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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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7-22 09:41
这轮被称为“智慧”的席卷中国的城市建设热潮中,谁是埋单者
要对智慧城市这样一个连定义都不甚统一的新事物谈商业模式——谁来投资、怎样运营、如何赚钱——似乎为时过早。
然而,这轮被称为“智慧”的席卷中国的城市建设热潮中,谁是埋单者?政府,企业,还是能享受智慧生活的市民?
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发展改革处副处长郑明媚表示,当前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问题正是缺乏商业模式,而这直接决定着智慧城市的建设能否可持续。
“智慧城市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政支出,完全由其承担并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考虑引进民间资本,和企业合作。”郑明媚说。
对政府和企业来说,各种探索正在进行中。
谁应为智慧城市埋单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对智慧城市的项目进行一些必要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类别来决定谁埋单。目前北京市已经在作这样的尝试。”神州数码智慧城市研究院院长李继刚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
李继刚认为,基础的公共服务需要政府投入,例如智慧政务、搭建一个整合的信息数据平台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智慧城市中的一些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政务的智慧化本质上还是为了使城市的运营管理更高效,最终结果就是惠民。毫无疑问,这部分应该由政府来投入。从目前情况来看,政府的惠民投入还远远不够。”
政府的钱又从哪来?
众所周知,高企的地方债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头上的一道紧箍咒。即便是在合理合法运用资金的情况下,似乎又有太多的领域需要投入——教育、医疗、交通等等。
尽管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都在试图对智慧城市做顶层规划和设计,并设立了许多试点城市,但并没有太多前期的资金支持。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规划设计研究所总工程师王爱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国家设有专项的信息化基金,会划拨到各个地方城市,但没有智慧城市的专项基金。
至于基金最后有没有应用到相应的信息化建设或者智慧城市,各地方也莫衷一是。
2014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工信部等部委研究决定,将深圳、佛山、苏州等80个城市列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国家发改委《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国家将为试点城市提供资金支持。
《通知》明确了国家将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对条件成熟的城市,中央财政将安排部分启动资金,并在后续年度中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给予财政奖励;对已拨付启动资金的城市,如通过考核验收则继续拨付奖励资金,未通过考核验收将视情况收回全部或部分已拨付资金。各城市获得财政支持的多寡与其考核验收结果直接挂钩。
在公布了智慧城市试点之后,在住建部的牵头下,国开行提出为相关项目提供不低于800亿元的投融资额度,之后又有两家商业银行作出承诺,表示将提供不低于国开行的授信额度,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另有其他投资机构也在2013年4月初签订了2000亿元的投资额度。
“最初,地方政府可能会觉得这是一场分钱游戏,入选了住建部的智慧城市试点就能拿到钱,实际上多数拿不到。能看到的也就是一些银行关于授信额度的承诺,但是,钱借了总是要还的,如果项目后期运营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最终还是个支出项,最后变成了债务。”一家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国内厂商内部人士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上述人士对本刊透露,实际上,不管手里是否有相关的资金,政府都不大乐意出钱,总是希望企业进行前期垫付及建设。
“从规定可以看出,现在相关部门是很聪明很谨慎的,想拿到钱是要通过考核验收的。而这对地方政府来说有一定风险,因为它总要进行前期投资,而最后也未必能够达标。”李继刚说。
依靠市场的力量
作为基础公共惠民服务的智慧城市项目自然应当由政府来埋单。然而,当市民想要享受超出了基础之外的更高层次服务,例如随身WiFi、远程医疗等,则可能需要为此支付一定的代价。
李继刚认为,这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为什么北京、上海的房价贵?因为有最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在他看来,不仅是智慧城市这方面,对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都可以探讨一种合理的公共回报机制。“谁受益谁就付出一定的回报,有其合理的一面。但这个机制如何设计得公正合理是个关键。就像中国的高速公路一样,收费是为回收投资,但投资收回之后还继续收费就不合理了。”
实际上,在移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兴起之后,智慧化的应用就层出不穷。例如基于位置服务的滴滴打车、大众点评、美团等,以及乐视开始通过大屏幕植入一些可链接社区服务的功能和应用。
这些市场化的力量,可以为智慧城市的商业运营提供一条可行的路径。政府需要做的,是开放数据和信息。商业公司则基于这些数据和信息开发最贴近市场和用户的应用。
北京市西城区曾对车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感到头疼:一边是车主找不到停车位,另一边却是高达40%的地下车库空置率。西城区相关部门希望能做一套信息系统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提供咨询时,李继刚却有不同的看法:“政府只需要把这些停车信息汇总并把数据开放出去就可以了,自然会有很多企业来做这个事情。至于他们做得好不好,准确与否,自有用户和市场去检验,最后形成优胜劣汰。”
2009年,香港交通运输署推出与香港理工大学土地测量及地理信息学系共同研发的“公共交通查询服务”,然而,这个免费的路线搜寻系统却没有被市民所认可,被指责体验差、甚至出现错误的资料数据、资料过时及资料不足等。之后,香港交通运输署改变策略,将数据开放出去。短短3个月后,市场中便出现了十多款相关的APP,由其自己优胜劣汰。
“我相信商业公司的嗅觉更灵敏,也有专业的技术和运营团队,最终他们究竟靠什么模式来盈利,这是他们的问题。事实上,现在许多公司都有自己的盈利模式,也没有让用户直接付费,这方面他们很擅长。政府根本没必要也没有精力对每件事情都亲力亲为。”李继刚说。
国家发改委近期公布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指出,各地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注重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指挥城市建设投资和运营,杜绝政府大包大揽和不必要的干预行为。
“这个方向是正确的,政府只在一些关键领域发挥主导作用,更多的领域要交给企业来做,政府做好引导作用即可。”郑明媚说,政府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企业更看重后期的商业运营
BT(Built-Transfer,建设-移交,)和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是智慧城市建设初期最常用的一种模式。
前者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后者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中兴通讯副总裁徐明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将BT和BOT比喻为简单的“买卖关系”,而先付钱还是后期移交时付钱,不过是时间早晚问题。这种传统模式是以往中兴的智慧城市项目的选择,例如河南三门峡等。
亿阳集团与哈尔滨市政府合作建设的“电子警察”项目也是典型的BT模式,即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该项目由亿阳完全出资4000万元建设,建成后交由哈尔滨市政府使用,该市则需通过3年的分期付款向亿阳支付全部的建设费用。
“政府通过购买企业的服务来调动市场资源,让双方建立良性的合作关系,但前提是让企业看到盈利的潜能。”郑明媚说。
“地方政府比较倾向于采用BT模式,因为这由企业提供技术方案和全部建设资金,政府在前期无需任何投资,只需提供政策即可。”徐明表示。
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徐明对BT模式有了不同的看法。
“首先,智慧城市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企业压力很大。而当项目建好之后,还要面临验收方面的一些风险。例如政府可能觉得建好了之后用得不太好,或者干脆没什么用,那么这时政府是埋单还是不埋单呢?这对企业是个残酷的风险,因为一不小心丧失的不仅是前期投入,还有商业信誉和品牌价值,而政府呢,也浪费了时间精力。对双方都没好处。”徐明说。
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跟最初政府的规划设计以及与企业的前期沟通关系很大。“现在大家基本上都在摸索,政府和企业都是这样。一些地方政府对智慧城市的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还没有想得太清楚,这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想的项目出现,而令双方都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
最典型的案例是被称为2011年安防行业第一大单的平安重庆项目,最终因政府不能及时还款导致项目搁浅。
这种模式的另一个弊端是,在项目移交给政府之后,后期维护可能会成为一个问题。徐明说:“产品买了,后续的服务却没跟上。事实上,政府的确可以自己组织人力或者托管给专门的公司去运维,但效果往往不太好。”
作为企业,更看重的是后期的商业运营。
曙光集团参与了许多城市云计算中心的建设和运维,但在诸多应用中,属于政府免费提供给市民的政务服务类即没有商业拓展空间的项目,并不在其关注范围内。
“实际上,有一些城市的云计算中心,我们迄今为止还没有收回建设成本。我们更看重的是后期可能具有商业价值的服务,比如针对企业的产业政策服务平台、咨询服务平台及商务交易平台、小微贷款在线平台等,这些服务对企业收费,因此具有自己的盈利模式。在一些城市云计算中心我们70%的收入来自于此。”曙光集团副总裁聂华告诉本刊记者。
探路PPP模式
面对BT模式的诸多弊端,中兴毅然选择了另一条路——PPP。
广义PPP被称为公私合作模式,狭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简单而言,即与地方政府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设智慧城市——这也是中兴正在探索的模式。
徐明认为,首先,这能够解决政府和企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合资公司作为一个运营主体,可以采取结构性融资的方式。而最重要的是,能从根本上解决BT所不能解决的问题——项目后续的长期性维护和运营。
“通过合资企业的模式能够实现什么事情?我们过去做信息服务,跟企业和政府是B2B和B2G的关系,归根结底还是买卖方式,而现在我们参与后期运营了,直接面向享受智慧城市服务的市民,那就延伸成了B2B2C或B2G2C。这样就可以进行一些商业运营了,比如说我们提供免费的WiFi服务,但可能会推送广告给用户。”徐明说。
最重要的是,PPP模式下,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现在企业与政府一起进行前期的联合规划及顶层设计,政府熟悉政务并掌握了城市的数据,而企业则是IT专家,这样的一个联合实体会更容易成功,并且能够真正做到信息惠民。”徐明说。
2014年6月28日,中兴通讯与银川市政府举行的银川智慧城市研究院暨中兴(银川)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揭牌、银川中兴大数据中心建设启动仪式。这令银川成为国内智慧城市建设中第一家引入PPP模式的城市——由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投入,专业公司运营。
“我们已经放弃了BT模式,未来将全力主推PPP模式,而在下半年,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城市案例。”徐明透露。
他强调,目前无论对企业还是政府来说,都不能把智慧城市简单理解为买卖产品,这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牵涉到数以亿计的投资,必须对商业模式有一个长远的考虑。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张瑜/北京 深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