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怎把异乡变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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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3-10 09:59
他寻求什么,在遥远的异乡?他抛下什么,在可爱的故乡?--莱蒙托夫
22岁的陈芳脖子上有几道长长的抓痕,那是一年前在电子厂打工时被自己的指甲抓的。她搞不清为什么伤自己,只是一觉醒来,发现脖子流着血,但也不觉得疼。和她同宿舍的另一个女孩则有梦中尖叫的习惯,她常会被自己的叫声惊醒。
陈芳一度怀疑自己有变态倾向,无奈之下,她开始求助那些常常在东莞工业区附近徘徊的算命先生。据说,这些人除算命外,还兼看风水、代写书信甚至帮农民工代写起诉状。
算命先生的话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偏偏对陈芳这样的打工者非常受用。她按照建议,更改了睡觉朝向,还在床边贴了捉妖天师钟馗的画像。
但钟馗没能降住她的妖。
和陈芳同在一家电子厂打工的相恋4年的男友,有一天建议陈芳去坐台。女孩对坐台没有清晰概念,以为是酒店迎宾。男友把陈芳介绍给看夜场的混混,她当晚即遭凌辱。
随后,陈芳发现男友其实已背叛自己,他被一个做桑拿技师的女人养着。陈芳用刀片割破左手动脉,以流淌的鲜血逼男友回头。只是,他再没回头。
陈芳没回工厂,而是步上了“情敌”的老路--到酒店从事完全色情的桑拿服务。说不清理由。
也许钱是其中之一。“转行”后的陈芳薪水“翻天覆地”。原来作为电子厂品管员的她薪水低微,同时还常被痛经折磨,曾三次疼得昏倒。但痛经不能成为陈芳请假的理由,她更无力承担旷工所要面临的不菲罚款。于是,她只能相信其他女工口口相传的“秘密”--用避孕药缓解痛经。
东莞工业区附近的私人小诊所,卖得最多的就是避孕药。
“转行”后的陈芳所在酒店共有60多名桑拿技师,据她讲,这里几乎所有技师都是被男友骗来的,其中不少人至今还和男友在一起。在这些男人看来,女朋友从事桑拿也只是一份工作,和工厂打工无异。
有人说,在东莞,很多“小姐”的故事,都离不开一个拉皮条的男友。当然,她们中也有主动入行的。无论哪一类,这些女孩都是在用身体做赌注,妄图与东莞这座城市的繁华快速接壤。“除了赚钱,她们看不到异乡接纳自己的可能。”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春光这句评价背后,隐藏的是人口流动过程中,城市打工者的社会融入之痛。
变了主角的城市梦
如果说珠三角是中国城市化的缩影,身处其间的东莞则是中国人口大流动、大融合的缩影。
上世纪80年代,随着“东南到西北,发财到广东”的口号,内地无数劳动力奔向南方,东莞是其中最主要的流入地之一。截至2010年,东莞822万常住人口中,超过630万为非户籍人口,他们中绝大部分为农民工。
而如今在东莞活跃的打工者中,大多是陈芳这样的“新生代”,这些年轻人被凝成一个概念--新生代农民工,写入国务院中央一号文件。
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关注农民工更新换代趋势的王春光看来,和父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的依赖不强,对城市也没有建构强有力的社会认同,更没有形成确定的城市化预期。从这个层面上讲,与父辈相比,他们更有可能成为没有认同感的无“根”人群或漂泊者,摇摆在城乡之间。
如何让年轻的打工者在流动中沉淀下来?
和父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大多高中或初中毕业,学历较高,他们对工作的期许度也会相应提升。首先在工资上,他们要求高于父辈,另外他们也更在意工作环境与条件,更在意劳动时间以及工作前景。多年前,时任东莞就业局局长的黄慧屏就曾对投资者说:不要把今天拉着拉杆箱来的农民工,看做和当初扛着编织袋来的农民工是同一种人。
无法落脚的城市
除就业外,很多新生代农民工渴求的还有城市的居住权。
当下的户籍制度限制了不同区域和城乡人口的居住权利。政策规定是,户籍是农村的打工者,可以在城市生活,前提是在城市就业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
在社会学者吕途所撰写的描述打工者在城乡之间进退两难,及他们对社会、自身反思的《中国新工人:迷失与崛起》一书中,曾提到这样一个细节--作者与工友们交流时触及了居住权这个话题。有工友表示:“我是中国公民,在任何地方居住只要有身份证就应当可以,办暂住证和居住证都是歧视。”
有如此意识的打工者或许不多,他们中的更多人,对居住权的缺失,表现出的还是一种无奈。吕途记得,一位工友的飞信签名是:真想当一只蜗牛,走到哪儿都有自己的家。
从广西到深圳打工的16岁女孩姜淑芳,便从没想过可以在深圳真正扎根。和东莞类似,同在珠三角的深圳也是一座“人口倒挂”之城。在这座拥有1400万人口的城市中,只有15%的人拥有深圳户籍。“这里虽然领先中国各地,并且最早废除了严格的市民户籍登记制度,但实际上,却只有具备技术、受过高等教育或者富有的人才有可能取得居住权。”加拿大记者道格·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一书中如此评述。
寄居状态影响着这一代人的情感、婚姻。
姜淑芳是桑德斯书中的访谈对象之一。这个女孩有个感情颇好的男友,他们梦想着有一天结婚生子,但至少在深圳,同居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姜淑芳说,他们宁可住在不同宿舍,而且是小宿舍,一个房间住四到六个工友那种,因为这样便宜得多,也方便得多。换言之,如果他们搬出上下铺的宿舍而另觅住处同居,就会毁掉自己经由储蓄而在城市里立足发展的机会,也就等于毁掉了想象中的未来。
对于姜淑芳这样的新生代农民工,凭他们目前的收入水平,根本没有能力在深圳这样的城市购买住房,而且也没有能力去租住像样的房子。他们中一些人,如姜淑芳一样,选择栖身于小宿舍,有的则居住在城中村。
但城中村往往不被城市所容。
2008年,桑德斯想要回访深圳仅存的城中村民乐村,却发现那里只剩一片早已夷为平地的狭长土地,土地上正在兴建密集的公寓大楼。
“深圳和其他城市都应该主动允许廉价居住地区的存在。如此一来,包括外来民工在内的低收入人群才能够待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中援引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的说法。在后者看来,深圳的市民包括官员,一方面享受着农民工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想要在城市压榨了他们宝贵的青春之后,把他们统统赶回原本的乡村。而乡村移民没有搭建住宅的自由,也无法享受城市的福利,中国应该终结这种自私的现象。同时,秦晖也提到,一亿四千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因全年都不得不和他们的家属异地相隔而造成性压抑,这是一种危险现象。
如果将这种性压抑延伸来看,则是流动家庭成员间的长期分离。
这种分离必然带来夫妻关系问题。中国人民大学白南生教授就曾表示,据其调研,十多年前几乎很少听到外出引发婚变,而五年后、十年后的调查,他们听到越来越多的农村离婚案件。绝大多数情况下,提出离婚的是外出者,而与外出者性别无关。另外,白南生也提到了长期分居会带来的性烦恼,以及由此而生的健康威胁、性骚扰和性犯罪。
家在哪里?“坐火车20个小时。”
即便在同一个城市打工,很多夫妻同样也会面临两地分居,在东莞打工12年的吴胜发与妻子便是如此。
吴胜发是《金融时报》中文网记者魏城在中国进行农民工采访时所接触的一员,之后魏城将他的故事写进《中国农民工调查》一书。
吴胜发东莞的家在寮步镇,离他的工作地点凤岗镇有一个半小时车程。那是一套一室一厅、月租300元的公寓,吴胜发一家三口住里屋,外屋则是他两个侄女的睡处,她们也在东莞打工。窄小的阳台隔了三格,兼作厨房、卫生间和冲凉房。吴胜发说,这是珠三角外来农民工普遍的租住形式,当地原居民在自家宅基地上把房子盖到七八层高,再分割成鸽子笼般的单元,廉价租给像他这样的农民工。
因为距离遥远,且经常加班,吴胜发每周仅与妻子和七岁的儿子共同度过一个短暂的周末,其余时间都住在工厂集体宿舍。
魏城问他,为何不在东莞城区找一份工作?或者让妻子来凤岗镇工作?吴胜发说,他们夫妻俩很难再找到收入、职位类似的工作。吴胜发是凤岗镇一家五金厂的工程师,月薪3500元,妻子是东城区一家电话机厂的高级技术员,在东莞打工的数百万“农民工”中,他们属于佼佼者,其代价则是一家人分居两地。
以吴胜发的实力,他也可以向银行贷款在东莞购买自己的房子,但他却想都没想过。在他看来,万一自己丢掉工作怎么办?谁能保证他还会找到另外一份收入、地位差不多的工作?
没人能够保证。
“即使他在此地再住十二三年,即使他在工作岗位上再‘成功’,即使他在此地的社会阶梯上爬得再高,他仍然还是一个没有东莞户口、没有相应社会保障的‘外来工’。”魏城评述。
这也就不难理解,当魏城坐在公交车上问吴胜发,对东莞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是否有归属感时,后者毫不犹豫地说:“没有。我有的只是‘不安全感’。”
说这话时,闪烁的霓虹灯光透过车窗打在吴胜发脸上,它们迷幻妖娆,但终究只是一扫而过。对流入地没有归属感,同样也是吕途在与城市打工者接触时所感受到的。有几次她不经意问对方:“你的家有多远?”工友们说:“坐火车20多个小时。”吕途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工友理解的家,是老家。
联合国适当住房问题特别报告员拉克尔·霍尔尼克曾对媒体表示,住房不是一个拥有四面墙和一个屋顶的商品,而是一个使人们能够生活在安全、和平和尊严之中的场所,住房权更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权利。
那么,城市的住房保障离打工人群还有多远?
“从2011年政府出台政策的态度来看,打工者可以看到在打工地住有所居的希望。”吕途表示。2011年9月19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会议要求各地逐步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另外,吕途也说,打工者离住房保障有多远还取决于政策的执行情况。
需要改变机会的不平等
在白南生进行农民工相关调查时,当向对方提出“你认为自己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这个问题,受访者普遍认为自己是农民。“不管是打工者,还是小老板,甚至包括已经在城里购买住房的人。”他们提出的理由是,自己没有基本的保障。
在王春光看来,这种保障包括进城农民工可以获得与城镇市民平等的就业、居住权利,分享教育、医疗、社保、公共服务或福利的权利,以及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否则他们一只脚跨进了城市,另一只脚却还在城外,并未真正融入到城市社会中。
具体而言,从政策上看,国家目前的就业政策并没有将农民工在城市找不到工作作为“失业”来对待,因此也就没有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失业和再就业政策和待遇。其次,农民工在城市获得了就业权和机会,但是却没有获得相应的职业福利,包括休息权、就业保障权等。
尽管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了社会保障,但是流动中的农民工却仍然受到地域限制。而其子女在城市中想享有免费义务教育,仍然会碰到各种各样或明或暗的制度性门槛。最后,城市并没有为农民工提供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安全保障权利,且农民工在城市拆迁和重建中是最容易受到驱赶和不重视的群体。
而在吕途的概念中,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生活至少应当包括:就业权、居住权以及子女受教育权。
和留守儿童这一概念相对的,是那些被打工父母带在身边的孩子--流动儿童,或称打工子女。这些孩子时刻都面临着城市儿童难以想象的问题与困境。比如,由于居无定所以及父母的流动性,打工子女常常被迫更换学校。另外,这些孩子很多不能进入流入地公立学校就读,只能在打工子女学校读书,而这些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师资也往往不稳定。
关于打工子女教育,中央要求“两个为主”:其一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其二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王春光在此前的调查中却发现,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但是,他们很多并不是免费,而是交纳了相应的“赞助费”。
学校要求收取“赞助费”,地方政府不清楚不了解?
“这实际涉及到我国教育制度的问题。在这一制度中,地方政府是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者,承担着支付本地义务教育的部分资源的重担,外地孩子在本地接受义务教育,也就意味着增大它们的教育负担,却不能彰显它们的政绩,这存在着权利与责任不对称的问题。”在王春光看来,农民工在流入地创造了财富,创造了财政收入,他是纳税人,纳税人就应有纳税人的权利。
外来人口在异乡的诸多融入之难,在很多专家看来,其折射的正是“二元中国”--城乡二元对立的体制结构,使得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但是城市的管理方式和户籍制度并未做好相应准备。王春光觉得,当前我国社会政策改革滞后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工城市化的能力,加大了其融入城市的难度。
而农民工长期“退无可退,进也难进”也将使他们与制度或是其他群体产生摩擦。
学者梁鸿曾一度寻访在外打工的梁庄乡亲,并创作完成《梁庄在中国》一书。通过走访,梁鸿发现,有些打工者和老板之间的关系是剑拔弩张的。他们有时会采取“公开反抗”,但更多是以怠工、偷盗、破坏、吵架、装糊涂、装傻卖呆、诽谤等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我们通常会把这些归结为农民的劣根性,但其实,这却是一个弱势群体,一个有强烈的被压迫感的群体所唯一拥有的反抗方式。或者说,这是一种自救式犯罪。”
而与父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抗争”意识显然更浓。当他们难以忍受枯燥苛刻的工厂专制时,有人选择了轻生;有人为了反抗歧视、争取城市公民权,选择了奋起;而更多情况下,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学会用主动维权的方式,用集体行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如本田罢工事件。
2010年5月17日,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数百名员工因对工资和福利不满而进行罢工。这一事件并没有随着双方的调解而渐渐停止,反倒愈演愈烈,最终波及到了整车生产以及其他上游供应商。
当然,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日益凸显的背后也存在另一种可能:好的诉求他们会呼应,不好的也可能呼应。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他们渴望融入城市,横在他们面前的却是诸多机会的不平等时,他们只能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从自己与他人的相关关系中探寻某种希望。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乡间迷失,已然不是个体乃至整个群体的问题,而涉及中国转型期间的制度之变。“最需要关注的是城市能否给予他们与城市其他人口同等的机会以及国家是否确保他们的公民身份。更深的设计,在于我们怎么看待人。”王春光如是说。
(本文部分内容案例参考《洪流:中国农民工30年迁徙史(《南方都市报》特别报道组著)、《落脚城市》(道格·桑德斯著)、《中国新工人:迷失与崛起》(吕途著)、《中国农民工调查》(魏城著)、《梁庄在中国》(梁鸿著),特此感谢)
文/《小康》记者 罗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