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广场的“拨乱反正”

  在他们看来,政府办公楼成为地标性建筑后,再弄个广场成为全市人民向往的中心地带,就可以营造出“以我为中心”的优越心理

  在11月25日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公众很欣慰地读到“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这段“严禁配套”的论述,正是对城市广场功能与作用的“拨乱反正”。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各地掀起一股广场建设的热潮,波及至今。这股热潮中有一个现象,即党政机关追求建设地标性、豪华型的办公楼,像媒体嘲讽的“阜阳白宫”就是一个例子。这些党政办公楼似乎需要广场映衬才能完整体现自身的威严和高大,于是,在办公楼外圈,又普遍配套建设了一些由大草坪、大马路等组成的大广场。

  大广场成为党政办公楼的配套,最简单的一个原因是土地便宜。地方政府掌握了农村土地的低价征用权、城镇土地的低价拆迁权。有的地方,土地征用费用仅相当于出让价格的1/10甚至更少。廉价获得土地刺激了某些政府浪费土地,制造出许许多多包括配套大广场在内的形象工程。

  还有一个原因,是政府的公共行为投资决策缺乏约束。一些地方,政府的高楼大厦与大广场、大草坪、大马路成为典型的形象工程“组合装”。

  媒体曾报道过一个东北城市,财政十分困难,当时人均财政收入仅为全省一半不到,但仍投资4000万元建起全省最大的休闲广场。市政府克服困难的做法就是挪用环路建设专项资金,另外加克扣或拖欠工程款。

  这些地方,就是因为有政府大楼在撑着,要地有地,要钱有钱,才有后来的大广场。

  再有一个原因是跟当地政府领导们的意识有关。虽然说已经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但有一些书记、市长、局长、科长们还是明里暗里有一种“为官当独尊”的心理。他们认为,政府部门要保持威严,就完全可以动用城市的资源,包括空间资源来实现与保持这种威严。

  在他们看来,政府办公楼成为地标性建筑后,再弄个广场成为全市人民向往的中心地带,就可以营造出“以我为中心”的优越心理。

  政府办公大楼过于豪华,并且配套不合时宜的广场,这个现象可以远溯到建国以后。50年代前期,国内的广场建设出现了一个小高潮,中间存在不少问题。1957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西安市着手纠正城市建设中的浪费现象》文章,介绍西安的做法,就是“建设标准将适当降低……广场面积等适当缩小”。当时主要是从节约的角度去要求政府停建、缩建这类办公大楼与广场。

  今天来看,政府乐于建设地标性办公大楼,并配套以大广场,表面上是节约与浪费的问题,但却是深刻的政府管理体制、城市发展理念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不从这些方面去反省,很难彻底纠正现在这种政府办公大楼屡禁不绝的“地标+配套”的现象。

  如果我们真正做到了“严禁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实际上也是在为现代城市的大广场“解套”。

  在现代城市,城市广场是核心空间,是实现城市功能的主要载体。如果非要用“配套”来描述,那么城市广场就是为广大市民的交往、娱乐等需要而进行配套的场所。回归到这个层面上,城市广场才会充满活力。

  文|冯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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