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有奖没有错,国家卫计委这项决定仅是机关内部管理规定,但在网络时代,政府部门内部行为影响力早已超出单位疆界,其决策是否民主、科学和透明,要接受社会实践检验
国家卫生计生委为倡导本单位员工戒烟,颁发规定:“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此事作为贯彻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一项机关内部管理规定,本也无可争议,但却引起了网络围观,致使卫计委不得不申明:“奖励就是口头表扬”,这一答复让人哑言失笑:怯了!
许多人知道戒除烟瘾是很难的一件事,但难在哪里?本人曾是一名烟民。十几岁当小兵时,看到老兵们吞云吐雾很是潇洒,见面敬烟拉近关系非常羡慕,为了不搞特殊,投入到烟民队伍十余年。中间多次戒烟又复吸,直到去年才断绝烟瘾。
先说为何要吸烟?“吸烟有益!”现在绝大多数人不会同意这个观点,但当初我吸烟就是这种意识。每次上气不接下气地咳嗽时,我还在想“如果吸烟没有益处,为何还有那么多人吸?为何国家还要建烟厂”。这样荒谬与可笑的反问,一直让我深陷烟害之中。
由此可见,吸烟行为有两个成因:一是个人遵从社会习俗,是适合生存法则下的无意识行为;二是国家对成瘾物质的认识与控制不力,设立烟厂及销售烟草具有较高利润,当社会意识在利益强大驱动下,个人意志就很渺小了。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控烟宣传越来越多,人们对吸烟的认识巨变。去年,我看望老首长并给他敬烟时,他说:“没有素质的人才抽烟呢。”这句话使我很受震动。他是几十年的老烟枪,现在有这样的认知,戒除了烟瘾,我为何还吸?为此,我下定决心,坚决戒烟。但是,这样理直气壮的好事,国家卫生计生委做起来为何显得心虚呢?
原来在网络评论中,一些吸烟的人对自己不是卫计委职工而感到不公;一些不吸烟的人对无法享受这福利感到不公;还有人对奖金从哪来表示质疑,对奖励与戒烟成效表示怀疑。我看遍了各个网页,没有找到一条说戒烟不对、吸烟有益的。这说明,烟害防治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反对者并没有反对戒烟,而是对倡导者有异议,也就是说:戒烟可以,有奖“不公”。
作为一种管理贯例,去年以前,国家政府机关、军队和企事业单位一样,都会在年终岁尾设立各种评比奖励。这些奖励列入正常办公开支,有预算、有审批,报销有制度,无论金额还是比例都非常有限。本人在机关工作三十多年,经常是年年获奖,最贵的和最多的就是日用品。但是,这些贯例在去年群众路线教育中已经被明令禁止了,物质奖励彻底消失。如果此时再搞物质奖励甚至大奖,肯定是违规,甚至是触犯党纪国法了。所以,当卫计委申明“奖励就是口头表扬”时,我一点也不惊讶:他们不会往枪口上撞。
但是,即使卫计委重申了只有精神奖励,网民们心理就舒服了吗?没有。因为他们想说为何国家机关戒烟有奖,而平民戒烟就没有奖--“这不公平”。
本人是做社会心理调查工作的,“不公平感”在某些群体已经成为共同意识,甚至有人对官方决策持怀疑态度,已经到了固化程度,这是非常危险的现象,是一种有害的思维倾向。生存在这种整体意识中,个人意识就会极端被削弱,失去了判别对错的能力。
戒烟有奖没有错。国家卫计委这项决定仅是机关内部管理规定,但在网络时代,政府部门内部行为影响力早已超出单位疆界,其决策是否民主、科学和透明,要接受社会实践检验,吸收多数群众意见进行修改也很正常。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已生效多年,然而中国的履约绩效情况却排在缔约国后列。此时,国家机关勇于改变恶习旧俗、给全国人民在戒烟上带个好头,做好事遇到点非议,怯什么呢?
(作者系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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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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