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买贵的,不选对的?

  • 来源:信息方略
  • 关键字:采购,政府
  • 发布时间:2013-08-28 09:51

  政府采购在国外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美国早在1761年就颁布了《美国政府采购法》,英国政府也于1782年设立了文具公用局,专门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1994年正式采用政府采购制度,2003年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但发展势头很快,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的政府采购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市场扩张都可以用“飞速发展”四个字来形容。我国的有关制度和法规建设也在短短的几年间,从无到有,不断完善。虽然我们已经有了比较多的经验积累,但在收到成效的同时也难免存在许多问题。

  乱象横生的政府采购

  根据中国社科院的调查,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9月30日,国内某4省协议供货的11万多件商品中,有22件商品的商品单价超过市场平均价的6-37倍。其中,某地方显示采购了1台计算机,同类型号市场平均价为2649元,但是政府采购的单价为98730元。

  “2千元的电脑花了9万”,也许单一事件不能代表全部政府采购,但是政府采购普遍高于市场价却是事实。事实上,只要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不实行“阳光”操作,就会有各路实权官员为了一己私利,与商家配合默契的通过回扣啃食公共财政这块“大肥肉”。

  依据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政府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应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其中包括招标过程和政府采购结果的全部信息,比如商品型号、商品配置、采购数量、成交单价等信息。要让公众知道政府采购的每一笔开支花了多少钱?买了什么?并对公众的质疑和监督一一回复、落实。

  而这一规定落实的情况并不理想。在不少地方,除了必须公布的采购目录、招标中标公告等,商品型号、成交单价等关键信息,都被选择性的忽略。公开透明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公众知晓政府采购的详细情况,以进行监督和约束。这必然要求信息公开要有完善的制度、详细的标准和便捷的渠道。在一些国家,所有中央政府最终授予的采购合同,都必须在指定网站全文向社会公布。只有这样,才能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赋予他们监督权。北京市西城区政府信息中心主任王骥说:“要从根本上遏制‘只买贵的,不选对的’,就必须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建立起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解决政府采购价格偏高的问题,需要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并同意办公用品标准,就像财政部要求对台式机提出了6项统一配置的标准,打印机提出了7项配置标准,以杜绝天价采购和豪华采购的现象。

  据社科院报告称,21个省、直辖市在其政府采购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协议供货商品目录及最高限价,但仅有两个省在其政府采购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协议供货有效成交记录,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认知缺失导致问题蔓延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但在实际监督管理过程中,各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有效配合并加以监管,往往会出现“缺位”现象,甚至有的只是流于形式。

  要说明政府采购中的弊病在何处,还要从政府采购的流程说起。

  政府采购的业务处理流程主要是:首先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项目;财政部门申报经过审批之后给采购中心进行采购立项,并确定采购方式;然后,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发出招标或者其他采购方式的文件;再通过实施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抽取专家和监督员;由组织开标、评标、竞争性谈判,或者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然后公布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号;采购人收到货物之后向采购中心提交验收结算书;最后再由财政部门支付结算。

  根据采购流程,虽然政府采购机构在实施大型采购项目时,都会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但这种监督仅限于招标过程中的开标、评标,而整个采购过程的监督往没有参与,处于失控状态。在许多一般性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往往会出现无人监督的情况。

  不规范是问题所在

  电子化政府采购可以让信息、网络的作用在政府采购中得以充分展现,可以实现跨地区间的资源配置平衡。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可以为国家节省有限的政府采购资金;网上询价、网上采购、电子化采购、等也可以使得各地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让政府采购更加透明、阳光;电子化政府采购也可以更有效地减少政府采购的人为因素或权利干预,只要不按规定程序、方式、范围来进行采购软件的配置,采购人员就无法进入下一步。

  透明和公开是政府采购的最主要原则,因此提出了将信息化引入政府采购中,施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然而从施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开始,我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并没有获得全面的展开。各地虽然都建有政府采购网站,但是网站建设水平差异很大,从全国范围来看,东部地区明显好于西部地区,大众城市明显好于中小城市,例如北京的政府采购信息化程度已经进入了视频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领先水平,而在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还没有搭建一条比较成熟系统的采购程序。

  从目前大多数地方政府采购网站公布的信息上看,都只是发布一些政府采购新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公告,并没有真正实现网上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售后监督等具体操作的功能。并且,全国没有采用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软件,为数据的统计带来麻烦和隐患,各地之图1间也无法共享采购资源。

  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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