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汀在纽约

  • 来源:女报•时尚
  • 关键字:星巴克,纽约,拿铁,瓷器
  • 发布时间:2012-04-27 09:19

  春天咖啡馆

  事情要回到去年春天,我在成都的宽窄巷子,跟一个光头佬喝咖啡。

  光头老陆是我所在公司的业务伙伴。这是个有趣的家伙,除了做通信器材生意,他竟然是国内多家媒体的专栏撰稿人。我们在雕梁画栋的星巴克三楼上坐下来看天井里人头进出,光头老陆说:我经常来这里,带个电脑,一杯咖啡,坐上两小时,一篇稿子就出来了。

  你有时间也试试,这里上午人少,感觉好极了。他真诚地说。

  好咧。我乐了。

  如果回到深圳,在我家楼下那间星巴克,我死也干不出这样令人发指的事。真的,我会觉得自己特傻叉。在深圳,我和周围人等自觉屏蔽有文艺嫌疑的一切行为,宁2B不文艺。可这是成都。成都是多么的不一样。成都的街景很文艺,姑娘很文艺,树很文艺,花很文艺,春天很文艺,咖啡很文艺,连通信器材商都这么文艺。

  我怎么就这么喜欢呢。

  服务员端来我要的拿铁。这时墙角的喇叭里一把男声冷不防开嗓:我不喝咖啡,我喝茶,亲爱的。

  啊哈,我吓了一跳,史大叔您唱得可真是时候。

  喇叭里继续唱:我说话时你可以从我的口音里听出,我是个英国人在纽约。

  大叔,您来踢馆的啊。

  可不。光头佬也乐了。

  嗯,我不喝咖啡,我喝茶,亲爱的。我坐直身体,提高嗓音:亲爱的,我喝加糖加奶的中国红茶,请用那套洋蔷薇镶金边的骨瓷杯碟。

  哈哈哈。

  装,使劲装。

  我认识一个人,他家倒真有一套你说的这样的杯碟。光头佬忽然止住笑说。

  他也叫史汀。光头佬说。可不是这位唱歌的Sting,他姓史,名汀。

  光头老陆的话

  我和史汀,多年前认识。有一次我去他家里看他,他就用那套杯碟请我喝茶。

  他从美国回来,听说在那边遇到一场意外。

  他一直不肯多说,我也就没多问。

  他坐轮椅。

  从哪里说起呢

  从头细说也是件很傻叉的事,就像白头宫女话当年,只显得自己萧条破败。所以我已经很久不回忆。

  是的,从哪里说起呢。

  如果实在要说,那就是,我碰巧也认识一个叫史汀的人,他家里碰巧也有一套这样的茶具。

  白底镶金边的杯碟,描了花盏硕大饱满的粉色洋蔷薇。那是他家里祖传的茶具。据说史汀的祖母有异国血统——这样的故事在乱世里数不胜数,毫不出奇。上世纪初史家因某种不能与外人道的原因举家从北平迁居西南,在成都落地生根,到史汀出生,已是成都土生土长第三代。

  史家世代经营瓷器。

  说到这里请允许我时空混乱快速跳转。史汀其人,于2001年离开中国成都前往美国纽约,此后在那里读书,工作,定居,娶妻生子。

  这段陈年旧事的亮点在于,在那之前,我是他的女朋友。

  那时史汀在川大附近的一条小街上开了间瓷器店,我和室友周末闲逛闯进瓷器店,一眼看中店内三只翠羽黄衫小瓷鸟,一番砍价下来,我掏一百二十元将三只瓷鸟纳入囊中。史汀用绵纸细致地将瓷鸟包好,看我片刻,忽然说,你等等。

  他再现身的时候,手里拿着三根竹竿。你可以让鸟蹲在上面,

  他得意地说。

  你看,鸟的脚可以这样的。他扭一扭鸟脚。

  他给我一张卡片,说:得空常来。

  史汀……

  啊,父母起的。碰巧了。史汀说。

  后来我就经常去。那时史汀的店里,经常放Sting的音乐。

  再后来,去的次数多了,我们就在一起了。

  再后来,已经是几年以后,他从纽约发来一封电邮,说,我们分手吧。

  你瞧,剧情就是这么老套,简直俗不可耐。回忆至此,白头宫女终于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庸俗不堪的——所谓刻骨铭心、荡气回肠,无非是讲故事的人,写故事的人,编故事的人,为庸俗的原版添加了一些不那么庸俗的布景,或是在拍摄现场施放了一些不那么庸俗的烟雾。

  我运气差,遇到了一个白痴编剧,外加一个白痴导演。

  有点乱。不知有没有讲清楚。

  史汀说他自杀了

  史汀去纽约之后,我有一晚梦见了他。梦中好像是我走了很远的路,绕过黑黢黢的楼群,到一个陌生地方,想找一个人,结果我要找的人还没见到,却迎头撞上了史汀。天色昏暗,我看不清史汀的脸,只听到他对我说:我昨天自杀了。

  我知道我从此不会再见史汀了。

  但是且慢,这个梦还没完。

  第二天,我又做了穿越楼群的梦。这次仍旧是去找一个人,仍旧是穿过黑黢黢的楼群,却顺利地找到了纸条上写的门牌号。我坐电梯上楼,那是一幢白色的摩天高楼,很美。主人引我看他的房子,说是新入伙,正和朋友吃火锅暖屋。房间布置也很美,镶金边的花瓶里插着一枝粉红色洋蔷薇,花盏硕大饱满。我从阳台望出去,看见了蔚蓝的海,和海面上闪耀着锐利光芒的冰山。

  不知为何,我激动得就要哽咽。

  纽约是我心头一根刺

  从史汀走后直到2011年,这十年间,我一直在深圳。

  既然命不好遇到了破剧情,离开自是上上选。我从成都来到深圳,混迹于奔命搵食的人群,在一家国外通信器材公司,从小文员做到经理仔。

  起先公司在罗湖,后来搬到福田。还记得深圳第一条地铁线开通的时候,美国老板带着我们一帮人去围观凑热闹。拥挤却明亮的地铁车厢里,身长一点九米的胡须佬站在车厢里高人一等地开心得像个孩子。地铁开动,胡须佬热泪盈眶地低声嘟哝了一句话,被我捉到:想念纽约的地铁了……

  纽约。那是我心头一根刺。

  光头老陆的短信

  光头老陆是天底下最热心的人,没有之一。虽然有时我怀疑他其实可能只是个侦探小说迷,在帮我揭开谜底的同时,他在一旁乐见终局。我知道终有一天谜底会揭开,但等待如此辛苦漫长。

  这一天,光头老陆给我发来一条奇怪的短信:速来成都,发现洋蔷薇。说句题外话,如果我和光头老陆是某类敏感人士,估计这条短信会被查个底朝天。

  光头老陆说,他也很多年没见过史汀了。上次喝咖啡过后,他去过史汀家原先住的小区找他,但他家已经搬走,打电话也不通,怕是早就改了号码。只能托原先的几个朋友慢慢查,现在,终于有了一点线索。但是,光头老陆说,事情恐怕和你想的有点出入。

  我们的故事,有不同的版本

  这是我的版本:

  当年,史汀从成都经由上海,飞去了纽约。

  当时我去了北京出差,回到成都,史汀已经在纽约。

  史汀到纽约之后,或许在那里爱上了别人,或许是与我见浅情疏,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两个月后,他给我发了一封电邮,提出分手。然后我去了深圳,整整十年间没有他的消息。

  我当他已经死了。

  以下是光头老陆的版本:

  史汀一直在成都。

  那年,他准备和父母家人告别后,从上海飞去纽约。就在临行头一天,他的一个朋友说天气这么好,不如出去走走,于是他们就开车去了郊外看油菜花……就在郊外的一条河边,他们出了事。也有说是撞车了,也有说是被流弹击中——总之,光头老陆说,那位打探消息的朋友说,反正史汀当时差点就不行了。

  捡回一条命,史汀从此一直坐轮椅。

  我望着光头老陆,希望他是认真的。

  他无辜地望着我。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回到成都,光头老陆带我飞车赶往城南。

  原来史汀一直住在川大附近的一个小区。就在当年他开的那家小店不远的地方,和他的家人生活在一起。

  这时天色渐暗,我和光头老陆进了小区,绕过黑黢黢的楼群,上电梯,我发现楼面的颜色是白的,跟我当年在梦中所见一样。

  我手抖,让光头老陆按门铃。

  没人应门。对门倒是开了门,一位老阿姨颤巍巍出来问我们找谁,我们说找史汀。她惊异地看看我们,说,史汀……他不在了……就是上周的事。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史汀,我和你牵手慢慢走

  史汀,我想你回来。

  你回来,我们还在一起。我们听金黄麦田,听沙漠玫瑰,听脆弱,听你的每一次呼吸。

  不听史汀的时候,我和你牵手沿着府南河慢慢走。

  我说,以后,我想要一个有大花园的房子,种满了粉红色的洋蔷薇。没问题,洋蔷薇。我还想种一些果树,开白花,结红果,时不时有鸟来啄果子吃。你说。

  如果鸟只吃几只果子,那没关系,如果吃得太多,我们就敲锣打鼓地赶它们走。我说。

  对了,我有个同学,就是小媚,你认识的,她家有一个很大的屋顶花园,她种了很多果树,桃啊杏啊枇杷啊什么的。有很多鸟来吃果子,她就在树上挂很多废光盘,鸟来偷吃的时候,被光盘闪得老眼昏花晕头转向,只好捂眼抱头逃走……哈哈哈。我说。

  没问题,我们也挂很多光盘。你说。

  我们牵着手,沿着府南河慢慢走。

  我们走过九眼桥,有人在桥边放风筝。风很大,风筝飞得很高很高。

  再见了,祝你好运

  这年秋天,我辞了职,离开了我工作十年的公司。

  这是深圳最好的季节,天空高远,路过莲花山的时候,我看见无数风筝在风中飞。

  一米九的胡须佬与我拥抱告别。再过几个月,他就要调回总部工作,那是他的家乡纽约。我笑着对胡须佬说: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去纽约,到那里找我的爱人。

  他拍拍我肩:我亲爱的孩子,祝你好运。

  他在电视里唱,皑雪瞬逝

  这一年,成都的冬天冷得刺骨。年底的一个周日下午,我在午睡中梦到了一株小树苗。我梦见我把它种在阳台上,它就长啊长啊,长到房顶那么高,然后开白花,结了满树红果,像童年绘本里的米丘林魔术的果园。

  醒来后,我就想买一株小树苗,我要把它种在我的阳台上。我找不到买树苗的地方,一时间也找不到人去问,也懒得去百度什么花木种植园,就出门撞运气。在成都的日子里,我经常这样瞎撞运气。我沿着小区门口的大路,往城中心春熙路方向走。我走过几段有很多银杏落叶的路,走过一条河上的两座桥,走过繁忙的街市,直到看见人头汹涌,车辆无法前行,很多人戴着红灯一闪一闪的小红帽,才想起今晚已经是平安夜。

  街边一家店铺里,电视机在播放一台歌唱会。

  史汀。戴勒姆大教堂。他胡须斑白,抱着六弦琴,唱着腔调古老的圣诞歌。

  然后他开始唱TheSnowItMeltsTheSoonest。

  关于这首歌,我曾经在天涯社区看人贴过一段最才华横溢的译文:

  皑雪瞬逝,清风吟唱。

  稻麦初熟,寒霜已降。

  昔日种种,倏忽逝亡。

  其情也笃,其人也罔。

  我手脚冰凉站在渐渐起风的街边。天空阴郁,阳光消失已久。没有雪。我想去买一株小树苗。没有礼物。我只想买一株小树苗。

  史汀还在抱琴吟唱。

  悠悠我思,莫迁莫往。

  与君同梦,将翱将翔。

  鹊鸣喈喈,月出之光。

  煦风习习,冰雪消亡。

  电视上史汀消失了,店主转了台,电视上一个样貌家常的男主持人开始教观众扎圣诞树。我站在街边,看他扎。他看来有点笨,扎了一个钟头,圣诞树还没有扎好。

  我迈步走开。街头渐黑,灯光亮起。我不想扎圣诞树。我只想买一株真正的小树苗,把它栽进土里,给它浇水,培土,捉虫,看它长大。如果它开花,那更好。如果是白色的花,那更好。如果白色的花散发香气,那更好。如果午夜时分那香气被风吹到那条冰消雪化的河流上,那更好。

  那是史汀的正午,阳光酷烈,天空湛蓝。他在河边,河边有金黄麦田。花香随风而来,他的眼睛轻微地眯起,仿佛想起了往事。

  撰文_贺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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