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拟分拆三一重机H股IPO

  • 来源:资本前瞻
  • 关键字:三一重工,H股,IPO
  • 发布时间:2014-09-17 14:40

  三一重工(600031 SH)8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所属企业三一重机(中国)有限公司(Sany Heavy Machinery (China) Limited)为更好引领挖掘机业务发展,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拟在境外发行股份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融资上市咨询机构前瞻投资顾问发现,对于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申请到境外上市,证监会曾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要加强监管与规范,要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上市公司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对所属企业的出资申请境外上市;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与所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财务独立,经理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前瞻投资顾问认为,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是国际资本市场上常见的一种分拆上市形式。尽管上述条件比较严苛,但此次三一重工分拆上市来讲,三一重工本身的各项财务指标和经营数据都达到了证监会的要求。

  而在前不久的2014上市公司企业治理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副主任卢嘉红也公开表示,证监会一直支持企业去境外上市,境外上市是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不过,公开报道显示,今年也有境外上市计划终止的案例。7月23日,福瑞股份宣布,公司2011年整体收购了法国Echosens公司,并计划将Echosens公司在香港上市,但经论证与分析,福瑞股份认为Echosens公司香港上市事项暂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决定终止此次境外上市计划。

  因此,前瞻投资顾问认为,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申请到境外上市,因为存在一定的门槛和监管要求,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顺利开展。而此次三一重机的案例,虽然符合监管要求,但后续仍然可能面临其他不确定性。

  据悉,三一重机(中国)有限公司为一家BVI公司,除持有三一重机100%权益外无其他经营业务,其与三一重工的主营产品不同。三一重工(除三一重机外)的主营产品为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路面机械等,而三一重机的主营产品为挖掘机械,分别属于工程机械行业下的不同子行业。

  媒体评论认为,作为A股市场的同行对手,在2010年同时谋划H股上市的2家湖南籍企业——中联重科和三一重工,命运大不同。前者当年12月23日即在港挂牌,而三一重工却在2011年9月宣布暂时搁置,此后其H股上市之事一直毫无动静。如今,三一重工计划分拆三一重机赴港上市挂牌,或将圆三一重工的H股上市梦。

  嵇睿麒 前瞻IPO咨询项目二部咨询顾问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
阅读完整内容请先登录:
帐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