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讨薪的归因

  • 来源:人力资源
  • 关键字:讨薪,农民工讨薪,建筑,农民工
  • 发布时间:2014-01-26 12:49

  切身感受建筑业农民工讨薪的“变异”

  供职于“农民工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即指专门帮助农民工讨薪的职业人,在他们每天的服务对象中有95%是建筑业内雇工。

  入冬时节,当开发商与建筑商、建筑商与转包分包乃至再分包的责任人按部就班地对工程进行验收、对账、审核时,无数渴望回家过年的农民工则在冰天雪地中蜷缩一隅,瑟瑟发抖。作为亲历者,眼见那些无助的眼神,愤激的表情。当艳丽的春晚大幕被欢庆的锣鼓震裂,荧屏涌出一片鲜花笑脸时,很少有人会顾及那些遭受损害的人性尊严。

  悲夫!农民工。

  悲耶?且慢。

  2003年11月中旬,几个在沈阳打工的湖北农民工闯进维权部门。为首的大个子先打开手机的录音键,然后声明:“我不是来求你们的,是让你们给我办事的。”另一个矮个子立即从后边窜出来,指着工作人员歇斯底里地大叫:“不办就给我滚蛋!”两月前,大约二十几个农民工一起涌进维权部门,一个小伙子还没说几句话,便将办公桌上的茶杯狠狠地摔到地上,接着又将计算器摔坏。围攻、咒骂、诋毁,让在场的工作人员本已极度疲惫的身心瞬间被撕裂。

  齿寒的笔者无法界定此类讨薪行为的性质。尽管恶意彰明,但毕竟存在包工头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实,毕竟全社会都对农民工寄予了排山倒海般的同情,更有国家总理替农民工讨薪的先例。这一切,为“薪情”不好的农民工理直气壮地讨薪提供了极好的契机。当然,不讳言地讲,也为讨薪行为的变异创造了“条件”。

  2011年11月份,包工头儿W带领几十号农民工到维权部门投诉大包拖欠他们七十余万元工资。W设了许多迷局。当迷局被一层层剥开之后,真相显露出来了。原来按合同规定,大包只有13万元工程款尚未支付,而W挪用了先期支付的农民工工资用于个人购买房子、汽车。不仅如此,W还做假账,并雇人冒充农民工到政府门前非法聚集,大骂前去规劝他们的工作人员,而后又越级上访。

  2012年,一女子讨薪不成,便在维权中心倒地打滚,哭喊叫骂,后又从老家搬来家族中人,在维权中心门前闹腾一阵子后,又跑到市政府下跪闹访。

  2013年,一老人与其他7名农民工被包工头儿拖欠工资1.66万元,他女儿在某网站连续发布三次信息,而每次信息的被拖欠金额分别为6万元、8万元、10万元,并且指责维权部门工作不力,却唯独不提她父亲给人家活干一半就拔脚走人的事。

  在笔者熟悉的某开发区农民工维权中心,经查阅有关资料知悉,2011年和2012年两年间,该维权中心共受理上访讨薪案件949件,涉及农民工人数近两万人,涉案金额达两亿元。特别是在距年关两三个月的时间里,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工作,办结率接近99%。可是面对那些咄咄逼人的“农民工”,维权人员的感伤与无奈已是无法言喻了。

  “讨薪”这本属正常的维权行为却在悄然地发生着种种变异:

  讨薪主体在变异。由农民工为主体的讨薪,变为包工头儿首当其冲。维权人员常说:现在哪里是为农民工维权,分明是为包工头讨账。

  讨薪方式在变异。求助变为要挟。许多讨薪人的眼神如假古兰丹姆一样,“眼睛后面好像还有一双眼睛”。

  讨薪要求在变异。向欠薪者讨薪变为帮助欠薪者向上一层发包方讨账。

  讨薪驱动在变异。由被迫到维权部门求助,变为受包工头引诱,甚至经过蓄意策划。除此而外,又派生出报复性讨薪、分批次讨薪、野蛮讨薪、意在引爆舆论的讨薪、施压型讨薪等等,不一而足。

  许多讨薪者,在拖欠他们工资的老板面前木讷语塞,当找到了为他们撑腰说话的地方时则青筋暴突、“血性十足”。

  变异必然变味,其结果是直接影响了其他讨薪案件的办理,让正常讨薪的农民工难以合理维权。

  必须补充一点,即便是非正常讨薪,亦可窥视到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的悄然苏醒。但是,这种非正常讨薪的势头如得不到遏制,那么,在襁褓中刚刚苏醒了的法律意识也会发生变异。那时只能徒唤奈何了。

  恢复劳动与收获的真身已刻不容缓,莫让我们的天空只是雷声阵阵。

  理性分析建筑业农民工讨薪变异之因

  从公共舆论空间上看,农民工讨薪行为无疑会获得一边倒的同情。那些带着乡愁的农民兄弟来城里打拼,因为少有润滑剂、保护膜而沦为弱势群体。他们是站立在城市美丽封面背后的群像,让人司空见惯,又恐援手不及。当道德激情与理性争辩时,道德激情总会占上风,道德激情在感悟上是一种诱惑。但真正能够让社会朝更好的方向发展,需要的恰恰是理性。农民工讨薪发生变异,笔者认为应归因于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作为唯一主导性的劳动雇佣方式,分包劳动体制是建筑业欠薪痼疾的关键所在。“你们的老板是谁?”我曾多次询问讨薪者,回答大都只知道施工队的包工头儿,不晓得包工头儿上边还有几层老板。2003年春节期间,时任总理温家宝下了很大决心,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然是个解决不了的难题。分包劳动体制造成项目资金和建筑业分离,管理和劳动分离,它揭示了当今建筑业的政治经济学本质。承包商和分包商中标后融资难,只能垫资入场,流动资金尚不足,怎么可能按月给付雇工工资?现实剥削在所难免。目前有些地方做出“不缴纳工资保证金不得开工”等相关规定,欠薪现象有所缓解,但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依然存在,难以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

  其二,劳动关系紧张,建筑工人身份认同日趋恶化。2011年《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有75.6%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保障,劳动者等于散兵游勇;其自尊地位和社会地位的降低,极易使这个群体产生不满宣泄的集群行为。大多农民工寄希望于包工头或老板“良心发现”,他们没有能力遏止老板逃匿或恶意欠薪。怎么办?“见官”吧!只有“闹”才能拿到工资。此种心态弥漫开去,便会生成“暴力文化”倾向。多地出现的“变味讨薪”,或情绪失控,或被个别人利用,“闹”的假想敌竟成了政府维权部门,而劳资关系的矛盾却被遮蔽了。“农民工的出路就是做包工头?”清华大学劳工问题专家沈原说:“我们要废除包工头制度,还建筑工人应有的工人身份和社区生活。”

  其三,治理机制的制度化匮乏,只能疲于应急。应该说,近年各地在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上成效显著,大规模的欠薪现象减少。国家统计局2012年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2008-2011年分别为4.1%、1.8%、1.4%和0.8%。但去年以来,因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局部地区出现反弹。目前,各级政府和相关组织的“作为机制”业已形成,可是治理机制尚欠制度化。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企业拖欠由政府垫付,殊不知凡“花钱搞定”的事治标不治本。由于缺少长效化的治理机制,造成了每年度“专项”行动集中在春节前讨薪井喷期,行政成本高、应急疲惫,甚至“防卫过当”,让相关部门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

  其四,法制化程序公正不到位,顽症难消。非理性的“变味讨薪”,特别是一些过激行为既苦恼善民、添忧社会,也伤害自己。2013年12月12日,沈阳一“职业爬高讨薪者”爬上高耸的水泥柱待了近30小时,当时气温为零下10度。据称,雇主让他冻六天。警察将他拘留后查知,这人已经受雇三次,被拘留两次。2012年12月4日,汕头市潮南区一打工者讨薪不成纵火,致14人死亡……跳楼讨薪、裸体讨薪、卖身讨薪等一幕幕街头剧让人错愕。

  2011年5月1日,恶意欠薪罪已正式入刑,那么恶意讨薪是否也该追究刑责?“稳定”是一种无需论证的话题,种种告刁状、制造“乱”、大闹恶搞等事件,不断冲击着“体制拘谨”。现代社会,最根本的规则就是法律。马克思有句名言:“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让法治程序全面介入“欠与讨”的博弈,不仅是我们业内人士的期待,也是保障和谐劳动关系走向未来之必然。

  文/马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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