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宁国府、荣国府两房,宁府居长。宁府中辈分最高的贾敬只管炼丹修道,由他的儿子贾珍继承了世袭的爵位“三品威烈将军”,并成为合宁、荣两府的贾氏族长。所以贾府中的男性,以贾珍的地位最为显赫。这人年富力强,恣意妄为,又是贾府中第一等好色之徒,给人的印象很糟糕。
贾珍的故事写得最热闹的一节,是他为儿媳秦可卿办丧事。那秦可卿是个聪慧而讨合府上下喜欢的女子,也是少男贾宝玉梦中的性幻想对象,其美貌可想而知。她年纪轻轻就死了,婆婆尤氏说是旧病复发,自管休养,一事不问;丈夫贾蓉办些跑腿的杂务,却是心境平淡,无动于衷,光一个公公贾珍痛苦而激动,丧事的氛围甚为荒唐。
按照脂评所说,曹雪芹原稿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回,由于畸笏叟(他应该是作者的近亲)的反对而删除了,改写成闪烁暧昧的病亡。所谓“淫丧”,相关的男方便是贾珍,他们之间存在乱伦的孽情,这是毫无疑问的。
曹雪芹并没有把痕迹磨光,而是有意识地留下了许多线索。简单说,就是改明写为暗写。小说中有句话:“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这表明秦氏因为孽情败露而自杀,是人所皆知的事情。不是连焦大都骂“扒灰的扒灰”吗?
扒灰并不是什么光荣业绩,值得到处炫耀。以常人的念头,既然另一方走了,把事情冷冷地处理掉,等待它在众人的记忆中淡化,不是对生者死者都好吗?然而贾珍却不,他的表现不只是高调,简直是夸张,让人一下子摸不着头脑。
先是贾氏宗族中一干人前来探望,“贾珍哭得泪人一般”。有公公这么哭儿媳的吗?所以脂批说他“如丧考妣”(其实这话说得并不准确,后面还写到贾敬的死,贾珍虽然也嚎哭一番,但并不伤心。在感情的分量上,老子比儿媳差远了)。接下来又对众人夸他的儿媳“比儿子还强十倍”。说起如何料理丧事,贾珍拍手道:“不过尽我所有罢了!”真是声色坦然,毫无顾忌。
而后是买棺木,看来看去都不中意,还是“呆霸王”薛蟠想起他们家藏着一副为某位亲王购置而因为他“坏了事”未能用上、常人也不敢问津的珍贵棺木,贾珍才算满意,欢喜而笑。这下面借着贾珍拒绝贾政的劝阻,作者又特意重重地点上一笔:“此时贾珍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话如何肯听?”珍大爷爱他的儿媳,居然到了痛不欲生的程度。
这还不够。为了丧仪上风光些,贾珍又特意花一千两银子为儿子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尉(贾蓉算是因老婆的死从父亲手里沾了光)。这还不够。为了把丧事办得体面而隆重,贾珍又从荣国府请来精明能干的王熙凤给他做总管,并告诉她“只要好看为上”,“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这地方写贾珍到荣府,因为过于悲痛,竟然要拄着拐杖而行!
至于大出殡的张扬奢华,小说有大段的描写,这里就不用说了。
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贾珍到底在干什么?有人认为:这些情节表明他对秦可卿是有真感情的。这大概不错,至少小说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如果有人认为“扒灰”不可能和“爱情”这样美好的词语联系在一起,那也是一种看法吧,我们没有时间来讨论。问题在于:“有真感情”,就得如此夸张宣扬吗?
需要回到前面的提示:秦可卿因何而死,至少在贾府而言,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她的美丽的生命,是在羞辱(必然也有悔恨)中毁灭的,她的死是丧失名誉的死。如果强加掩饰,装作于己无干的嘴脸,就是将羞辱和不名誉归于她一人。所以贾珍一定要做得“好看”,实际上就是以无言的方式宣告:这个美丽的女人属于他。这里有一种贵族气的荒唐与狂妄---谁愿意怎么看就怎么看吧,老子不在乎!也有一种对于罪恶的担当---既然做了,又何必躲呢?无论如何,在他心里,这对秦可卿算是一个交代吧。
我完全不打算为贾珍做任何辩护。他是个无耻之徒,有性情也改变不了这一点。但他是个有担当的坏人,就为这,可以拍案喝一声:“好你个无耻的家伙!”
骆玉明:复旦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专业教授、博导,兼任《辞海》编委、古代文学分科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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