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烦了一个词——“IP”,“我这里有个大IP,可以拍电影做游戏,一年之后就可以做上市公司了”,“这是热门IP,值得做大,票房怎么着也是5亿元起”……没多高的“高峰会”说着IP,论不清的“论坛”论着IP,IP这个词好像“天兵天将”般突然落地到中国大地,像是个秘密武器似地随时准备“爆炸”,一心想炸出一座金山银矿,夺下一个宇宙头名。可IP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说的人云山雾罩,听的人似懂非懂,然而又都貌似心领神会,听罢总是鼓掌欢呼,仿佛探寻到了宝葫芦的秘密。事实果真如此吗?
IP(知识产权)来自英文缩写:Intellectual Property。这个词最早是在18世纪60年代第一次工业革命中被提出,随着蒸汽机车、纺织机等一系列机器的发明,知识创新的作用被越来越多人发现,于是有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和一系列革命性变革。但200多年后,这个词愣生生降临到了中国,着实让人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照老梅想来,IP这个词被重新挖掘和推广,主要还是为了便于有些人在资本市场上迅速“套现”而使用的“诱饵”吧。因为它听起来高深莫测,看上去前程似锦,很容易让不明就里的人趋之若鹜。但老梅想不明白的是,别人的知识产权与你何干?你激动个什么劲儿?
人们现在口口声声的所谓“IP”,无非指的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作品,其有市场号召力,并可以为之后的衍生产品拓展出比较宽的道路。就好像迪斯尼作品之于迪斯尼乐园,《哈利·波特》之于“哈利·波特魔法世界”,国内则有《熊出没》系列与《喜羊羊和灰太郎》系列等,都是由一部作品衍展出一个产业。但这些作品大都是经过多年深耕细作才形成现在的影响和规模,其核心还是早期作品的原创架构和拓展能力。
一味地讨论所谓“IP”是歧路一条,以电影市场为例,很多被人们看好的IP,并没有“万无一失”地走向成功。比如根据韩寒小说改编的《喜乐长安》,上映以来,票房只有170万元;另一部被广泛关注的由蔡骏小说改编的《谋杀似水年华》,票房1000多万元,远没有当初投资者们所期望的那么高。相反,那些横空出世的纯原创作品《捉妖记》《美人鱼》却票房全线飘红。再比如,同样由沈腾主演,《夏洛特烦恼》一飞冲天,其后的《一念天堂》投资更高,票房却没能过亿元,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事实证明,电影市场有自己的规律,接受的只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作品,电影的品质与其前身是否为IP没有太直接的关系。虽然身为IP可以吸引一部分观众,但现在的观众更理性,选择也更多元,他们更看重能否被作品打动,不会那么容易被某个概念忽悠。
所以,作为电影人,与其忽悠IP的重要性,不如花力气做好原创,做好作品前期的市场测试,做好作品宣传中的每一个物料、每一个预告片,做好每一个与电影相关的细节,精心打磨出好作品更能赢得市场和观众的共鸣,并吸引观众卖单。
观众进影院前不会考虑什么IP不IP,做电影也好,做动画也好,应该更多执著于作品的完成度和品质,我们需要不断扪心自问的是:我是谁?我以什么奉献给我的观众?讲出好故事,塑造好形象,才是好电影的根本。
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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