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做好顶层设计
- 来源:小康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所有制,顶层设计,探索实践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4-03-10 09:10
在第八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李毅中发表了主题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做好顶层设计的几点思考”的演讲,他充分肯定了十多年来公司制、股份制改制的成效,指出对股份制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存在的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制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和任务、丰富扩展实现混合所有制的经济方式和路径,并注意防范和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企业是经济的微观基础,也是资本的载体,那么基本经济支柱落实到企业,就要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优势互补、协调、融合、共同发展,而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我认为研究改革促进发展,应当是第八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的重要议题之一,所以我选了这个题目,我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何搞好顶层设计继续探索实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第一,我充分肯定十多年来公司制、股份制改制的成效。
我们回忆一下,党的十五大、十六年以前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这句话现在看起来很平常,但是十六年前提出来,确实是理论的突破。我记得当时是洪虎同志在体改委具体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十六年来公司制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因为《公司法》代替了《企业法》,股份制改革也全面推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我算了一下,到去年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33.3万户,其中股份制企业占了63.6%,资产占了58.5%,主营业务收入占了58%,税金占了58.9%,利润占了59.1%,大体上全国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股份制企业占了六成。其中国有企业通过改组、改制、资产出让,转变为股份制企业,或者民营化;一大批私营企业通过合伙,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有的还参与了国企改革。股份制企业无论上不上市,都进一步通过股份的流转、增减,使股权结构更加优化。在股份制企业中,就有不少是属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股份制企业中,虽然上市的是少数,但都是各个行业的骨干企业、优秀企业。据统计,到2013年10月份,全国在境内上市的公司有2849家,当时统计的总市值是23.6万亿,最新数据是24.4万亿,境外H股上市有179家,总市值5.1万亿港元。还有一些企业在其他国际市场上市,当然这个数字还是很小,对照全国的企业数量和我们的经济总量,这个数字还是不大。与此同时,随着扩大开放,境外资本进入国内市场,成为中国企业的股东,国内企业特别是近几年走出去,在外面投资、并购,吸收境外资本,或者成为国外公司的股东。到2012年底,外商即港澳台投资形成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57700多家,数量占了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7.3%,资产占19.7%,总业务收入占24.1%。同时国内对外的非金融投资遍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达到了4355亿美金。以上这些数字说明我们十多年股份制的改造和企业的上市走出去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股份制企业普遍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在公司组织框架和管理方式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转化了经营机制,激发了投资人、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了技术进步,提高了效率和效益。其中,混合型企业对促进公有经济和非公经济的混合发展做出了贡献。可以说,企业所有制的变革,推动了新型工业化进程和新型经济结构调整。
第二,对股份制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存在的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
在改革的探索实践中不可避免出现一些问题,主要反映在思想观念、法制环境、政策执行和企业运作几个方面。
一是对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如何把握,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公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同时又指出,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怎么办呢?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当初我和洪虎主任参加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起草,对这段话确实是反复推敲,一个字一个字推敲,现在看来还是完全正确的。在实行过程中哪些属于前者,哪些属于后者,股权结构如何设计,如何区分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部分持股,当时我在国资委研究这些问题是非常谨慎的。近些年来,不断引发国进民退或者国退民进的无谓争论,或者束缚了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或者阻碍了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这两种情况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我觉得是一个问题。
二是民营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性服务以及经营服务这些领域,战略取向落实不到位。为此,国务院已经颁发过两个文件,2005年一个,2010年一个,俗称两个36条,国家发改委组织相关部委出台了42个实施细则,298页,在一些行业领域提出了路径图和时间表,落实到部门和行业,所以社会反映玻璃门、弹簧门,又出来个旋转门,这些现象仍然是存在的。铁路、石油、电力、电信、金融以及城市公共服务等垄断行业的改革,应该说是步履艰难,但现在有了好的苗头,工信部于2013年12月26日向11个单位发布了购买电信基础服务的牌照,前进了一大步。在对外开放方面,如何进一步放开外商投资准入,又维护我们的产业安全,这两方面都有顾及。
三是规范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方面存在缺陷,不少企业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监督监管缺失的现象,一些企业信息披露不透明,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社会,影响很不好。一些上市公司也是,长期不利润分红,侵害股民尤其是小股东的利益。上市的目的,我认为首先是转换机制,规范经营,提高效率,接受社会的监督。而一些企业把圈钱放在首位,不仅丧失了信誉,而且对社会造成了危害。
四是资本市场还不适应需要,证券市场的规模和能力与国民经济的总量不相适应,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需求不相适应。刚才我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万户,全部工商企业1000多万户,在国内A股上市只有2849家,这太少了。为什么A股市场IPO要停止一年?是上市公司的监管不到位,对违规行为惩罚不力,还有一些券商者经营行为需要规范、提升。
第三,要制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和任务。
三中全会要求到2020年在一些主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这就有了时间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肯定是一个重要环节、一个重要的方面,也应当确定符合实际的目标和任务。当然这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很难提出量化指标,但至少应该有个定性的要求。
混合所有制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与股份制一起来研究和谋划,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来说,要在现有60%股份制基础之上,我认为到2020年绝大多数企业应该实现股份制,同时积极构筑混合所有制,形成多个投资主体,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骨干企业要规范上市,并且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各类企业要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因为十五大提出这个要求,现代企业制度,如果算到2020年就23年了,23年过去了,现代企业制度应该是普遍建立了,不应该再有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具体地说,一是国有企业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少数行业,甚至是个别企业外,都应该实行股份制,其中处于混合经济的应明确哪些是绝对控股,哪些是相对控股,或者不控股的股权结构。按照市场导向和优胜劣汰的原则,有些就要退出市场,实现民营化。对公有资本的优化进退要作出具体的方案。
二是非公经济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和领域,垄断行业的改革要有突破。特许经营要有大的经营者,根据行业的特点,要构建一批非公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批优秀的大中企业,或者是专、精、特、新的中小微企业,要为之创造条件上市。
三是要普及现代企业制度,普遍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在股东大会结构之下,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企业的管理模式要不断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具有活力,生产经营规范。
四是建议对包括证券市场在内的各类资本市场和证券机构发育发展,要有一些总体指标预测,比如上市公司的数量肯定不是2849家,到底多少?应该有个预测。总市值肯定不是24.4万亿,是多少?市盈率是多少?包括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以及发债,债券的规模等等,这些不可能有一些要求必须达到的指标,但是应该有预测。
第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方式和政策支持,不断总结经验,丰富扩展实现混合所有制的经济方式和路径。
一是无论哪类企业,都可以通过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转换经营机制,实现股份制改制。
开发新项目,组建新公司,要用好资金、资产、专利、品牌等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实行股份制,并尽可能实行混合制企业。
二是基础好的企业,要进一步创造条件,通过境内外各层次的资本市场,可以选择A股、H股或者到境外上市,选择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不同渠道实现IPO。
三是无论上市公司还是没有上市的股份制企业,都可以通过股权的流转、增持、减持、私募等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促进融合。
四是继续坚持改革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成功做法,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很大成效,但要继续深化,进一步改制,有条件的母公司,核心业务上市,核心业务股份制,剩下的母公司就要有条件改制成控股公司,或者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我们十多年以前就提出来,现在才条件成熟,能够成为真正的控股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
大企业还可以整合子公司,争取整体上市,分别上市,创造资本的功能,模式要引进来走出去,通过合资、合作、参股、入股等方式,吸引外资或者我们成为国外公司的股东,这也是混合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在政策支持方面,目前相关部门和地方以后推出和正在谋划一些有效的措施,值得称道。比如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实行负面清单,这个是有新意的,比如IPO审批制改成注册制,简化上市的程序,缩短准备时间,注重保护小股东利益。比如工商注册便利了,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便利中小微企业进入市场。培育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市场,使股权、产权、知识产权、品牌商标以及其他无形资产能便利流转,得到法律的保护。近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的有关问题的决定》,大大前进了一步。
改善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三中全会有一句话,管资产要以管资本为主,十年以前组建国资委的时候,我们是管人管事管资产;现在要以管资本为主,这是一个新亮点,这样使国有企业有了更大的投资自主权,管资本就不要再管国有企业投资的具体项目,国有企业的具体项目往往是这个批,那个批,最后这个市场机会丢掉了,希望能给国有企业更大的投资自主权。改进投资管理,减少行政审批,交由企业自主,审核制度改为备案制,还有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职工持股,这个是很大的进步,十多年以前我们在国资委搞公有企业职工持股,后来证明没什么用,当时是不成熟的,因为国有企业优质资产上市了,大家分红,劣质资产没有上市,亏损没人管,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所以搞持股是好的政策。上海市日前发布了深化上海国资改革的20条,提出新的创新思维,这些都将促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有利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最后,要注意防范和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
实行混合所有制要体现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有利于激发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各类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端正舆论导向,加强政策指导,先试点后推广,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防止和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
我这可能是杞人忧天,但是我想恐怕还有点风险要注意。
一是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的领域,放宽外资准入条件的重大决策,如果没有细则和办法,如果缺少路径图和时间表,如果不能落实到行业和企业,将可能仍然停留现状或改进不大。因为民营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也不是现在提出来的,到现在为止什么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的现象还是严重存在,进展不是太大。在具体运作中,还要防止非公资本被挤出,以免导致人才、资本的大量外流。国务院刚刚发布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若干意见,我觉得这个很及时。
二是如果对国有资本的进退把握不准,尤其是把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误读为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可能会导致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削弱。党的文件里从来没有说国有经济要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而是在竞争中优胜劣汰,不能误读。如果责任不明,监督不力,国有资本很难保持增值。所以要规范中介服务,防止出现这种状况。
三是对一些行业外资的进入,要把握好尺度,放宽准入是对的,但是要区分不同行业制定规范的标准和门槛,掌握好整个行业的混合程度,即便是一般竞争性行业或者服务业,也要防止全盘外化,具体我就不指哪些行业了,要避免出现影响产业安全的问题。
四是明确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多种资本的优势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融合发展,防止在进退上争论不休,防止无端炒作影响大局,还要提倡互相尊重,加深了解,包容共济。
五是实施管理者、员工持股激励机制,要防止分配悬殊、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公。实际上现在社会也有不少反映,实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资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是完全应该的。三中全会讲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30%要上缴,我认为是合适的。但是要从实际出发,分类实施,行业不一样,有的行业亏损很厉害,或者刚刚有微利,有的行业利润比较大,不能一刀切。防止竭泽而渔,要给企业留有发展的后劲。
文/李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