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乐 我爱的志明被春娇吃了

  • 来源:女报•时尚
  • 关键字:余文乐,春娇与志明,卢巧音
  • 发布时间:2012-04-26 17:09

  余文乐1。

  2002年,第一次被余文乐打动。

  《爱比甘蔗甜》(港名《一碌蔗》)。那时,他叫阿凡。在北回归线以南的夏季里,穿浅蓝或深蓝的衬衫,站在戏院门口卖甘蔗。阿SA喜欢他,他却喜欢阿娇。跟随着阿娇走在蓊郁的山路上,心中情窦初开的那头小鹿明明白白地写在黑葡萄似的眼睛里。后来,看到林燕妮写他,“一双眼珠子,亮晶晶的像琉璃弹子”。

  那时的我,混在一群文艺女青年中,彼此说话坦诚直率,有时候也会伤人。我喜欢余文乐这件事曾经被当作笑柄。他帅得有些呆,有些小家子气,身上带着明显的模特出身艺人惯常的木讷。我的好朋友许许喜欢陈冠希。“余文乐长得土气。”被她这样说多了,私下里对比他与陈冠希,不得不承认,他是太老实了一些,而老实,对于一个年轻帅哥来说,是多么严重的缺憾。老天给了他一张帅气的脸,却不可以更酷一点,不是不想,而是因为生活。

  余文乐长在元朗,是香港的贫民区,鳞次栉比的廉租房把不算大的土地填塞得满满当当。父亲生意巨亏后,不得不与母亲一起去内地打工。余文乐住在姨婆家。十几岁的男生开始野蛮生长,他又热爱运动,下课后常常去游泳与打篮球,然后饿着肚子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过奶茶店,口袋里却没有零花钱。少年时期,他收到最好的礼物是哥哥带回来的一条冰冻三文鱼,一次吃个够的感觉令他终生难忘。

  初中开始,他兼职做模特,赚自己的零花钱。曾经因为凑不够从元朗去港岛的三十元车费,而痛失一次面试机会。

  耍性格永远要资本。一个人,太知道生活的苦,便唯有小心翼翼面对每一次机会、每一个人,唯恐失去,又怎敢得罪?

  2000年,余文乐被星探发掘,正式出道。2003年,他尚未大红,已经用自己赚来的钱为父母买了房子。还是在元朗,一来父母习惯,二来房价便宜。

  余文乐2。

  对于星探来说,发掘一个新人就像购物狂买一件衣服。每年会有成千上万的俊男靓女走着走着就“被星探”了,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过昙花一现。如果没有2002年,余文乐也可能成为他们中的一个。2002,是余文乐元年。港片正在低谷,香港男演员老的老,废的废,新生代中,谢霆锋因为与王菲、张柏芝的绯闻,以及骂记者、顶包案等原因,伤了若干看着他长大的导演蜀黍的心。他们开始将目光投向乖男生余文乐。

  这一年,他被王晶点名,出演了《飞虎雄狮》,又被刘伟强起用,参演出了港片奇葩《无间道》。他有一张适合拍特写的脸。他说:“演员是个被动的行业,导演让怎么演,我就怎么演。”有些导演会说,我喜欢有想法的演员,这句话,与男人说“我喜欢不化妆的女人”,或父母说“我喜欢有个性的小孩一样”,隐含的意思不过是,你可以有想法,你可以化妆,你可以有个性,但一定要甚合我心,所谓甚合我心,其实相当于没有更好。

  余文乐以唱歌出道,音乐作品却从未大红大紫。因为音乐需要歌者的风格,而能够表达出一个好导演的风格,就是好演员。

  余文乐太清楚自己。“我嗜好很多,但能力有限。”内心热爱变化、追求新奇,行为上却永远偏于稳定与保守是天蝎座的共性。黄晓明是,余文乐也是。天蝎从来不是一个创新型的星座,然而,这个星座的人极善于模仿与忍耐,因此,天蝎座出不了乔布斯,但可以出比尔·盖茨。

  除去嗜风格如命的王家卫、徐克,几乎所有香港的大导演都喜欢余文乐。他的脸算不得票房保证,但放在哪里都不会出错;他没有靠山硬的老爸,不敢随便骂记者;他没有读过那么多的书,不会顶撞导演。他甚至是乖巧的,无论梁燕妮还是查小欣,都说他是个绅士。绅士不少,又帅又年轻的绅士却不多。他还不在意角色的大小。无论彭浩翔还是周杰伦,一个电话都可以把他招来,跑跑龙套,美其名为客串。

  “我最讨厌跑宣传,宁愿多排几天戏。中国这么大,跑宣传累死人。”他抱怨,却又从未缺席该有的宣传,《春娇与志明》的宣传期更是带病上阵。“你一天做了一百个访问,同样的话说了一百次,最后两次,实在不耐烦,态度不好。第二天,满世界都会说你甩大牌。”他过分明了演艺圈的残酷规则,于是小心翼翼从不越界。

  过于圆滑的人,有时候其实挺让人腻味,包括他们自己。幸运的是,他的职业救了他——他可以将叛逆一面发泄在演戏中。“我在演戏的时候投入了太多的性格,现实生活中基本就没什么性格了。”一个没什么性格的帅哥过着怎样的生活,实在令人好奇。他坦言自己无法处理复杂关系,更无力面对内心冲突。他喜欢简单。而作为一个演员,最简单的做人原则莫过于永远给别人看“戏里的你”。

  “你们了解的都不是真正的我”他说。真正的他只是一个普通香港男青年吧,租住在闹市区的小房子里,没有工作的日子里便宅在家里看书看碟,偶尔与朋友吃早茶打篮球。

  余文乐3。

  命运似乎很喜欢玩“既生瑜,何生亮”的游戏。2007年之前,有一个男青年让余文乐甚是不爽。他们过于相似,差不多高差不多帅,差不多深得中年导演喜爱,差不多喜欢与女明星闹绯闻,差不多潮,差不多热爱牛仔裤与波鞋,甚至连女朋友都有交集。令人悲痛欲绝的是,他似乎在种种方面皆略胜他一筹。男青年名叫陈冠希,老爸有钱,读书多,英文好,体能好,长得帅,有性格,最最要命的是,竟然还有演技。在《无间道》与《头文字D》中,陈冠希与余文乐狭路相逢,陈冠希是有光的,余文乐则低调许多——低调只是不得已。

  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有性格的那位帅哥忽然自废武功。感谢或者责怪都是徒劳,人生不可避免有命运的成分。几乎一夜之间,余文乐便成了香港八零后男演员中的实力派。2007年,他有6部电影公映,更凭借《军鸡》拿下了人生第一个影帝。此后,每一年都至少有他的5部电影,2011年,更是拍了7部。

  2012年,他的名字叫张志明。因为《春娇与志明》的火爆,有人转头去看他过去的电影。《一碌蔗》重新被翻了出来。一个人,大红之后,观者带着对他今日的热爱,倒带翻页,常常会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意外感动。那时的余文乐与TWINS,还算不上大红大紫,阿SA既没结婚更没离婚,阿娇也尚未“艳照门”,如今,她们都成了有故事的女人,而他,幸运地风平浪静,脸上有成熟,眼神却未见沧桑。

  当年的他,真的与阿娇好过吧。虽然他从未承认。

  他唯一承认过的女友是卢巧音,结局却并不美妙。那是他出道不久的事。后来接受采访的时候,他少有地失态道:“我为这事做过很多努力,真不明白为什么所有矛头都指向我?我真的好后悔!总之一句话:我没对不起她。当初她患病,掉头发心情不好发脾气,我也没有一秒钟想过要分开。我做模特儿时,收入只有几千块一个月,她看上了一只八千多的猫,我借钱买给她。那笔债是近来有戏拍,手头松动才还清。”谁都有过年轻,年轻时的爱情最激烈,却往往最不堪。而偏偏他又是个天蝎座,天涯上,控诉天蝎前男友的帖子总是高楼万丈,这个星座的人,因为过分害怕被伤害,很容易显得太自私。

  从此,他只有绯闻,没有恋情。

  他说三十岁之后会结婚,但希望对方是个圈外人。两个明星谈恋爱,太过辛苦,而他,害怕的不是辛苦,是复杂,是背叛。《春娇与志明》中,他戴起眼镜,遮住了琉璃珠子似的眼睛。他只是一个长得有点帅的小白领,挤地铁吃盒饭,他是芸芸众生,是春娇的志明,是其他人的路人甲。他会贱贱地讨好女生,会淡淡地玩暧昧,他终于放下了帅,放下了功夫,放下了手枪,成为我们身边的某一位男士。

  在耍酷的年代,看似缺乏性格的角色往往让我们记忆最深,因为他离我们最近。在变幻莫测的演艺圈,没有性格的男演员往往走得最顺利,因为有性格的男演员总会有更多意外。从此,没有性格成了最好的性格。

  只是,有些事情是必须有点坏坏的底色。比如Levis的广告。当Levis广告进入余文乐时代,这个品牌明显不如陈冠希时代那么红火了。而陈冠希,如今代言的是神舟租车。神一般的命运,你我皆要多珍重。

  撰文_张锦平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