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愿意对你说谎

  人海当中,终究只有一人有如此眼眉,如此姿容,如此开怀大笑,笑得挑高双眉,鼻翼微微翕张。世间之上,这人终究只活一次。

  此乃举世公认的真理——高中逊毙了。事实上,正是在高中时期,我们首次遭遇关于人生的终极谜题:如此操蛋的生活谁过得下去啊?

  高中毕业的那年夏天,我决定去城市生活一段时间。我没想过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看。我只是想给郁闷的青春划一道伤口,可以痛快地呼吸,逃开老爸的叹息和老妈的怨气。

  从家乡小镇离开的那晚,星星缀在天上亮得出奇。老药和希希都没来送我,只有月光追着我送到镇中心的火车站。不晓得希希为什么不来,前一晚的饯行酒,她醉得不一般。最后,我不得不把她哥叫来,才把她扛回去了。老药来不了,早上我刚去他的坟头看了看,上面长了不少新草。我给他带了一瓶老李酒坊的散白酒。他嗜酒如命,如果没有酒,他应该还有命。

  我在北京一住就是十年。今年的暑气褪得特别慢,太阳能烤煮鸡蛋。我从健身房回来,冲个澡,开了一罐可乐,翻开这本《我和厄尔以及将死的女孩》。

  书的封面特别好看,三只彩色的冰果并排而列。也许城里人叫雪糕,可我们小镇上卖的真的是冰果,就是加了香精、色素和果糖的冰块。三只冰果代表书中的高中男生格雷格,他的黑人死党厄尔,和患了白血病的女同学瑞秋。两个男孩子要用自己的办法给予生命最后时刻的瑞秋些许快乐。

  在他们当中,我神奇地发现了希希和老药的影子。我像格雷格,希希像厄尔,而老药像瑞秋,只是在性别上调了个儿,我们是二女一男的组合。那么像,那么近,那么疼。十几年前的记忆一下就回来了,我想躲都来不及。好多年来,我一直压抑着这部分记忆。回老家的次数少之又少,匆忙再匆忙。

  友谊始于谎言吗?

  妈妈非要我重拾一段友谊,那段友谊始于谎言,终于极其尴尬的原因。这样一段友谊如何重拾呢?没办法嘛。

  不像书中的三个高中生读美国富人区的名校。我们没有选择,镇上只有这么一所高中,适龄的孩子都来读。但是,有的家长觉得读书无用,或者孩子有厌学情绪。所以,我们便会在西瓜摊、杂货店以及超市收银台遇见初中时的同学。然而,那些像韩寒的电影《后会无期》里远走高飞的青年,必竟是少数。我的离家,已经算是小镇的另类了。

  人们常说父母无法选择,可我觉得同学也无法选。你不能在被分到一年一班时不进去,径直走进二班,那太荒谬了,也不会被大人允许。我本来不应该跟老药和希希成为同学的。我爸妈都是知青,爷爷在城里的大学做教授。不知怎么,爸爸就是爱跟爷爷和叔叔较劲,偏不回城里工作,宁愿在小镇的中学当个教书匠。

  就这样,我跟他俩成了同学。老药的爹在街角利用自家的房子开了间食杂店。希希家境倒是不错,爸妈以及哥哥都是镇上的信用社上班。可惜,希希不像她家的孩子,整天画得红眉毛绿眼皮。怪不得希希妈总说,她家只有一个男孩子。

  其实,这就像格雷格的爸爸是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古典学教授,而厄尔家的几个兄弟恨不得组成一个“少年黑社会”,打遍整条街都找不到对手。瑞秋又病病歪歪的,跟另外两个男生的个性截然不同。是格雷格的妈妈硬要求他与瑞秋发展友谊,或许这样也算奉献爱心的一种方式。

  正如格雷格所说,“妈妈非要我重拾一段友谊,那段友谊始于谎言,终于极其尴尬的局面。”而我的友谊又何尝不是呢?也许是初中时用力过猛,从高一开始我拼命地厌学。可在小镇里,读高中的孩子大概都怀揣一个出人头地的梦吧。他们刻苦拼命。我选来选去,在玩闹上,只有希希和老药对我的脾气。他俩都属于“蔫淘”,就是玩的都是安安静静的游戏。

  我们自然没有像格雷格和厄尔那样的条件,可以拍小电影。不过,我们也挺幸运。希希的哥哥有一部数码像机,很奇怪,老药特别有摄影天赋。我俩就成了他的模特,被他极漂亮地收进照片里。前几天发稿子,编辑要我提供一张个人照片。我翻来翻去最满意的那张还是老药在乔家溪给我照的。有时会对着照片发呆,有时梦里会听见他对我喊:“你把头再仰一点,这样拍出来好看”。我好像好久都没拍过单人照了,因为怎么拍也不好看。

  操蛋的人生源于结交朋友吗?

  学校里多了一个让我花时间陪、让我温柔以待的人。可以用“朋友”来定义和与瑞秋的关系吗?我猜可以。瑞秋是我朋友——告诉你吧,白纸黑字写出这句话,感觉并不舒服,简直别扭得很。操蛋的人生正源于结交朋友。

  如果你今天问我结交希希和老药是对还是错?这个问题,很难回答。青春期,内心里是那样地渴望朋友。以一颗少年的心,没人会去衡量交一个朋友值得不值得。可当有人问格雷格是否承认瑞秋是他的朋友?他说:“告诉你吧,白纸黑字写出这句话,感觉并不舒服,简直别扭得很。操蛋的人生正源于结交朋友。”

  所谓操蛋的人生,并不是与朋友交往所获得的收益,而是因朋友的存在而不断变化的情感世界。就像接受瑞秋以后,格雷格的生活重心已经从特立独行、泡妞、拍电影取乐转向为瑞秋拍一部令人感动的电影。

  希希与老药的存在也为我打开了另外一个世界。我与老药熟识之前,并不知道他每天替父亲去十公里外的批发市场上货。每天半夜两点,他从家出发,开着那辆全镇人都能听到的发动时砰砰直响的机动三轮车。冬夜太冷了,雪后的夜更是将他冻成冰人。他养成了喝白酒的习惯。

  空着肚子,上车之前先喝口白酒。他说,感觉胃里像着火,但就是借着这点火力,他快快地开,能一口气冲到批发点。

  我问他,身上怎么总有药味?他大笑之后说,看来就你不知道!就是因为他常年给父亲煎中药,落得一身药味就来上学,左邻右舍的同学都嫌弃他,叫他老药。后来,老师索性给他安排了靠后门通风的坐位,适合晚来早走。老药总开玩笑说,自己的人生没希望,一辈子煎药上货。如果他知道,这样的生命他也不会拥有太久的话,他会不会早一点放弃这种生活?或者那将成为他延长生命的出路。

  青春从未对我说过谎

  如果这是本循规蹈矩的书——讲述某位身患白血病的少女,那当瑞秋病得越来越重、越来越重时,我说不定会记下她说的一通又一通箴言妙语,我们还有可能堕入爱河,一起共度令人难以置信、回肠荡气的浪漫时光,而她会在我怀中咽下最一口气。但我不愿意对你说谎。青春如丧,可也许没有几个人像我,经历过伙伴的死亡。想起老药,我就特别的怕死。我知道,死亡根本就不是想象。死神是活着的,悄悄地来到身旁。十八岁的我,猝不及防。

  格雷格和厄尔对瑞秋的死是有心理准备的。可我没有。高考落榜后,爸爸对我发了记忆里最大的脾气,简直可以用暴跳如雷来形容。我很难理解他的怒气。多年以后想想,他把爷爷对他的气也一并算在了我身上。父女的感情脆得像膨化食品,轻轻一捏就折了。生不如死,不如去死。我想到了死。

  老药叫我去看看他。我说你鬼扯,我哪里敢出去,我爸会打死我!他说你一定得来,我在医院里。我跟爸爸扯谎才跑出去。医院里的白色晃得我眼都快瞎了。坐在那堆白色物件里的老药,整个人是从里向外地发黑,没有一点血色。我问他怎么了?他说吐血,吐了好多。

  其实,好几年前就在吐了,大夫让他不要再喝白酒了。他对我笑笑,抓着头说,不喝太冷了,心里冷,不是身体冷。我抓着他的被角就开始哭,不知道是心疼他,还是为自己受到爸爸的责备而委屈。那天,他兴奋地说了好多好多话,我泣不成声地什么也没听进去。只记得一句:做完手术,他就可以出院了。

  当希希跌跌撞撞地跑进我家时,她的红眉毛绿眼皮已经哭花了,鬼一样地嚎叫顺着天井扑进阳光的怀抱。我知道一切都完了。那时的感觉跟书里格雷格面对瑞秋死时一模一样,“人海当中,终究只有一人有如此眼眉,如此姿容,如此开怀大笑,笑得挑高双眉,鼻翼微微翕张。世间之上,这人终究只活一次,此刻她的生命之火摇摇欲灭,而我全然无力承受。”我就这么失去了老药,失去了他的笑。

  原来,青春从未对我说过谎。那些爱与痛都是真实的,多年以后,我仍可以听到自己欢笑和哭泣的声响。格雷格在小说的结尾说:“你必须过好自己的生活,你必须先料理好自己的事,才有余力帮助别人。”

  我觉得我好想走出书里去拥抱格雷格,他说出了我的心之所想。尽管我知道,祈求苍天将老药还给我,那只是奢望。人生无法重头再来。可我仍然希望自己坚强,有与人生,与命运,与病魔拼搏的勇气,不再做那个只懂坐在床边自哀自怜的青春少女。做一个更好的自己,珍惜当下,为未来努力,这便是死亡教会我的事。

  也许瑞秋会离开人世,但我们会对他一直心怀感激,是她让我们发掘出了深藏的潜能。

  文|夏丽柠 编辑|简洁 设计|Stepha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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