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种方式竞争

  • 来源:互联网经济
  • 关键字: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网络约车
  • 发布时间:2015-03-26 12:08

  一起合并引发的风波

  2015年的情人节,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联合发布声明,宣布实现战略合并。易到用车则向外界透露,已正式向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举报上述合并行为未向有关部门申报、严重违反《反垄断法》,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目前有关部门正按流程进行研究和评估。

  商场如战场,互联网企业间的竞争尤为激烈,曾经持续4年之久的“3Q大战”便是明证。但在互联网领域,以实名举报的方式要求政府部门对同行进行反垄断调查的似乎还是头一遭。易到用车此举反映了其在市场竞争压力面前极度的内心焦虑。借助集中、并购以壮大实力是一种竞争方式,通过正面交锋、对簿公堂来捍卫利益也是一种竞争方式。滴滴和快的合并属于前者,易到举报滴滴和快的属于后者。除此之外,是否可能存在第三种路径?

  美国有一案例。20世纪40年代末,马克货运公司面临来自铁路运输系统的竞争,对手指责其载重卡车压坏道路,应课以重税。公关大师伯内斯为马克公司支招:敌我对抗的思维无法解决这一难题,就算在舆论战中占据上风,也无法化解其因损坏道路而招致的民怨。他建议游说国会批准预算,构筑更庞大、高效的全美公路系统。随后,马克公司开始协调公路运输业内部立场;举办社交聚会,整合意见领袖的力量;向民众宣传公路网建设的价值。1950年,美国国会通过公路预算法案,不仅扭转了马克公司的困境,而且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公路交通建设,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马克公司这一案例对网络预约用车服务企业间的竞争颇具借鉴意义。

  新模式下的竞合关系

  2014年11月底,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总体上看,网络约车服务对于满足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的需求,推动市场资源的配置,缓解打车难的问题有一定积极作用,而由此带来的一些新问题,交通运输部将进行调研。主管部门“不能一棍子打死”的表态给行业发展带来乐观信号,但实际上,一些地方交管部门对网络约车企业提供的“专车服务”采取了禁止准入政策。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认为,私家车、挂靠车不可以加入专车服务,信息平台不得为私家车、挂靠车等非租赁企业所属车辆提供信息服务。此外,沈阳、上海、北京等地已叫停专车服务,不排除处于起步阶段的P2P网络租车服务也将面临相同遭遇。

  作为互联网环境下的创新应用,网络约车服务对传统出租车业务带来一定冲击,如何说服政府主管部门平衡各种利益需求,争取更大的政策空间,离不开广大网络约车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同时,网络约车服务企业也需静下心来,面对面地一起商议行业发展规范,探索创新商业模式,更好地提升服务品质,满足公众出行需求。

  3月16日,处在合并整合期的滴滴和快的发布了《互联网专车服务管理及乘客安全保障标准》(下称《标准》),从经营者的角度公开服务承诺,明确了专车车辆、司机、服务等标准。有分析认为,此举或是为了规避可能面临的监管政策风险,同时反映了企业已经认识到,逐步建立完善、规范的行业安全管理标准有利于保障乘客、司机的安全和合法利益,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诚然,此《标准》是由经营者制定的企业标准,但当若干市场经营主体共同协商、认可即可制定行业标准,而当这一行业标准上报监管部门,就可能成为国家标准。网络约车服务企业必须超越二元对立的价值判断和思维方式,洞察互联网演进大势,寻求彼此的最大公约数,协力促进行业发展,持续不断创新,把服务品质做到极致。这种新业态、新模式下的竞合关系应该是互联网企业的另一种发展模式。

  网络约车服务的真问题在于秩序重建与利益博弈。网络约车企业只有摒除一己之利,联合起来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并借助媒体力量进行社会动员,打破现有制度窠臼,才能盘活现有市场资源,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一起合并引发的风波,才能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文/王更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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