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放通用机场核准权 境外投资取消核准

  • 来源:中国民商
  • 关键字:境外投资
  • 发布时间:2014-10-27 10:06

  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其中,除少数另有规定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机场、非跨境跨省电网等23类项目核准权限。

  会议指出,在去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基础上,今年再做修订,有利于更好释放投资巨大潜力,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防止腐败。

  会议确定了以下原则:一是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二是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对现阶段仍需核准的项目,明确中央部门和地方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

  会议决定,对城市道路、供水、化肥等15类项目取消核准,改为备案,并运用产业、用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等手段,提高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

  目录经此次修订后,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投资事项将比2013年减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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