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二级市场从开板之初的平均100 多倍市盈率,到今天还有平均70 倍以上,市场投机氛围相当炽热。这种疯狂绝对不是靠当局的几番“投资者教育”、靠在交易时段的一些“临时停牌”措施、以及靠各种名目的“限制交易“等行政命令,就足以遏制或阻吓的。
过去10 多年来,监管部门对于投资人的风险警示教育,没有少花力气和功夫。其招牌菜就是“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警示语,但是其真实效果不彰。因此,有实效及深刻的风险教育,还是应该来自于市场本身的风险充分暴露与显现,包括市场的大幅起落震荡,给投资人带来的重大损失和刻骨铭心的教训,亦包括像“直接退市”这种特别方式。否则很多投资人总是不会相信股市高风险的存在与危险,总是相信政府会兜底和救市。从这个意义上看,“直接退市”不仅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更是一种对投资人的风险教育形式。
深交所提出创业板“直接退市”的设想至少已经有一年。据称,“直接退市”方案有三个要点:一是直接退市;二是快速退市;三是杜绝借壳炒作,因为借壳炒作的确是A股最具特色的“土特产”之一。其后这三个特点的说法又变成:“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快速程序”。所谓“多元标准”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2、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3、公司股票连续120 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限期内不能改善的。上市公司一旦触发上述任何一项退市标准,都将面临退出创业板的命运。
但直到今天,创业板退市依然还只停留在纸上谈兵、还只是一个不错的伟大“构想”。深交所理事长年初称,今年春节前已经上报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有望于年内推出。其后在上个月证监会召开创业板周年大会上又称,“深交所9 月底已经把创业板直接退市方案上报证监会”。
支持创业板“直接退市”的观点认为,严格、顺畅的退市制度,是创业板质量的“保证”,可避免垃圾、虚假企业滥竽充数。但反对者的嗓门似乎更高:当前创业板企业数量较少,一年的业绩考察期太短;直接退市后套牢的投资者将无法收回投资本金,亏损巨大,引发不稳定,并对主板形成示范效应而产生压力等。这些人的话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内地的政策决策,通常都要考虑“维稳”与“和谐”的因素,就更遑论一项比较新的制度改革了。
“直接退市”就意味着投资人在该退市公司上的投资本金,在一夜之间可能就输得“一无所有”。即便还有“残值”,必定也只剩得“残渣余孽”。笔者以为,1、迟迟没有明确的直接退市制度和禁止借壳的安排,是造成创业板估值畸高的原因之一。2、监管部门过去在主板借壳上市、内幕交易猖獗之时,没有痛下狠手,留下遗害与祸患,以至于要为今日创业板推行“直接退市”困难重重埋下伏笔,并且买单。3、据称交易所的研究和准备功夫已经做完,问题就在于敢不敢动真格,当局应该学一学警方打击足球赌球黑幕,以及扫黄、打黑的胆略与魄力。
“直接退市”所面临的现实阻力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制度方面的困境,包括相关及配套法律的严重缺失,与各方牵涉到的利益平衡难度很大;二是市场和投资人的普遍法律、风险意识的淡漠和阻力;三是来自监管部门内部一部分人的忧虑,担心由于“直接退市”引发市场及社会的震荡与不和谐。
有媒体指,目前证监会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在研究具体操作,酝酿一个统一(三个板)的退市管理办法,并准备将创业板作为直接退市创新的“先行先试”。从两害相权取其轻来看,创业板的“直接退市”如果退到“三板”,或许不失为一个当下的“次优”选择,毕竟A 股的制度创新还是可以向前走一步。因为在中国30 年的改革历程中,激进式的变革并不多见,也很难说必定就会成功。虽然这与当初深交所的高调表态相比“失之千里”,不过,这将为套牢亏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缓冲地带,或许会减轻市场动荡与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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