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之于艺术的三层意义

  • 来源:艺术商业
  • 关键字:互联网,艺术
  • 发布时间:2015-11-17 10:03

  第一,互联网是一种技术形式,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基础之上的信息传输方式,艺术家可以将之运用在自己的创作中。在数字技术的基础上,艺术家可以不再依靠有形的物质载体来创作作品,同时,数字化的数据处理方式与各种输出技术相结合,比如说3D打印技术,也彻底颠覆了此前所有关于形体塑造手段的概念。同时,互联网独特的信息传输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沟通手段,也丰富了艺术家的创作手段,比方说黑客艺术、网络艺术、网络装置艺术等。

  第二,互联网是一种新型的社交方式,它一方面使传统人际交往中时空的界限不复存在,艺术家在信息获取以及相互沟通等方面,真正做到了艺术无国界,极大地影响到了艺术的发生、发展形态;而在另一方面,新型的社交方式也使艺术品的交易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在一些网络社交平台上发生着的艺术品交易,正以更为细分化、圈子化以及零成本的优势,挑战着传统交易渠道的权威性。

  第三,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手段,同时它还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文化形态。新型的网络社区和互联网文化,在改变人的交流方式的同时,其自身也成了一种意识形态,这些新型文化形态自身也成了艺术创作的表现对象。这种趋势随着社会的互联网化程度越来越广泛,必将会日益深入和持久。

  吴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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