天天把我带在身边。每次吃饭,他都会给我留一口吃的。有肉吃的日子,他总会丢几块给我,如果是肉骨头,他总会挑带肉的给我吃,他说,玻璃眼,吃吧,看你瘦的。他不知道我叫八珍,他看我的独眼像个玻璃球,就给了我这样一个新名字,当然我也没有办法否认他。我看到他还没完全长开的身体里,一颗心纯净得像一张白纸。

  阿刚他们睡觉的地方离建筑工地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是一个大棚屋,靠着一座山。30多个男人,住一个大通间,有的人连床板都没有,往地上铺几层纸板箱就凑合着睡了。阿刚本来睡一块窄长的三合板,他的身体可以仰八叉一样在上面摊开。但收留了我,阿刚的床就不得不让给了别人。那些人说,狗给你留下了,你也总得表示表示。那几个没有床的人就用猜拳的方式轮流睡阿刚的三合板。那个棚屋的地面是泥的,干燥的日子粉尘呛人,那一段日子天天下雨,地面就异常潮湿,甚至好几处能渗出水来,阿刚身子底下的纸板床因为受潮而变得软溻溻,他的肩胛骨经常硌到的地方已经快沤烂了,阿刚就跟大伙儿叫屈,这么湿的床睡久了人容易得风湿病,那些男人中就有人说,我们讲黄色故事吧,让阿刚上上火,就不会得风湿了。于是那些人就开始一个个讲黄色故事,无非是他们去红灯区经历过的男女之事,阿刚听着听着就捂住了耳朵,然后就有人假装起来去外面撒尿,经过他的时候突然大叫一声:“哈哈,果然翘起来了!”阿刚闻言,赶紧把身体反了个面,趴着睡了。

  有一个晚上,天下着大雨,那些男人讲了好多黄色笑话,都已沉沉睡去。我知道这些人每天干着高强度的活,都累坏了,更何况,他们每个人身上都附带着一根隐形的铁链,这些铁链他们连梦里都很少有解下的时候,能不累么。但那晚他们的呼噜声一点都不似平常那般大得像炸雷,而是像夏夜温柔的蛙鸣此起彼伏。可能是雨声实在太大,盖过了呼噜声吧。阿刚却一直没睡着,他的身体烫得像在烧,他小腹前有物件把他短裤撑得老高,他起来喝了好几次水,站在门边往外面如注的大雨里撒了一泡尿,回来依旧翻来覆去折腾个没完没了。到了下半夜,外面的暴雨依然下得有如瓢泼,我迷迷糊糊中感觉到阿刚的身体突然绷紧,成了一张僵硬的弓,我急忙睁开眼睛,只见他正慢慢把手伸进短裤里开始抚弄,随着他的手势越来越快,他的面部开始扭曲,不停在咽口水,我窥见他的喉咙底下硬生生憋着一团火。突然,伴随着一阵奇怪的声音,阿刚的床边顷刻间忽啦啦就围满了人,那些工友们不知什么时候都起床了,他们所有人对着阿刚的行为指指点点,嘻嘻哈哈,兴高采烈,手舞足蹈,且一个个都满面红光,一点不似平常疲惫不堪或淡漠无趣的样子;我以为阿刚肯定会无地自容,然而阿刚却依旧沉迷在狂热的自慰中,眼睛半闭,迷迷瞪瞪,对他们的围观无知无觉。一道雪亮的闪电突然间划破了我的意识,不对呀,那些人身上的锁链呢?怎么都不见了?!不,这不是他们本人,而是他们的灵魂!但还好,我发现阿刚颈项间的链条还在,我扑过去咬,却扑了个空,啊,那链子根本不存在,我顷刻间醒悟过来,那是我的幻觉。我发了疯似的跳起来,一口衔住阿刚的脚踝就往外拖,阿刚的自慰被我打断,又蓦然负痛,一声惨叫,挣扎着要蹬开我,但我管不了那么多,只顾死命咬着他往外拖,忽然他停止了踢打,嘴里发出惊骇的狂叫,我赶紧松口,不敢抬头,更不敢回头,只顾拼命往前跑,我听见身后传来“轰隆隆”的异响,由远及近,这声音盖过雨声,像怪兽喘着粗气在追赶我们,越逼越近,我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与它赛跑,身边的阿刚也一路连滚带爬,我感觉怪兽好几次都扑上了我的腿,但都被我甩掉了。终于,怪兽比我们先一步筋疲力尽,它停了下来,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静了下来,我便知道,我们活下来了。我和阿刚靠在一起瘫倒在地,两个浸湿的身体因为冷和恐惧抖得像筛糠。冷雨还在兜头浇泼,透过疯狂的雨帘,我看见,刚才我们滚爬过的地方,出现了一堆乌黑的庞然大物,是山体滑坡,我们睡觉的棚屋、睡在里面的所有工友都被埋进了泥石流,不见了。当阿刚从极度的惊恐中醒过神来,他一把抱住我,哭了个惊天动地。第二天,这次灾难的唯一幸存者阿刚被一个神秘的人喊走,回来时,我看见他裤兜里多了厚厚的一刀钱,随后,他就带着惊魂未定的我踏上了回家的旅途。

  李秉福出去了。我和金毛躲在屋里交媾,我们躲在那张巨大的红木床背后,身体连接在一起,心也连接一起。我紧张又兴奋,我听着金毛急促的呼吸,便知他也跟我一样快乐。我们的头齐齐地望着门的方向,我看见天光透过雕花床板的镂空纹打过来,像一道道蓝色的缎带,里面有细细的灰尘在飞翔。突然,李秉福的脸出现在我眼前,他好像是来搜捕我们的。金毛顷刻间就离开了我的身体,倏然消失,我的心一空,像掉入了冰窖。我想让他把我带走,但我无能为力,他消失得太快,我甚至来不及发出叫声。更何况李秉福一直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我逃不开,我害怕自己一动,就会被他发现,露出马脚。但我和他之间又好似隔着一层白纱,我可以看清他的面孔,他却看不见我,因为他的目光是涣散的,并没有集中到我的身上。我屏住呼吸,我看见他的目光像雷达一样扫过来,那支碧绿的烟嘴顶起白纱就要戳到我仅剩的右眼,我再也挡不住我胸中的恐惧,大叫一声,醒了过来。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彻底摆脱李秉福。明知他已死去多年,但他依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我的梦里,成为我无法逃遁的梦魇。我只有再一次告诉自己,我是安全的,我现在过得很好。此刻,天已大亮,雨已经停了。太阳出来了,草尖上挂满了晶莹的小水珠。我趴在窝里,脑袋每侧动一下,那些水珠的光就变一阵颜色。它们像五颜六色的小闪电,纷纷扰扰地朝我的独眼飞投而来,直刺我心。两只小麻雀飞下来,一跳一跳地靠近我的饭碗,见我没有动静,就放大胆子开始啄食里面的饭粒。女主人已经外出,今天无雨,她居然忘记给我锁上铁链了。

  红色桑塔纳驶过去,精神病院上班的时间到了。我决定等车流通过之后,再起身到处去走走。刚这样一动念,迎面就走来了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她友好地冲花奶奶打招呼,夸她的花美,然后给花圃里新开的花拍照片,随后,她一步一步向我走近。我赶紧端坐好,像要接受她的检阅。果然,她在我面前停下了脚步。“你好!”她微微低下头来,清澈的眸子里满是怜惜。我突然很讨厌这样被她注视,哪怕这人是我暗自喜欢的,我就在喉咙底下向她发出了威胁,我的意思是,“走开。”那女孩子显然受惊了,还吓得够呛,她脸色苍白捂着胸脯快步逃开了。但她很快又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瞅我,我赶紧挪开自己的视线,免得让她知道我在注意她。结果我慢了半拍,让她注意到了。她像是一下子就读懂了我的心思,脸上挂上了歉意的笑,“我就知道你是肯定不会吓唬我的。”她竟这样对着我说,向我这条老狗表达一个人类的歉意。我心里为什么突然那么酸?那酸劲儿还一个劲儿往我的鼻腔里蹿!我只好抬起头,故作傲慢地将我唯一的眼睛望向天空,免得里面那股酸楚化作液体溢出来。

  女孩子朝我摆摆手走了。她今天脚上蹬的是一双浅口花布鞋,没有穿袜子,她裸露的小腿表面像涂了奶油一样白皙。我目送着她的身影又一次消失在精神病院高高的大铁门内,心里泛起了淡淡的惆怅。不知为什么,我脑子里竟然升起这样一个荒唐的念头:如果我的宝贝女儿转世为人,她身上的味道应该就是这样,甜丝丝的吧。

  我迎着太阳走去,我看见自己的身体在阳光下是半明半暗的。凭着直觉和多年前的记忆,我走出了山岙,来到了大街。高楼鳞次栉比耸立在街道两侧,繁华的景致令长年封闭的我感觉自己掉入了一片汪洋大海。眼前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流像一条湍急的河流,使我头晕目眩。我像一颗被弹出去的玻璃球,迷失了方向,因为我在逆着人流向前,耳边不时传来叫骂,也不时有人转过头来看我然后尖叫着避开,我只顾低头行走,我也遇到了好几条我的同类,那是在斑马线上,他们都被人牵在手里,但我没有与他们的眼神作任何交流,不是我没有勇气,而是我笃信自己与他们格格不入,我们来自不同的世界。

  就在我逛得浑身乏力、快要失去信心的时候,在一个街心花园的栏杆旁,我看到了我的女主人。她支着画架,硕大的身躯坐在一把帆布小凳子上,正在给一个路人画像。出乎意料的是,今天她穿的不是睡衣,而是风衣。她的头上还戴着一顶格子的宽檐帽,看起来就像一个艺术家。我悄悄地隐藏在一棵大樟树后观察她,她是那么入神,微微侧着头,紧紧地抿着厚嘴唇,鼻翼上闪着一层亮而细密的小汗珠。一阵风吹过,细小的香樟花掉落下来,落在她的帽子上、身上,还有她的脚上,我看见她脚上依然踩着一双拖鞋。

  午后的春光温暖和煦,腹中空空的我却觉得这样的时光慵懒而惬意。回去时我走上了一条偏远的小路,没有穿梭往来的人群,没有各种烧烤油腻的味道,独自慢慢彳亍着前行,直到我的鼻端迎来了油菜花浓郁的气息。我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当你走进油菜花地这个金色的海洋时,就会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自由和解放。阿刚带我回到他的家乡时,正是油菜花盛开的季节。平时又蔫又缩的阿刚到了田野上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仿佛一下子长高了好多,脸上的笑容不再苦涩,而是像油菜花一样明晃晃的了。我跟随在他身后漫步在田埂上,阳光下的油菜花香令人昏昏欲睡,云朵在天空中变幻着形状,我的耳畔全是蜜蜂的飞舞声和阿刚接连不断的喷嚏声。我以为我会跟他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安顿下来,我喜欢这里的蓝天白云,喜欢这里的青山绿水和干净清透的空气,还有夕阳西下时的袅袅炊烟。这里的一切让我觉得心安,我想,跟一个疼爱自己的主人一起老死在这个地方,会是一件极幸福的事。但是我想错了。田埂上的阿刚突然开始奔跑,张着细长的双臂,像一只黑色的鸟。但这鸟不是飞在空中,而像是在这片金色的海洋中游泳。油菜花海太大了,阿刚这只鸟游得很累,他最后挥动手臂的样子像是潜水太深的人氧气快用完了之后在拼命挣扎。阿刚跑的时候我也跟着他跑,我很快超过他跑到前面去了,等跑过去之后,我又停下来回头看他,却看见他满脸都是眼泪鼻涕,呼吸急促得像拉风箱,就像山体滑坡当晚,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整个脸都肿了。

  阿刚的家乡是个典型的穷乡僻壤,全村没几户人家,老弱病残占多数。他年迈的父母长期跟他哥嫂住在一起,顺带照顾他们的孩子,那片油菜田就是他家所有的产业。父母留给他一间老房子,因太久无人居住,房前屋后满是乱草,像是废墟。那个夜晚,阿刚坐在门槛上喝酒、抽烟,我靠着他的腿蜷坐着,他的心是空的,我什么都看不到。而在我们头顶上,挂着一个又大又圆的月亮。夜深了,风吹过,月亮落在了屋顶上,暗蓝的苍穹空阔明净,像一面孤独的大镜子。我听见阿刚埋下了头在呜咽,后来变成了哽咽,他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我看见好几个鬼魂打着绿幽幽的鬼灯笼在他家的院子里反复翻刨着什么,很艰辛的样子,院门虚掩着,一个走路步态不稳、面色苍白的女鬼进进出出像是喝醉了,后来阿刚起身去撒尿,那些鬼魂就一哄而散,不见了。诡异的是,第二天,村里就有一个女人喝农药自杀了。我跟着阿刚去参加那女人的丧事,那躺在棺材里的正是那个脸色苍白的女鬼。后来我回想了一下,山体滑坡那晚,其实在泥石流把那些工友们吞噬之前,他们已经一个不剩地死去了。难道不是吗?这个发现让我惊恐于自己的未卜先知了。

  因为该死的花粉过敏症——阿刚跟他的父母亲和哥嫂是这么解释的,他给他们留下一笔钱就带着我又一次离开了家乡。阿刚注定不是个甘于贫穷的人。有太多跟他父兄一样的人在这片土地上种地除草喂牲口,最后在某间旧屋里等待死亡。阿刚再一次选择外出打工,就是不想呆在家乡继续重复他们的苦难生活。这些话他晚上睡觉时跟我唠叨了一遍又一遍,我都可以背下来了。

  这次阿刚并没有走多远,他在小县城租了房子住了下来。但工作并不好找。他起初做各种生意,贩卖水果、蔬菜,后来开始帮人送外卖,在医院门口倒卖专家号,去车站当票贩子,但都不是很顺(我的存在也给他增添了不少麻烦),也挣不到什么钱。接着他跟着一帮人去给一个黑社会老大看场子,没多久,黑老大犯事跑路,其他人作鸟兽散,他却开始学黑老大,自己组织外来妹搭起帐篷走街串巷搞脱衣舞表演,那是他赚到钱的第一步,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再也不是先前那个又蔫又胆小的阿刚了。

  有了钱,阿刚就租了一个办公室,异常简朴,里面只有一张办公桌,上面放着一个烟灰缸,唯一醒目的标志是办公室门楣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用红笔写着三个字:总栽办。我很替他着急,因为我识字,知道栽字不对,“总栽”也很不吉利,但没办法,他自己写的字他很满意,每次经过这块牌子,他都要笑眯眯地站下,盯上一会儿才进去。好景果然不长,他的草台班子很快遭人举报,被公安端了,他手下的几个姑娘和卖票的搭档都被押上了警车,好在那天我提早嗅到了空气中的不安味道,千方百计阻挠他离开住处,等他挣脱我的有意纠缠来到表演场地,正好看到警车“呜啊呜啊”地鸣着笛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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