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人都喜欢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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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5-22 14:57
越长大越古怪
我讨厌家。七岁的时候妈妈去了安徽,说是和一个叔叔开饭店去了。爸爸三年后另娶,我喝过他的喜酒后,知道从此我要自力更生。
所幸我的后妈不错,她到我家的第一件事,是帮我灭虱子;第二件事,是去医院看肝炎。你们猜得没错,我妈妈不是一个好妈妈,她关心一切浮华的诸如高跟鞋口红这样的东西甚于我,我不算是一个干净健康的小孩。
但或许是人类善于排斥的天性,尽管后妈对我不错,我还是不太喜欢她。我和奶奶同住。十七岁的春节我去爸爸那儿过年,看到一个少年坐在客厅里。我们都把对方当做客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我了解到他叫高俊,今年十八岁了,终于得到了那个严格到死的爸爸的首肯,到妈妈这里来过年。
原来他算是我哥。我不愿意这么英俊的少年居然是我后妈的儿子,出于一种羞愧,还有本能地排斥后妈包括排斥与她有关的一切。在我们交换了QQ号码以后,我匆匆逃离了那里。后来奶奶传话来,爸爸说我越长大越古怪。
他不了解我,不了解我的想法,我的孤独,我的自卑。那时候我觉得一切成年人都不了解我们孩子,却从没想过一切孩子其实也不了解成年人。这两个世界,就像宇宙中的两个行星,相交的可能性几亿年也许才有一次。
爸爸也不理解我为什么喜欢上网,但他还是给我买了电脑。2002年的电脑不像2012年这么普及且廉价,在电脑城的那个下午,爸爸那个肉痛的表情一直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我觉得好笑,也挺温暖。我想问我后妈同意不同意,我爸主动交代了,说,她一直都说孩子的学习要紧,要给买。
那一瞬间,我心中一动,给她的印象分又加了几分,并且无端想起了高俊。
在地铁站回忆
2012年我生活在南京,并且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近十年。
这座城市南不南,北不北,冬天冷得要命,夏天热得过瘾,我迷恋上了去地铁站乘凉。史朗说我的这个习惯就像个退休大妈。我问他,你不觉得这个习惯挺接地气的,你不觉得我这个人挺朴实的吗?
史朗是我的男朋友,我叫他屎壳郎。他对我很好,但我觉得我们两个人不大像,我生活在这个城市太久了,对这个城市充满了感情,他才来这里几年,我们平时关注的东西不同。并且他常常想家,回家,但我又无家可归。
十几年和无家可归,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前者时间足够漫长,后者故事足够冗长,我都不想细说,虽然屎壳郎经常问。过了二十五岁,我的话越来越少,但我拥有了很多属于年纪大的人类才会有的习惯,比如每周固定地抽一晚上去一个小酒馆喝酒,有三天固定地找同一个教练健身,并且固定地在周末的一天去市立图书馆。
其实我也不是特别爱看书,只是图书馆比较静,里面的人都像得了失语症或是轻声慢语症,沙沙的翻书声和嗤嗤的空调声,又像可以治疗失眠。并且图书馆就在地铁边上,我经常去乘凉的时候,不小心就刷卡搭一辆路过的地铁到了。
其实我最爱在地铁站和图书馆里做的事,是回忆。
我翻来覆去想的都是高俊,以及和他相关的一切。他和我雷同的童年,我个人认为很悲惨,但我们都很坚强地成长起来了,至少做到了身体健康。他的妈妈我的后妈,已经去世好多年了,其实是个善良的女人。
我想起才有电脑那会儿,我用电话线拨号上网,每天就为了等高俊上线。我甚至记得我发给他的第一个QQ表情是戴墨镜的那张得意的黄色小脸,我看到他高兴啊,高兴到得意。
如果在我回忆的时候,恰好有一个陌生人,譬如地铁站里驻唱的那个歌手,又譬如图书馆坐我对面的那个少女,他们问我,你最爱谁啊?
我一定会说,高俊啊。然后把全套的故事说给他们听。
可是他们没有问,当然我也就没有和任何人说。
未经仔细筹谋的私奔
其实我回去过几次,看爸爸,公开地;看高俊,偷摸地。这几年高俊的生活很富足,他爸爸的运气很好,先是靠基建赚了不少钱,后来则是买卖房子,高俊就成了高帅富的后起之秀。
但他还是喜欢山,没有沾染上酒色的恶习。都说乐山者智,乐水者仁,我不知道高俊算不算智者,但他爬山的时候可能真的是无忧的。我看他的微信上,一年中有三十几次登山记录。
后来我有一个朋友和我说,孤独的人都喜欢登山,他们一方面在登山的时候享受孤独,一方面又在登山的时候感受团队的帮助。我当然明白这种孤独,甚至很可能因为这种孤独,我们才会疯狂地相爱。但大人们又是怎样发现我们的事情的呢?那要从一件披风说起。
我小时候有一件披风,淡绿色的缎面,上面绣有梅花。我一直把这件披风当做珍宝,放在床头。小时候作为母亲的替代品,长大了就用来包裹日记本。爸爸来奶奶家看我,参观我的房间的时候,这件披风可能触动了他的某种记忆,他手欠地拎起了它,也就等于拎起了一个秘密——我的日记本从里面掉出来,上面写满了我和高俊的故事,从到哪个公园约会,到细碎的对话。
这个秘密最后变成一个炸弹,炸晕了我爸,我后妈,还有高俊的爸爸。那一年我在上高三,高俊在外地念大学,大人们决定拆散我们。成年后我才明白,原来爱情是一种被人们认为可以被拆散的东西。
当我明白他们的意图以后,决定去找高俊私奔。我带着从小积攒的2680元人民币,从浙江坐车南下,到了厦门,找到了在天马山旁的高俊。
我说我们走吧。
他说去哪好呢。
我说你不是喜欢山吗,那就去武夷山吧。
我们果真去了武夷山,过了几天与世隔绝的日子,像所有未经仔细筹谋的私奔一样,以心理上的各种没底而各回各家告终。
回家后,我发现奶奶不同寻常地生气,她拉着我,一路拉到了爸爸家里,让我跪在客厅。我一抬头,吓一大跳,我后妈去世了,遗像就挂在正前方。
一个一个紧箍咒
这些故事,我始终没有告诉屎壳郎,无论他和我在一起多久。我决定一辈子也不要告诉他,把它雪藏起来。
其实有什么好说的呢?我和高俊,我们各自的家庭,无非是八零后和五零后不同的悲剧而已,而我们的特别之处是在于让这些悲剧撞车了,然后我的后妈,这个善良的女人无法接受,自杀了。
她用特别的方式,结束了我和高俊之间的关系。
那年我考上南京的大学,便绝少回家了。高俊毕业后回了家乡,在他爸爸的帮助下,进了一家银行。他联络过我几次,正如他和我所说的那样,在这样的一个事故里,他最恨的人首先是自己,其次是他花天酒地的爸爸;而最不幸的人首先是他妈妈,其次是我。
我听了,哭着笑了,又笑着哭了。那些悲哀,伤害,无奈,心痛,委屈,孤独,就像一个一个紧箍咒,箍紧了我,让我痛苦又无法挣脱。
我独活在南京,高俊经常给我汇钱,但我都退了回去。我知道自己心底想要什么,那些东西是金钱无法弥补的。我和屎壳郎在一起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他身上的那些人情味儿。
但我知道,我们离真正的爱情很远,至少,在我敞开心扉以前是。
生活像幕布低垂
2012年12月,世界末日没有来临,我爸爸倒是住了一次医院。我回去照顾他,发现他变得好老。我听哪位哲人说过,男人的年纪越大,越会明白女人在他人生中的重要性。但我爸爸已经结过两次婚,我劝他再找一个,恐怕不大合适。
我在医院遇到了高俊,就是我爱的高俊。因为几乎每天都可以通过网络看到他的照片,我们并不陌生。一起吃完饭以后,我们像恋人那样手牵手步行在家乡的街道上,天空像一块蘸满了深蓝墨水的幕布那样垂下来,我能够感受到我们彼此的深情,还有冲动。
但是我说,再见吧高俊。
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渴望彻底抛弃。我渴望开启新的生活,屎壳郎和我求婚,我们已经买了房子,我决意在心底里抛弃这个同样表面风光、内心沧桑的男人,和这么多年来只要一看到俊字就心跳不已的生活说再见。
蛇年春节,在家休假,和屎壳郎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羽泉在湖南卫视唱《我想有个家》。就是这样一首普通的、得了当晚倒数第二的歌,我听得泪流满面。
屎壳郎抱着我,一言不发。我知道他爱我,宠我,我也知道,也许今晚,是我说说我十八岁以前的家的时候了。
撰文_杏仁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