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病友要同“肝”共“苦”

  • 来源:家庭医药
  • 关键字:甲亢,食欲不振,恶心欲呕
  • 发布时间:2015-06-03 09:05

  36岁的娟子半年前发现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在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前3个月,症状改善,定期复诊时疗效稳定,可是后来她工作繁忙,药物经常漏服,最后干脆自行停药,也不来门诊复诊,近1月不仅甲亢症状加重,还出现乏力、食欲不振和恶心欲呕等症状。原因何在?

  经检查,原来是娟子的肝功能亮起红灯——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清胆红素均不同程度地升高,提示肝功能不良,于是出现上述症状。那么谁是肝功能不良的“罪魁祸首”呢?进一步分析,医生终于有了发现——娟子停药后,愈来愈重的甲亢便对她的肝脏下了“毒手”,造成肝功能异常,这叫做“甲亢性肝损害”。

  像娟子这样的病友,临床上并不少见。甲亢,到底是怎么对肝脏下的“毒手”呢?

  肝脏“苦水”知多少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是多种病因导致甲状腺激素合成分泌过多引起的内分泌疾病。过多的甲状腺激素会给人体的多器官带来影响,如作用于心脏、胃肠道、皮肤等,引起诸如心慌、大便增多、多汗等症状。可是肝脏也有“苦水”要吐:甲状腺激素主要在肝脏代谢,甲亢时过多的甲状腺激素增加了肝脏负担,直接对肝脏产生毒性作用,再加上甲亢是种消耗性疾病,体内糖原、蛋白质、脂肪、氨基酸等消耗过多,造成肝脏营养不良,拼命干活又营养不足,不生病才怪!“病怏怏”的肝脏此时会出现转氨酶升高、肿大,甚至出现黄疸、硬化,临床上称之为“甲亢性肝损害”。

  诊断“甲亢性肝损害”的前提是,排除其他常见原因,如感染、药物、酒精、自身免疫、遗传等引起的肝功能损害,方可作出上述诊断。

  甲亢性肝损害的症状,除了甲亢本身症状外,多表现为厌油、食欲减退、乏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主要发生在病程较长而甲亢又未能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身上,此类患者中,有因甲亢初次就诊而发现肝损害的,有因肝损害症状就诊而发现甲亢的,也有像娟子一样擅自停药或服药不规律,导致甲亢加重而出现肝损害的。

  肝脏的“苦水”还不止这些,因为治疗甲亢的抗甲状腺药物也会“欺负”肝脏。目前广泛使用的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是甲巯咪唑和丙基硫氧嘧啶,它们均可致肝损害,因是由药物引起,故称之为“药物性肝损害”。抗甲状腺药物引起的肝损害,一般发生在用药后1个月左右,症状与甲亢性肝损害类似,并以转氨酶升高、黄疸为主要特点,有时症状不典型,如未检查肝功能则不易发现。

  马拉松式的治疗,需要同“肝”共“苦”

  甲亢的药物治疗时间较长,通常需坚持服药1年半到2年。在这场马拉松式的治疗里,甲亢病友要有持之以恒、同“肝”共“苦”的毅力。漏服药物或擅自停药断不可取,定期监测肝功能要牢记。

  用药前后,都必须检测肝功能。若用药前肝功能正常,用药后不正常,那么这很可能是药物所致;若用药前肝功能不正常,需考虑甲亢本身引起的肝损伤。无肝损害的病友,用药后应半月检测1次,1个月后每月检测1次,3个月后至少每3月检测1次;出现肝损害者,监测肝功能的频率可能会更频繁。若出现食欲减退、乏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等,应尽快就医。

  此外,注意劳逸结合,保证充足睡眠,保持心情舒畅,忌食烟酒,以及多摄入一些豆、奶制品等蛋白丰富的食物,也有助减轻肝脏之“苦”,促进甲亢痊愈。

  即使患者发生甲亢性肝损害也不必惊慌,积极控制甲亢,同时予以护肝及营养支持治疗,待甲亢控制后,肝功能会恢复正常。控制甲亢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宜选择肝毒性较小的甲巯咪唑,从小剂量开始。抗甲状腺药物引起的肝损害须进行护肝治疗,减量用药,甚至停药。病情需要的话,上述两种情况也可行放射性碘治疗或手术治疗。

  □武汉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 胡爱民/徐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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