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国家专利申请策略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东欧国家也逐渐进入了一些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计划的世界版图中。1991年,苏联解体成15个独立的国家,即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爱沙尼亚、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立陶宛、拉脱维亚、摩尔多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根据地理位置和政治关系,这15个国家在专利问题上有了其他的划分。1995年,在这片地跨亚欧大陆的前苏联土地上,欧亚专利组织(Eurasian Patent Organization,简称EAPO)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帮助下成立。EAPO是基于1994年签订的欧亚专利公约成立的,主要是负责欧亚地区专利申请的统一受理、审查、授权与管理。EAPO目前有8个成员国家,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

  欧亚专利系统只能保护发明,该系统也加入了PCT系统。欧亚专利系统同中国申请人所熟悉的欧洲专利系统类似,但没有生效程序,这也就意味着申请人一旦获得了欧亚专利权,就可以自动在其8个成员国内获得保护,欧亚专利权利人只需缴纳相应国家的年费即可。欧亚专利系统对申请人非常友好,对于作为自然人的中国申请人,其官方费用可以给予50%的减免。欧亚专利年费由EAPO统一进行收取和管理,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可以对8个欧亚成员国的年费进行统一管理。同时,《欧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9条还专门提供一个权利恢复条款,其中涉及了年费缴纳的恢复。根据该条款,欧亚专利权利人可以在获得专利权后,只在俄罗斯缴纳年费,而在其后的3年内再考虑是否需要补缴年费,以恢复该专利权在其他欧亚成员国的效力。

  2018年4月1日起,EAPO与SIPO之间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简称PPH)试点项目正式启动,为期三年。自此,中国申请人在向EAPO递交专利申请时,可以考虑通过PPH来加速申请。欧亚专利的授权周期一般为2至4年,但通过PPH加速,在顺利的情况下可以加快到1年左右。不过,PPH仅加快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下发,其加快的情况是不可控制的。除了PPH这种加速申请的途径,EAPO在2016年6月1日也引进了自己的加速审查程序。该制度可以从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以及授权阶段进行分阶段加速,其加速效果明显且可控,同样也没有官费,但是可能会涉及更多的国外事务所费用(涉及多次提交)。根据实践,EAPO加速审查程序可以把形式审查周期缩短至10天,甚至5天,可以把实质审查程序中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周期缩短至3个月内。

  除了上述的欧亚专利系统外,这15个东欧国家根据自身的地理环境及政治原因也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专利系统。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几个主要的东欧国家的专利系统。

  一、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

  波罗的海三国,顾名思义就是位于波罗的海沿岸的三个国家,即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在东欧国家中,这三个国家的国土面积不大,人口也较少,但却拥有最好的经济环境,人均GDP也在东欧国家中占据前三。从地理环境上来看,波罗的海三国和芬兰、波兰同处波罗的海沿岸,彼此间的关系较好。其中,爱沙尼亚与芬兰国土距离很近,立陶宛和波兰接壤,位于三国中间的拉脱维亚因为历史上的原因,受德国影响很深,同时有浓厚的反俄罗斯意识。因此,波罗的海三国在脱欧后,并没有跟着俄罗斯加入欧亚专利组织(EAPO),反而加入了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简称EPO)。

  这三个国家都有自己单独的专利法和外观设计法,爱沙尼亚还有自己单独的实用新型法,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则不保护实用新型。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发明没有实质审查程序,但是外观设计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能获得授权;爱沙尼亚的发明授权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外观设计和新型则无需实质审查。这三个国家专利保护情况。

  波罗的海三国都不接受英语作为专利申请语言,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时,必须递交当地语言的译文。目前,中国申请人单独在波罗的海三国申请专利的较少。通过EPO来获得波罗的海三国的保护,会是一个更有益于申请人的选择,这是因为:首先,通过EPO获得的专利权会更稳固,赋予申请人的专利权更高的价值;其次,立陶宛和拉脱维亚都加入了《伦敦协议》,申请人在办理欧洲专利生效的过程中,只需要翻译权项即可,这将为申请人节省一大笔翻译费用;最后,拉脱维亚已关闭了PCT直接进入国家阶段的通道,也就是说,一件PCT国际申请若要在拉脱维亚获得保护,只能先进入EPO地区阶段,再进入拉脱维亚。

  二、俄罗斯

  俄罗斯是东欧国家中的第一大国,也是东欧国家中最有世界影响力的国家。俄罗斯地广人多,人均GDP仅次于波罗的海三国。俄罗斯国内有四大工业区,即以汽车、飞机、火箭、钢铁和电子业为主的莫斯科工业区,以石油化工、造纸造船、航空航天、电子业为主的圣彼得堡工业区,以石油、钢铁和机械为主的乌拉尔工业区,以煤炭、石油、天然气、钢铁和电力业为主的新西伯利亚工业区。俄罗斯把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都并入了其民法典的第四部分,未设独立的知识产权法。

  根据2014年10月1日的法律修改,俄罗斯的专利系统发生了一些较大的变化,主要有下列几项:

  (一)实用新型必须要经过实质审查才能获得授权。改法后,无论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若想在俄罗斯获得保护,都必须要经过实质审查。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程序更为严格,如主动修改请求只能提出一次、可提出公众意见、专利申请应审查是否披露完全等。

  (三)实用新型申请程序也更为严格,如添加了实质审查程序、只允许提交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等。另外,俄罗斯实用新型只能保护装置(device)或结构(construction),不能保护方法(method)、材料(substance)等。

  (四)外观申请程序不再需要提供主要特征列表。在俄罗斯外观申请中,申请人可以提交产品图、设计图或者是黑白线条图。在提交图片时,中国申请人应特别注意尽量不要提交彩色渲染图,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知识产权局(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简称SIPO)提供的优先权证明副本是黑白图,若申请人提交彩色渲染图,而其提交的优先权文件是黑白图,就会导致优先权的丧失。俄罗斯关于外观的法律规定还有一个特点,即在在某些情况下,未注册的外观设计可以受到版权的保护。

  就专利系统而言,总体来说,俄罗斯专利系统对申请人是比较友好的,其提供了多种错过期限的恢复程序,比如说申请人可以先交中文申请后补俄文译文、错过进入国家阶段期限也可以选择请求恢复、答复OA期限可以延期等。俄罗斯专利局和EAPO专利局都位于俄罗斯莫斯科,二者受理与处理专利申请的官方语言都是俄罗斯语,专利申请程序都使用俄罗斯卢布作为官费的结算货币,但是二者却是两种独立的专利系统,无论从费用上、程序上以及专利授权标准上都有所差异。

  除了能够在8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外,相对于俄罗斯专利系统,欧亚专利系统在专利申请程序本身上也有其独有的优势,如允许权利要求的多项引用、在最终决定发出前都可以提出主动修改、专利证书包含发明书内容等。

  三、乌克兰

  乌克兰曾在1995年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递交过加入《欧亚专利公约》的文书,但是由于乌克兰与俄罗斯之间的紧张关系,该文书一直未获批准,因此乌克兰至今没有加入EAPO。在东欧国家中,乌克兰和俄罗斯的爱恨情仇是当今社会政治领域的一大热点话题。2013年底至2014年初,乌克兰境内政局动荡,最终导致了克里米亚独立、乌克兰亲美势力上台、亲俄总统逃亡,并爆发了大规模内战,直至今日,乌克兰国内战争仍有可能随时爆发。在这样的政治局势下,我们建议申请人对于乌克兰的专利申请慎之又慎。乌克兰有《发明与实用新型保护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其中,发明要求经过实质审查程序才能获得授权,新型和外观设计则无需实质审查即可获得授权。乌克兰的专利保护情况。

  四、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

  由于与俄罗斯的紧张关系,乌兹别克斯坦和格鲁吉亚也没有加入欧亚专利组织。乌兹别克斯坦在苏联解体后,就一直处于去俄罗斯化的进程中;格鲁吉亚则一直和俄罗斯冲突不断,2008年,格鲁吉亚还与俄罗斯为争夺南奥塞梯地区的控制权而爆发了战争。乌兹别克斯坦和格鲁吉亚都是PCT成员国,除了通过单一国家申请,申请人在两国还可以通过PCT途径来获得国家阶段的保护。乌兹别克斯坦有独立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外观设计法,格鲁吉亚有独立的专利法和外观设计法,在两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都需要通过实质审查才能获得。这两个国家的专利保护情况。

  五、哈萨克斯坦

  哈萨克斯坦是东欧国家中的第二大国,在人均GDP上紧跟俄罗斯。中国是哈萨克斯坦重要的贸易伙伴国,也是其前三大进口国之一。哈萨克斯坦实行专利法单行法,其发明专利申请和外观专利申请都要求经过实质审查程序才能获得授权,实用新型则无需实质审查即可获得授权。哈萨克斯坦发明专利申请的授权周期约为3至5年,保护客体包括产品、方法、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新用途以及新产品的特定用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周期约为1年,保护客体包括技术方案、方法、已知产品或方法的新用法;外观专利申请的授权周期约为1年半,一件申请中可以提交多项外观设计。哈萨克斯坦的专利保护情况。

  六、摩尔多瓦

  作为东欧国家中最贫穷的国家,摩尔多瓦内部一直存在亲俄罗斯派与亲欧派两派势力,近几年,亲欧派一直处于上风,摩尔多瓦政府已把加入欧盟作为外交的优先目标。摩尔多瓦在1996年2月16日加入了EAPO,并于2012年4月26日废弃了其加入EAPO的文书。自脱离EAPO后,摩尔多瓦就积极地与EPO接洽,并与2013年10月16日与EPO签署了《欧洲专利生效协议》,该协议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想要在摩尔多瓦获得专利保护,不需要进行单一国家申请,只需在欧洲专利授权后向摩尔多瓦办理生效手续即可。但办理生效时,申请人仍需要提交当地语言的全文译文。对于摩尔多瓦脱离EAPO前所申请的欧亚专利,摩尔多瓦专利局和EAPO专门签署了一份双边协议来保证这些专利在摩尔多瓦的保护。也就是说,在2012年4月26日之前在EAPO提交的专利申请,在其专利保护期限内,仍可以在摩尔多瓦获得专利保护。摩尔多瓦的专利保护情况。

  以上是关于东欧国家专利申请方面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为向东欧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提供一些策略指导。

  王静宇

  集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出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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