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吧

  • 来源: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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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9-09 16:48

  几年前我母亲还在世,有一天她问我,你去酒吧喝酒,钱很贵吧?我说是很贵,差不多是超市价的三倍。老太太意见大了:“那你还去泡酒吧,不在自己家喝!”

  我哄她说,我什么都像你,爱说话。在自己家喝,我跟谁说话?

  我妈知道我像她,爱说话。可她还是想不通,只为聊天花那么多钱,值吗?我不得不跟她分析说,我当作家,在自己家工作,不接触人,晚上再不泡吧我就和社会隔绝了。

  说这话我心里有点发虚,毕竟据我所知绝大多数中国作家都不泡吧,其中就有我哥。他也是作家,也爱喝两口,却基本上都是在自己家喝。

  好在老太太放过了我,就算是相信我泡吧是为了当作家需要和社会有接触,为此多花钱也只得认了。

  仿佛是预先就给自己找了个说法,在我和我妈的那场对话的许多年前我就写过一篇文章,叫《世间话吧》,一开头就说:

  无论国粹抑或舶来,也不管卖的是啤酒,是茶水,还是绍兴老酒加茴香豆,反正我是把酒吧、咖啡馆、茶馆、乡村小酒店等等,一概看成同类,即男人们扎堆闲聊的场所,因而也不妨一概称作“话吧”。

  ……

  这类地方几乎都是男人独占,简直像是男厕所一般。说女人爱唠叨,这话不全对。依我看男人的世界也是嘁嘁喳喳说个不停,还比女人堆里更多点脏话。当然还有更多事关天下的既精彩又危险的豪言壮语或戏言妄语。男人们还特地为聊天花钱,造成酒吧、茶馆的不朽传统,还对此颇觉有趣,还把形形色色的酒吧故事通过诗歌、小说代代传诵。

  不就是喝茶、喝酒?也值得这般着迷?男人们的这项嗜好让许多女人很不理解:爱喝两口,家里不能喝吗?

  最后这两句真像是预先料到我妈会这样责问我。然后我回答说:

  仅仅酒水,的确可以回家去喝。但男人们总不免有些话题不愿拿回家去对老婆谈论。全世界酒吧的永恒话题之一是女人,显然是在男人之间谈的。另一个永恒话题是战争,一般女人对此兴趣不大。

  引述到这段,我想起昨晚在城西的“栀子花”,我对吧友何煊辉说起我正在为《江南》杂志写一篇讲泡吧的文章,说我想来想去,最终认定只有酒吧才是人世间话题最丰富、最具现场感、最广阔得无边无际的场所,没有之一。

  你想嘛,那些工作场所,写字间啦,会议室啦,我们都不能很随便、很尽兴地说话。开会的议题是讨论你的设计稿是否让客户满意,你总不能扯到这几天网上热议的假疫苗话题去吧?在一个工作单位,那种口无遮拦,爱说什么说什么的人,通常都被上司和同事看轻,不大会得到重用或尊敬。公共场所,譬如公交车上,你哇啦哇啦的说这说那,多半会招来其他乘客的白眼。即使是在饭桌上,完全是私人之间,人们的谈话也做不到很尽兴、流畅。你得不时地动动筷子,嘴里还总在嚼着食物。放眼望去,这世上恐怕就只有酒吧最适合我们畅所欲言,要荤有荤,要素有素,从鸡毛蒜皮到天下大事,什么话不能在酒吧里说?

  我最后总结说:“许多人这辈子讲话最多的地方就是酒吧。我还相信,在酒吧里,许多平庸的人讲出了他们这辈子最精彩的话语。”

  没想到,小何的评论更言简意赅:“酒吧是很人性的。”

  我太喜欢他这句话了!当即表示想要引用到我的文章里,并且征得了他的同意。

  酒吧很人性,满足人们的需求多多。就算我泡吧是要找人聊天,接触社会,别人泡吧图个什么?

  举例说吧。

  二十年前我住南都花园,在两站路外的文一路和教工路口,山水宾馆的马路对面,有一家名称很俗气的“玫瑰酒吧”,场地不小,空荡荡的。老板人称“马儿”,是浙工大的一名年轻教师,人不错,也能侃,我常去泡他的酒吧,喝“小胖瓶”青岛啤酒。

  有一晚,来了一个陌生客人,三十出头,光脚穿拖鞋,衬衫袖子卷起在胳膊上,还一高一低的。他对我们说他从没泡过酒吧,今晚偶然路过,就想进来喝一瓶。在问了马儿我喝的“小胖瓶”什么价格之后,他掏出十块钱要了一瓶。

  一边喝,他一边不停地啧啧赞叹这啤酒好喝!

  这之前我没觉得“小胖瓶”怎么样,只不过马儿这里没有喜力卖,我将就了。可当看到这人喝得这么幸福,我被感染了,忽然就喝出了这款青啤味道还真是不错。

  眼看一瓶快喝完了,马儿问他要不要再来一瓶?

  他说他只有十块钱,喝完了这瓶就走。可是很显然他放慢了节奏,剩下的那两口被拉开了很长的间隔。

  马儿说,看你这么喜欢,我送你一瓶。

  他就又喝了一瓶,嘴唇间不住地咂咂发声……

  他走后,我对马儿说:“这个人是你将来的客人。等他哪天发了财,他肯定喜欢泡吧。”

  马儿摇摇头说:“不一定。再说以我时下这么冷清的生意,恐怕等不到他发财那天了。”

  后来我和马儿又多次回忆起这个只出现过一次的客人,都觉得一个人头一回泡吧喝啤酒竟会喝出那样灿烂的喜悦,让我俩很开眼,虽然严格说那人还不算吧客。马儿说,那人只为好奇和啤酒而来,匆匆喝完就走,一点儿没有要“泡”的意思。他肯定不是想来酒吧聊天的。他要是晓得“小胖瓶”在超市只卖三块多,他的十块钱能喝三瓶,应该不会再来酒吧喝了。

  还有另一类客人,泡吧另有目的。

  还是在玫瑰酒吧,另一晚,生意冷清到酒吧里只有我一个客人,隔着吧台和马儿聊天,听他讲他的同事兼朋友怎样走路子弄到了一个公派留学美国的名额,然后把这家月月亏损的玫瑰酒吧托付给他……

  说话间,总算又有一个客人来了。

  可那人不往里走,站在门口观望片刻,感叹了一句“没人嘛”,就走了。

  我和马儿彼此看了一眼。我问,我俩不是人吗?

  马儿说,他是说这里没有女人。

  在杭州城西,许多老吧客泡吧是冲着女人来的。城西小酒吧的通常做法是雇上两三个来自乡村的姑娘或者小嫂儿做吧女,既是服务员,也陪客人喝酒、聊天,目的是让酒吧有吸引力,增加营业额。

  我最初泡吧的动机和我在马儿那里见过的两个陌生男人差不多,既有体验新奇的冲动,也多少带点猎艳的期待。只不过,上世纪80年代还没有“吧女”一说,酒吧里出现的女性基本上都是客人自己带去的。人家“泡”着呢,没我什么事。

  而且那时的杭州还没有一家正式名称叫“酒吧”又真正名副其实的酒吧。有点貌似的,都是叫“咖啡馆”,“凡人咖啡馆”(现在还在)、“雀巢咖啡馆”、“雨厅咖啡馆”等等。我泡过的最早的一家,是在南山路大华饭店对面的“旅行者”,由原先市政府交际处的房子改装,店堂里隔成一间间卡座,高高的椅背让来这里幽会的男女多少得到一点遮挡。

  喝的饮料很少有酒。其实连咖啡都没什么,顶多就是速溶咖啡,“麦氏”或“雀巢”。店家主要是卖果子露,不是现在的“汇源”之类盒装果汁,更没有鲜榨的,而是粉末状的果露晶甚至香精兑凉水的,看上去五颜六色倒是蛮漂亮。夏日里还可以往杯中加一个冰淇淋圆球,杭州人叫“淇淋果露”,念不准听上去像是“叽里咕噜”。

  即使是这样,这些“咖啡馆”也成了杭州城里的时尚去处(用当年的带点贬义的话说就是“高消费场所”),令80年代一拨拨被改革开放带来的一波波新潮推动着的男男女女趋之若鹜。在我的印象中,80年代杭州文化圈有两大时尚最难忘,即打桥牌和泡咖啡馆。前者以报界为主,后者以美术圈占上风--所以后来美院所在的南山路各类酒吧开得如火如荼。

  我本人80年代收入水平相对要好些,还因为我有一位在省里一家外贸公司做翻译的学妹,常能帮我一比一换来一些兑换券,让我能在六公园那里的友谊商店买到普通人民币不能买的洋酒和外烟,所以除了饭桌上,我喝酒主要喝威士忌,就是“黑方”,在家里和朋友聚会时喝,很少去泡那时的咖啡馆喝果子露。至于泡正式的酒吧,我的最初体验都是在外地,北京、上海、香港等等。

  如果说咖啡馆时代是杭州酒吧的青涩期,羞羞答答傻里傻气的,那么到了90年代,它们总算有模有样地以售卖啤酒为主了,尽管大部分店家的工商登记还是通不过“酒吧”这字眼,还得继续叫“咖啡馆”。那时的代表性酒吧大都分布在西湖周围,南山路上的一大群不说了,湖滨路上有“天上人间”,六公园有“卡萨布兰卡”、曙光路有“黑根”、“旅行者”等等,应该都算跟上了90年代后期的世纪末时尚,领了几年杭州酒吧的风骚。

  而我也是直到90年代后期才喜欢上啤酒。那是在96年,我随钱江电视台一帮人去澳门拍纪录片,有整整一个月,每天跟着摄像姜亚林喝原装的小瓶喜力,就这么喝上瘾了。

  但是很快,酒吧开始分化,一类以低档歌舞、老板送花篮、音响无比喧嚣为特色的大型酒吧,集中在黄龙体育中心那一带。另一类只是喝酒、聊天因而和它们有区别的就叫“静吧”了。这个区分是大家的说法。若按我的说法,前者不妨叫做“声色吧”,后者可谓“社交吧”。

  当然“静吧”里的社交也可以是带点“声色”的,只不过没有那么喧闹。这里是一堆一堆甚或一对一对的,可以喃喃私语,可以打情骂俏,当然更可以眉来眼去。

  传统的乡村小酒馆是男人的天下,没有女人的分,除非是当男人喝醉了,他的女人来把他弄回家。19世纪的俄罗斯小说最典型的场面之一是女人把喝醉酒的丈夫从小酒馆背回家去,所以我们看到俄罗斯女人总是那么人高马大。在一本美国西部片(我忘了片名)中,女主人公为伸张男女平等而闯入一家被一屋子男人弄得乌烟瘴气的酒吧,立刻有三四个男人起身,把她扛着抬着扔了出来。我本人在那种绍兴式的乡村小酒馆里遇见过有点类似的情形:一个女人来找她的老公,告诉他家里的猪生病了,要他回家去想个办法。但是这女人没敢跨进小酒馆里,始终都是站在门外大声叫喊,因为她晓得里面那些男人有很多荤话在等着她。

  而今不同了,除了男厕所没有什么地方是只属于男人的。只因城市社会男女角色日渐模糊、混淆,城市女性又足够开放,谁也挡不住她们闯入传统的男人领地。酒吧里出现了女客,这是一件大事情,不得了!从此城市社会的公共空间情形大变。并非夫妻或恋人的男人和女人居然还可以这样往来,居然整晚呆在如此昏暗、暧昧且明显富有性暗示的情境中饮酒,调笑,相处一晚而又相安无事。酒吧不再只是男人聚会聊天的场所了,现在这里成了男人和女人互相寻找感觉的邂逅之地。邂逅,或重新邂逅,城市社会中产阶级的男女故事在这里不断更新又一再重复。

  男女邂逅,人类头等大事。一切都从邂逅开始,无论是苹果树下的亚当、夏娃还是大观园里的宝玉、黛玉。喜剧也罢,悲剧也罢,海枯石烂的也罢,苟且一夜的也罢,邂逅这个情节必不可少。即使是青梅竹马的一对,由青梅竹马而至终成眷属,也必有邂逅或重新邂逅的那一刻,刹那间彼此来电了。

  城市酒吧由乡村小酒馆演化而来,仿佛只为频频上演城市社会形形色色的邂逅故事。

  还有别的什么场合,比酒吧更适合、更容易发生两性间的“邂逅故事”?

  茶楼吗?越喝越冷静,把邂逅感都喝没了。

  咖啡馆吗?那似乎更像是谈生意的地方。

  而在酒吧,喝了点酒,在音乐、灯光、环境气氛和酒精的共同作用下,邂逅或重新邂逅中的人们开始飘飘然起来,抛却俗念,直通人性,奋不顾身……

  这当然说的是“静吧”,我只泡这一类的,并在这里那里的各家“静吧”目睹过别人的也经历过自己的“邂逅故事”。

  譬如我的一位儿时弟兄就曾在城西的某酒吧“泡”走了他后来的老婆,而我相信他俩此前并无交往。那个夜晚本来围着那明星般女子的有五六个男的,可当她说要回家,我看出来那些男的心里都有想法却都不敢开口。就在这时,我那位弟兄自告奋勇要送她回家,她就爽气地跟他走了。他俩邂逅成功。

  我还记得五六年前的一个夏夜,在古墩路的“猴吧”,我的一位好友章义(化名)带来了他刚结识不久的女友,头一回让我见识。他俩是打算要结婚的那种,但谈婚论嫁的进程稍稍有点拖泥带水。那晚可以算是他俩的重新邂逅,约摸双方都觉得需要再增加一点推动--从事后的情形看那应该就是酒吧和酒了。

  章义和我打过招呼后,问我该喝什么。我向他推荐了一款我自己还刚上瘾不久的比利时啤酒“粉象”,酒精度有八点几度的。他俩就要了“粉象”,坐到我身后一张小圆桌旁喝上了。

  后来过了约摸一个多月,他俩就结婚了,我还去喝了喜酒。

  再又过了一个多月,还是回到“猴吧”,某晚章义说要请我喝一瓶。我问为啥,有说法吗?他说他感谢我那晚向他推荐“粉象”,他和他媳妇喝了,大大加快了他俩的进程。

  我发誓,这就是他的原话,“大大加快了进程!”

  我的酒吧邂逅故事有成有败。先说败的吧。

  从2003年到2007年,我有四年是单身汉。那几年,许多朋友给我介绍过女人,先后不少于十个八个,有几个还是北京的、山东的、深圳的。

  2005年整整一个夏天,我在新疆参与一部大型纪录片的创作。随摄制组在和田工作的日子里,当地宣传部的陪同人员曾有意为我介绍一位维吾尔族单身少妇,据称是“地委大院一枝花”。只因在“邂逅”之前对方所提要求我不能接受,“邂逅”便取消了,无缘见识她的美丽。我后来跟这位陪同抱怨说,你这个程序不对,你要是让我先看到了你们的“一枝花”,说不定我就迷她迷得昏头昏脑了,那就什么条件都好说,洗肠就洗嘛,割包皮就割了吧。我连人都没有看见就让我答应这些,兄弟你有点欺负我了吧?

  那几年,所有想给我介绍女人的朋友都记住了我的叮嘱:“我缺老婆,不缺女朋友。”

  其中一个朋友给我介绍的是个身在杭州的大龄姑娘,硕士毕业,长相一般,身材不错,三十好几还未婚。当然我已经是四十七八岁了,人家比我小多了。再说她是做设计的,挣钱不少,我没啥负担,让我觉得娶她做老婆蛮划算的。所以,介绍人安排我俩见过面之后,我跟她“重新邂逅”有五次之多,每一次都是我请她泡吧,记得最后两次是在雷迪森广场附近的“凡人咖啡馆”。

  每一次,这大女孩都在跟我讲同一个故事,但是每次都不讲完。说真的,尽管我本人就是小说家,读过的意识流小说也不算少了,却始终没听懂她讲的是个什么故事。人物的身份说变就变,事情的因果不明不白,我的感觉好比在看电视连续剧,看了四五集了,还没弄灵清这是在打鬼子呢还是在打老蒋。

  到了第五次和她泡吧,我终于看出来,若是我不能听明白她讲的这个故事,就免开尊口向她求婚。

  我不得不放弃了。这场邂逅故事一败涂地。

  总结一下教训,我提醒自己以后再也不要找学历很高的女人了。她们除了学会各自的专业,还学会了另外一些足以用来对付我的东西。如果我不能把她们灌醉(可惜当年杭州还没有“粉象”卖),一气拿下(可恼我从不这样干),依着她们的爱好,和我“冷水泡茶”式的慢慢谈着,长长久久地情调情调,让我感觉是重蹈覆辙,把讨老婆的初衷变成了泡情人的现实,请她们吃喝,陪她们玩耍,要紧事情还遥遥无期。我性子急,这个也像我妈。

  正确的选择是我应该找一个文化偏低没啥学历的女人,二婚的,有孩子,不要求我再和她生一个,懂得一场好婚姻的不易,更在意日常生活的本身,对浪漫情调的要求不那么高……

  下一个邂逅故事的地点肯定还是酒吧,我相信我的宿命在此。

  但人物变了,是那种比较容易奋不顾身的女人。她叫穗穗(化名),来自乡村,结过婚又离了婚的,我在文二西路的“珍妮吧”和她初识,真正是一场邂逅。

  穗穗当时在一处大型家居市场做营业员,那晚是来老东家文文这里玩。这女人很漂亮,身材也是我喜欢的那种丰乳肥臀型的,被我戏称是“希望的田野”。而她也对自己的丰满相当得意,后来她又回到酒吧来上班,在我的建议下她动辄就把一对沉重的乳房搁到吧台上让自己歇歇。她还喜欢穿领口很低的衣裳,我对她那道深深的乳沟大加赞赏,感叹道:“沟有多深,山有多高!”意思是我看不到山只看见了沟,由沟深推断山高。那时另有某作家也常泡城西酒吧,把我这话拿去写进他的诗里,却把话说反了,成了山有多高沟有多深,成了一句废话。穗穗对此很有意见,因为她太喜欢我的原话了,多次跟别的女人声明这是她专属的。

  在和穗穗私下接触过一两个月后,某晚我把她约到“珍妮吧”来,当着她老东家的面表示要娶她。文文很乐意做这个中介,提议我俩在她的酒吧一直呆到天亮后人家上班,她就陪我俩去办登记,“珍妮吧”离西湖区的婚姻服务中心顶多五六百米。

  穗穗起先很是欢喜,和我说了许多不能让文文听到的私房话,还问我爱吃什么菜,好像她已经做了我的老婆,打算着要给我做饭。

  可是,好不容易挨到早晨六点多,用文文的话说,穗穗忽然“掉链子”了,推说婚姻大事要事先征求父母意见,不能这样说结就结了。

  事后文文跟我分析说,穗穗没啥文化,嫁给你会有压力。我说她错了,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文化。嫁给我她就有文化了!

  这场邂逅又失败了。也怪我,像我妈一样,急性子,把要我等待一律看作是拒绝。

  最终给我带来邂逅故事圆满结局的酒吧,是南山路上的“德纳”。可惜它现在消失了,因为上城区把德纳所在的那块地卖掉了。

  德纳没有吧女,所有出现在这里的女性都是客人自己带去或是小姐妹们相约而至。你带去的美女你自己泡,或者彼此陌生的男客和女客在这里互相邂逅,彼此互泡,这都不关店家什么事。他们只卖酒水,还有美味的西餐,当然还有这样那样的让人感觉惬意又不失品位的环境、装饰、音乐等等,让那些在这里喝酒泡吧的男女感觉自己有了腔调,感觉是男人更帅气了,女人更优雅了,共同被包裹在这半现代半古典甚至还带点巴洛克情趣的西式文化的气息里,墙上有油画,楼下是热烈、性感的拉丁歌舞,二楼的女歌手在唱着英文歌……

  德纳有文化也是实实在在的,我曾在这里讲过西班牙电影,听众中还有西班牙驻上海总领馆的官员。我的第一个画展就是在德纳的二楼举办,而在我之前他家已经举办过多个画展和多个讲座。

  就在这样一个容易让人对周围的一切产生好感的场合,我邂逅了后来做了我妻子的这个女人。隔了一天,第二次见面也在这里,几句寒暄之后我就向她求婚了,而她也只扭捏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含蓄地答应了我。起先,她用她娘家的山东话说我俩还需要“咕嘟咕嘟”--直接的意思是慢慢炖,文火炖鸭那样,锅里始终在“咕嘟咕嘟”着,没炖烂之前不急着盛出来吃。

  急性子的我对她劝解说,不要以为婚前必须长长久久地互相了解才能有好的婚姻。真正需要看明白而让人动心的东西往往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看多了,彼此看到的尽是毛病。再说啦,婚后也需要继续互相了解是吧?白头到老,难道就不再“咕嘟咕嘟”啦?

  一个月后,我俩结婚了,就在德纳办了一场让我俩和宾客都感到轻松自在的新婚派对,取代了那种不合我脾胃的传统婚宴。

  对此,我又梳理出一条总结,就是和女人的初次邂逅不能安排在茶馆、咖啡馆或者饭馆,因为那些场合很现实,没有一点魔幻感,感觉上就只是见面而非邂逅了。没有魔幻感产生的间离效果,你和一个女人面对面坐在那里说话,心里想着的是要把她弄回家做老婆,感觉就有点下作,好像我就是那样一个赤条条地挺着一根物什就想弄个女人来免费上床的意思。而与此同时对方也在算计着我,在那种灯光明亮、一切都明明白白的地方,她们很容易看出我这人没钱,年纪却有点大……事实证明在那种地方和她们见面,我一个都没能成功。

  而在酒吧的邂逅才让我更有机会,我总结出来的原因就在于环境和酒精制造的魔幻感能屏蔽人们多余的算计,更多地回到直觉上来,直指我们欲望的深处。

  还不光是我,还有我不便说出名字的几位好友,也是在德纳或别的酒吧“邂逅”了他们各自的女人,让自己“泡妞泡成了老公”。

  在城西,我还见识过多个吧女被客人泡去做了老婆。

  至于那些把自己泡成了情人甚或只是一夜情的,或者像我现在这样“泡妞可以,但不许被妞泡走”的泡法,那就多得没法说了。

  写到这里,又让我想起了小何说的,酒吧很人性!

  但是有一个悖论摆在这里:成功的邂逅,然后,还有然后吗?

  这让我想起一位同龄的熟人,截至八年前他已经结过五次婚。那年见面,我和他开玩笑说,你其实不会讨老婆,讨一个,不对,离了,再讨,又不对,又离,再又讨……所以像你这样不会讨老婆的人可以讨了又讨。而人家会讨的,一讨一个准,就没得再讨了。结论是,会讨的没得讨,不会讨的有得讨。上苍真折磨人哪!

  酒吧的故事也是这样,把老婆邂逅来了,就没得再邂逅了。

  吧还是要继续泡的,在那些有魔幻感的地方继续喝酒,直到有一天喝不动了。

  《江南》约我写这篇讲我泡吧的文章,意思是要我写作家的另类生活。我答应了,却心想泡吧对我来说一点都不另类。我一生花在自己身上的钱,第一多的就是泡吧,几十年来我就是这样生活的。钱多的时候,多泡,还尽喝好酒。钱少了就少泡,喝酒的档次减低一些。前些年,小女儿微妮去美国念书,我手头有些紧,就戒掉我喝了十七八年的喜力改喝青岛,便宜了一倍。

  2012年夏天我在芝加哥呆了二十天,每到周末大女儿田桑总要陪我去泡一回吧。我问她既然你那么忙,要工作,要带孩子,为何还要陪我泡吧?她说,要是不陪你泡吧,只怕下回你不肯来美国看我了。这话的意思是她晓得泡吧已经是我不可或缺一个活法了,到哪里都一样。那年夏天我还去过纽约、费城、华盛顿、匹茨堡、克利夫兰,所到之处都泡过酒吧。我还跟许多朋友说过,假如有一天我去了美国,我只想呆在一个小镇上,理由之一就是在小镇上泡吧只需走去走来,避免了酒驾不酒驾的麻烦。

  泡吧是必须的,怀着什么目的则可以切换。没啥艳遇了,心思只好再回到聊天上。

  不过这些年的酒吧聊天在我这头有点变化,我不再像当年在文三西路的“纯真年代”那样陪着盛子潮侃侃而谈,动辄发表高论,也不再像当年泡“珍妮吧”那样乐于给遇上麻烦的友人做“话疗”、出主意,而是更多时候在听别人讲故事。特别是“猴子”讲的故事,成了我去他那里泡吧时的一道常备的下酒菜。

  “猴子”属猴,江西上饶人,在杭州混了快有二十年,曾经在古墩路上开了一家名叫“酒平方”的酒吧,被我叫做“猴吧”,因为很多吧友你跟他们讲“酒平方”他们记不住是哪里,说“猴吧”意即“猴子”的酒吧他们就晓得了。

  大多数时候“猴吧”生意不佳,原因之一依我看是那时“猴子”更多的心思花在了泡妞上。但他也有长处,噱头好,会讲故事,也很会编故事。他的故事当然都带点儿荤腥,有他自己的,也有别人的,甚至还有他外公年轻时怎样犯了“生活错误”的。

  “猴子”还有一个长处,让我喜欢他超过喜欢我认识的所有文人,就是他很坦荡,曾当众宣布他讲的故事我可以随便写。我后来也真的把他讲给我听的一些故事和细节写进了小说《公猪案》里。其中最要紧的一个关节,是“猴子”他爸是杀猪的,所有的猪见着他爸,甚至只是老远闻见他爸的气味,都开始惊恐不安了……

  小说里只有文字,可“猴子”讲这段故事时,好像他自己就是一头猪,表情和手势都很传神。

  可惜,“猴子”后来娶了老婆……这么说不对,我应该恭喜他娶了一个不错的女人。感觉可惜是我出于自私,因为娶了老婆的“猴子”不能再泡妞了,他的故事也差不多讲完了。

  不再期待邂逅了,也没有故事听了,最近这两年我的泡吧诉求开始渐渐地脱实向虚。泡酒吧最终还是泡自己。

  我有点怀念子潮了。不怀念他别的,就是怀念和他在“纯真年代”喝酒时的斗嘴、抬杠,用我俩都爱用的杭州话说就是“寻事儿”。子潮很能气我,哪壶不开提哪壶,当然我也没少气他。记得有一回不知怎么说起了陈香梅,子潮居然不晓得她老公就是陈纳德,被我嘲笑得一塌糊涂。两三天后,我又去他的酒吧,子潮拖住我,说他昨天买了一本讲陈香梅的书,一口气看完了,今晚就想和我谈谈陈香梅。我心想你都看了那么厚的一本书了,我哪里还讲得过你?我就跟子潮说咱们今晚不谈陈香梅了,谈谈郁达夫吧。气得子潮直跺脚,结结巴巴地骂我有毛病……

  我还经常怀念文文的“珍妮吧”,那曾经是城西生意最好也最持久的酒吧。回想起来,我这一生有许多精彩话语是在“珍妮吧”喝酒喝到微醺状态时说出来的。因为在酒吧,不仅聊天的话题可以广阔得无边无际,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里酒和魔幻感能让无论吧客还是吧女,对各种调侃、戏谑的容忍度都比平常要大得多,能让平常看上去并不聪明的人忽然大大提升了幽默感和理解力。

  有时我还会怀念十多年前多次出现在“珍妮吧”的一个名叫史蒂夫的老外。我只见过他几面,不晓得他是哪一国的,也不晓得他的汉语水平究竟怎样,只晓得有两个汉语成语他用得太到位了,一个是他刚进酒吧就问候大家“别来无恙?”再一个是他买单离开,总不忘说一句“后会有期”。或许他只会说这两句汉语,因为除此之外我从没听到过他用汉语跟人聊天。

  我回忆着许多年来我泡过的大大小小形形色色不少于一百家杭州酒吧,尤其是城西的那些,玫瑰、渔翁、卡门、科罗拉多、地平线、珍妮吧、醋吧、纯真年代、钟情、夜色、夜太阳、慢吧、九点半、酒平方、憧憬、炫、老树、彩虹吧、大隐、情缘、丑牛、酒球会、啤酒共和、栀子花,等等等等……

  渐渐地,我的泡吧诉求回到了酒的魔性,很多时候就只是喝酒,细品慢饮,渐入佳境。以往我不太在意喝什么啤酒,主要喝喜力,不过喝百威也行,甚至喝青岛也无妨。而今,喜力已经嫌它太温和了,只能是后半场用来放慢节奏,准备进入临睡状态做缓冲的,前半场先来大半杯威士忌,然后是精酿啤酒,其中的最爱是芝加哥产的鹅岛IPA。“粉象”很香,可是酒体太浓,喝多了腻味。鹅岛则完全对我胃口,它又苦又香,却让你喝得明白,苦和香同源,都是来自啤酒花。从前的酒吧艳遇若算是玫瑰花香味的,而今我则是爱死啤酒花了!

  艳遇不重要了,聊天也不是每晚非聊不可,还不如听一些能让我回到遥远的从前甚至是我的前世的歌儿。在“猴子”打理的“彩虹吧”,我会要求吧女小云一遍又一遍地反复播放哈萨克民歌《燕子》,尤其喜欢它最后的那段:

  燕子啊,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

  我是你的,你是我的,燕子啊!

  还有一些外国的情歌《斯卡布罗集市》《爱情故事》《阿根廷别为我哭泣》之类,还有一些更怡情的古典歌曲《鳟鱼》《乘着歌声的翅膀》等等,感觉就是这些歌儿让我乘上了它们的翅膀,带我回到我不曾去过的那个时代和那些地方。

  那种时候,我跟朋友说,这就是泡吧的最高境界。

  【责任编辑 张晓红】

  □李杭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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