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汪曾祺

  作家陆文夫在世时,多次说汪老头很抠。陆文夫说,他们到北京开会,常要汪请客,汪总是说,没有买到活鱼,无法请。后来陆文夫他们摸准了汪曾祺的遁词,就说“不要活鱼”,可汪仍不肯请。看来汪老头不肯请,可能还“另有原因”。不过话说回来,还是俗语说得好,“好日子多重,厨子命穷”,汪肯定也有自己的难处。

  “买不到活鱼”,现在说来已是雅谑。不过汪曾祺确实是将生活艺术化的少数作家之一。他的小女儿汪朝说,过去她工厂的同事来,汪给人家开了门,朝里屋喊一声“汪朝,找你的!”之后就再也不露面了。她的同事说:“你爸爸架子真大。”汪朝警告老爷子,下次要同人家打招呼。下次她的同事又来了,汪老头不但打了招呼,还在厨房忙活了半天,结果端出一盘蜂蜜小萝卜来。萝卜削了皮,切成滚刀块,上面插了牙签。结果同事一个没吃。汪朝抱怨说:“还不如削几个苹果,小萝卜也太不值钱了。”老头还挺奇怪,不服气地说:“苹果有什么意思,这个多雅。”——“这个多雅”,这就是汪曾祺对待生活的方式。

  美籍华人作家聂华苓到北京访问,汪曾祺在家给她安排了家宴。汪自己在《自得其乐》里说:“聂华苓和保罗·安格尔夫妇到北京,在宴请了几次后,不知谁忽发奇想,让我在家里做几个菜招待他们。我做了几道菜,其中一道煮干丝,聂华苓吃得非常惬意,最后连一点汤都端起来喝掉了。”煮干丝是淮扬菜,不是什么稀罕物,但汪是用干贝吊的汤。汪说:“煮干丝不厌浓厚,愈是高汤则愈妙。”台湾女作家陈怡真到北京来,指名要汪先生给她做一回饭。汪给她做了几个菜,其中一个是干贝烧小萝卜。那几天正是北京小萝卜长得最足最嫩的时候。汪说,这个菜连自己吃了都很诧异,味道鲜甜如此!他还炒了一盘云南的干巴菌。陈怡真吃了,还剩下一点点,用一个塑料袋包起,带到宾馆去吃。

  看看!这个汪老头“并不是很抠”,其实是要有机缘的。

  汪老头在自己家吃得妙,吃得雅,在朋友家,他也是如此,可以说是很“随意”,特别是在他自己认为“可爱”的人家。但这种“随意”,让人很舒服。现在说起来,还特有风采,真成了“轶事”。

  1987年,汪曾祺应安格尔和聂华苓之邀,到美国爱荷华参加“国际写作计划”。他经常到聂华苓家里吃饭,聂家的酒和冰块放在什么地方,他都知道。有时去得早,聂在厨房里忙活,安格尔在书房,汪就自己倒一杯威士忌喝起来。汪后来在《遥寄爱荷华》中说:“我一边喝着加了冰的威士忌,一边翻阅一大摞华文报纸,蛮惬意。”

  有一个著名的桥段,是发生在朱德熙家里的。有一年,汪去看朱,朱不在,只有朱的儿子在家里捣鼓无线电。汪坐在客厅里等了半天,不见朱回来,忽然见客厅的酒柜里还有一瓶好酒,于是便叫朱的半大儿子上街给他买来两串铁麻雀。而汪则坐下来,打开酒,边喝边等。直到将酒喝了半瓶,也不见朱回来,于是丢下半瓶酒和一串铁麻雀,对专心捣鼓无线电的朱的儿子大声说:“这半瓶酒和一串麻雀是给你爸的。我走了啊!”抹抹嘴,走了。这真有“访戴不见,兴尽而回”的意味,颇能见出汪曾祺的真性情。

  在美国,汪曾祺依然是不忘吃喝。看来吃喝实乃人生一等大事。他刚到美国不久,去逛超市。“发现商店里什么都有。蔬菜极新鲜,只是葱蒜皆缺辣味。肉类收拾得很干净,不贵。猪肉不香,鸡蛋炒着吃也不香。鸡据说怎么做也不好吃。我不信。我想做一次香酥鸡请留学生们尝尝。”又说,“韩国人的铺子里什么作料都有,生抽王、镇江醋、花椒、大料都有,甚至还有四川豆瓣酱和酱豆腐(都是台湾出的)。豆腐比国内的好,白、细、嫩而不碎。豆腐也是外国的好,真是怪事!”住到五月花公寓的宿舍,也是先检查炊具,不够,又弄来一口小锅和一口较深的平底锅,这样他便“可以对付”了。在美国,他做了好几次饭请留学生和其他国家的作家吃。他掌勺做了鱼香肉丝、炒荷兰豆、豆腐汤。平时在公寓生活,是他做菜,古华洗碗(他与古华住对门)。

  在中秋节写回来的一封信中,他说请了几个作家吃饭,菜无非是茶叶蛋、拌扁豆、豆腐干、土豆片、花生米。他还弄了一瓶泸州大曲、一瓶威士忌,全喝光了。在另一封信中,他说请了台湾作家吃饭,做了卤鸡蛋、拌芹菜、白菜丸子汤、水煮牛肉,“吃得他们赞不绝口。”汪自己得意地说,“曹又方(台湾作家)抱了我一下,聂华苓说,‘老中青三代女人都喜欢你’。”看看,老头得意的,看来管住了女人的嘴,也就得到了女人的心。

  他对美国的菜也是评三说四:“美国的猪肉、鸡都便宜,但不香,蔬菜肥而味寡,大白菜煮不烂,鱼较贵。”

  看看,简直就是一个跨国的厨子!这时的汪曾祺,也开始从中国吃到美国,吃向世界了。他的影响力,也从内地走向台湾,走向了华语世界的作家中。他的作品,在美国华文报纸上登出,他的书的版权转授到台湾。他在台湾已经很有影响力了。

  摘自《大公报》

  文/苏北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